呂浩瀚伸手輕輕拍了拍費濱的肩膀,笑着調侃道:“以你的酒量,喝起這些啤酒來,就跟喝飲料沒什麼區別吧?!”
費濱聽後很是得意的咧嘴一笑回答:“正常情況下,我一個人就能喝一箱啤酒!”
要知道費濱這個夜店小王子的稱號,可不是白來的。
啤酒調配出來的雞尾酒,在酒精度數上並不高,費濱以前在夜店泡妞時,也喝過幾次。
調酒師無非就是利用海外國家不同口味的啤酒,再加上檸檬汁、冰塊、糖、氣泡水、利口酒、櫻桃酒、威士忌、龍舌蘭酒等進行調製。
啤酒作爲基酒,搭配上別的酒水、果汁後,勻速攪拌搖晃,待杯中的糖全部融解掉,加入冰塊進行裝飾,會顯得非常精美。
狗腿子苗遠航豎起大拇指,由衷的讚歎道:“你能喝一箱啤酒?真是太厲害啦!”
費濱故作謙虛的擺擺手,笑着說道:“哪裡,哪裡,我這種小酒量,還差得遠呢!”
雷巧雲明顯有些吃驚的捂着嘴巴,好奇的詢問道:“費公子,你這樣的酒量還算小?那什麼樣的纔是大酒量呢?!”
費濱似是陷入了某中回憶中,停頓了幾秒鐘,這才認真的回答:“我在酒吧裡曾經遇到過一位酒神,那纔是真正的大酒量!”
“千杯不醉聽說過嗎?就是甭管什麼酒,直接當水一樣往嘴巴里灌!”
“整整喝了一晚上,走出酒吧腿都不軟,舌頭不打卷,就跟個沒事人一樣!”
雷巧雲圓瞪起一雙美眸,奇怪的追問道:“真有千杯不醉的酒神存在?!”
費濱理所當然的點點頭回答:“當然有啊!”
他們在說話時,蘆志強已經將啤酒倒入事先準備好的肥胖型大杯子裡面。
蘆志強沒有將啤酒全部倒滿,只是倒了個八分滿左右,然後又找服務員要了一枚小巧的圓柱型杯子過來。
呂浩瀚一直在關注蘆志強的動作,看到肥胖的大杯子和瘦長的圓柱型杯子後,馬上皺起眉頭低聲念道:“這是洛克杯和烈酒杯啊?!”
狗腿子苗遠航滿臉疑惑的詢問道:“呂少,什麼是洛克杯和烈酒杯?!”
在海外留學多年的呂浩瀚,雖然沒怎麼認真去研究葡萄酒,但是一個關係不錯的同學私下裡很喜歡喝威士忌。
某次閒聊時,那位同學手裡拿着幾種不同的酒杯,向呂浩瀚笑着介紹過西洋酒杯的用處。
呂浩瀚此刻望着蘆志強手裡的酒杯,低聲說道:“窮屌絲用來裝啤酒的肥胖型大杯子就是洛克杯,瘦長圓柱型的小杯子則是烈酒杯。”
“洛克杯在西方世界又被人們稱之爲古典杯,英文名是rockglass。”
“大多數情況下,西洋人比較喜歡拿這種杯子來飲用威士忌等蒸餾烈酒。”
“要是配上冰塊,能夠柔和烈酒的口感,所以英語裡的加冰是Ontherocks。”
“至於烈酒杯,它的英文名是shotglass!”
“這種杯子的杯底部位比較厚實,因爲瘦長呈圓柱形,有的人喜歡稱其爲子彈杯。”
“無論是在華夏國內還是西方世界,目前都有不少人喜歡用這種杯子來飲用烈酒。”
“不過在海外西方國家早期,該杯子是專門用來裝烈酒供人飲用的,所以才被稱爲烈酒杯。”
狗腿子苗遠航恍然大悟道:“原來是這麼一回事啊!”
“沒想到小小的酒杯居然還有這麼多的出處呢?!”
聽完呂浩瀚的介紹,費濱則大爲不解的詢問道:“那他爲什麼要用洛克杯來裝啤酒呢?”
“難道是想要用啤酒來當基酒,調配出雞尾酒嗎?!”
一時沒有想明白的費濱,隨即遺憾的搖搖頭,輕聲嘀咕道:“真是搞不清楚這個傢伙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