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即,李志點開了《和空姐同/居的日子》的頁面,頓時眼睛一花,短短十幾分鍾,點擊已經超過一萬,推薦超過3000.
要不要這麼猛!?
滑下去看書評區,一個又紅又大的帖子矗立在書評區的最高點。
置頂:恭喜大大新書發佈,默默無文貼吧吧衆前來支持!
默默無文貼吧吧衆打賞默默無文1000000點點幣,百萬雖巨但先生之才盪漾我心,小小打賞不成敬意。
置頂:恭喜大大新書發佈,讀者散衆前來支持!
默默無文讀者衆打賞默默無文100000點點幣,先生之才當受此賞!
除此之外,還有許多小額的打賞,都是那些讀者看過之後自發的打賞的。
看來這本書的效果確實是比較好。
然後又點開了《福爾摩斯》的頁面,和空姐相比,差距確實挺大,忽略了那些灌水的評論,李志還是在其中找到了幾章正宗看過之後評論的內容。
都很有實質意義,都是有過研究的,有一定的文字程度的,如此看來,其實也很不錯了。
除此之外,一些小額打賞也有,不過全部都是小額,沒有大額的打賞,大額的打賞都是空姐哪裡去了。
收藏相對比到時差不多,空姐和福爾摩斯都是一萬多個,這個倒是沒有什麼差距。
看過之後李志關掉了電腦,躺在牀上,抱着腦袋,明天開始要準備拍廣告了。
所有的演員都已經找好,都是一些長相很不錯的偶像型明星,他們底子都有,根本不需要訓練可以直接上場。
因爲耍帥需要本錢,除了臉之外,其他的就是這些技能了。
想着想着,李志就這麼睡了過去。
……
第二天,早早的李志就起來,準備好所有的東西,帶上自己的東西跑去接上週訊就朝着集訓地點開去。
至於吳起,自然是呆在家裡給他弄那些合約,兩本書籤約合約,然後出版的合約都要弄。
到了那裡,三個男人已經等在那裡了,跳街舞的名叫穆木,打球的叫水淼,跑酷的叫光子。
當然,只是藝名,具體的真姓名李志也懶得去問,問來也沒什麼意義,反正就一次見面機會,過了之後也就沒有在接觸的機會了。
下車,李志和周迅一起,三個人看李志的目光都變得有些不同,自然,有報紙在報道緋聞,現在還沒有停息,正式火熱的時候,DB鳥的人也沒有做出下一步的動作,李志和周迅一起自然會引起別人的遐想。
這個怪不得別人,李志已經決定今天如果他們還沒有動作的話就給他們施加壓力了。
不過今天要先拍攝,第一段,需要打籃球的在場上根據導演的要求作出幾個很炫酷的球技動作。
還要和其他龍套配合,不然一個人怎麼打籃球?又不是玩街球。
走進聚集地,這裡是一個很隱蔽的體育館,裡面的環境很好,感覺讓人很舒服,這些都是DB鳥的人弄得。
當然,他們也派了一個人過來,正是rose。
看到rose,李志走上前去和他握了握手,然後看着他叫人整理好場地,水淼和龍套去換衣服了,不是球衣,而是DB鳥專門做出來的衣服。
場地都是哪找李志的意思來找的,也是按照李志的意思來佈置額,對此,李志倒是很滿意,和自己腦袋裡面的場景很相同。
很快水淼就換好了衣服,走了出來,跟着他一起還有幾個龍套,裡面還是有點露臉的機會,所以他們一個個的都很高興。
rose找的,自然都是一些籃球高手,不過今天不需要他們秀球技,只需要怎麼防守表現出來就行了。
四個人走到自己的面前,李志開始講戲。
“首先,水淼,你是主角,你一個運球,他們三個人不動,但是會緊緊地盯死你,防守死你,當然,這個盯死不是說真的是盯死,而是做出那種動作,然後肢體動作不要表現出來就行。”
“跟我來,我來跟你們講一遍,說着,李志帶着他們走到場上,自己開始做起了主角,然後和一旁的水淼講戲,生怕他不明白。”
三個龍套演員很配合,李志叫他們做什麼就做什麼,拍好動作,李志也做出動作,當然,手裡是沒有球的,只是空手做出那樣的動作,連續過了幾個人,然後一躍而起,把籃球丟藍籃框。
這就完成了,下面還有點鏡頭,不過就是特寫了。
做好之後,李志來到水淼面前,“你明白了嗎?”
“明白了。”
“明白了?拿好,準備一下,我們馬上開拍。”
回到自己的位置,導演位置,拿起一張紙捲成的喇叭吼道:“工作人員準備,第一場第一鏡,acticon!”
聽到李志的話,現場的工作人員們都開始動起來,副手拿着攝像機朝着場上推過去。
開始拍攝。
水淼聽到開始的聲音之後,立馬做出了反應,運球就準備上線,不過三個龍套則是沒有什麼經驗,看着水淼都運球上前來了纔開始做出動作。
“cat!那三個演員怎麼回事?這麼簡單的動作都不懂嗎?再來一次,都給我認真一點!”
“第一場第一鏡,acticon!”
再開始,水淼立即從原地開始運球,突破,三個龍套演員這個時候也反應過來,都準備好,如臨死敵一樣盯着水淼,把水淼都看得有些手腳發麻。
李志不由得轉過頭過去問rose,“rose先生,不知道這三個選手是您從哪裡找來的?”
李志當然能夠看出來,這根本不是什麼演員,臉最基本的演技意識都沒有,肯定是被拉過來充數的,自然纔會有這麼一問。
rose臉紅了紅,說道:“咳咳,這個嘛,是這場地的選手,這不是需要他們的場地嗎,就用他們上鏡換來了使用權……”
這麼一說,李志就懂了,其實拍戲的時候時常會出現這種情況,新聞裡面都曾經報道過,這事情自然是能低調一點就低調一點。
能用錢解決還是錢好解決一點,不然這種交換的類型,萬一上戲的人不會演,到時候拖累進度怎麼辦?
萬一他們不會演偏要演,不給演不給場地使用權,到時候時間也浪費了,場地也沒拿到,戲也沒有拍成找誰負責?
PS:又是三更,今天都市大圖推,敢不敢來點推薦收藏?現在周推薦才113,很悲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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