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紅衣咯咯一笑,道:“還記得我給你的那塊黃龍玉麼?”
就是那塊能解百毒的黃龍玉?凌風當然記得,現在還帶在身上呢。
“你還記不記得那塊是做什麼用的?”
“不是用來解毒的嗎?”
“不錯,不過,那塊玉還有一個用途,我沒告訴你。”
“什麼用途?”
柳紅衣道:“那塊玉同時還是一個定位器,只要你身上帶着它,無論你在什麼地方,我都能輕易的找到你!”
“……”
凌風有種想哭的感覺,當時柳紅衣把這個東西交給自己的時候,還把自己感動的跟什麼似的,想不到竟然暗中被她擺了一道。難怪她能這麼輕易的就找到自己了……
看凌風吃憋的樣子,柳紅衣笑的花枝亂顫,好一會兒才說道:“在那塊玉的中間,是一個按鈕,如果你按下去的話,它又會變成一個通訊器,只有我才能收到信號,現在,知道怎麼找到我了麼?”
“你當時怎麼不告訴我?”凌風很委屈的問道。
柳紅衣道:“因爲這種通訊方式是唯一的,只有門主和聖女之間才能夠使用這各方式進行聯繫。現在知道什麼原因了麼?”
凌風明白了,拿出那塊黃龍玉,握在手裡,心裡又有些溼潤,柳紅衣爲了讓自己上位,真的是一直在努力,可笑自己竟然什麼都不知道。
柳紅衣道:“好了,別感動了!現在,你還有七天的時間,還是去安慰一下你的女人們吧,儘量好好的滿足一下她們。因爲一旦你參加了存續大會,走上門主爭奪之路,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回來呢。嗯,說起來,已經好幾天都沒和你親熱了,你是不是應該先滿足一下我呢?”
“……”
加州花園十二號。
夢竹就像一個小妻子一般在裡裡外外的忙着。
她的傷已經完全康復了,他本就是個閒不住的人,所以傷好以後,她也便回到了濱大,繼續和陳丹青學畫。今天知道凌風要回來,便專程從學校請了假,又回到了加州花園——畢竟,這裡纔是只屬於她和凌風兩個人的家。
她記的很清楚,從凌風出門那天算起,一直到他重新回到這加州花園,一共是五十一天。
整整五十一天,她沒有一天不想念他。這五十一天,她幾乎是掰着手指頭過來的,可是饒是如此,她卻從來也沒有主動給他打過一個電話。
她知道凌風正在做什麼,她知道如果她給凌風打電話的話,凌風一定會爲她而分心。那麼,凌風想要做的事情便很有可能會受到影響。她是一個聰明的女孩子。她知道什麼事情該做,什麼事情不該做。
她給自己的定位很清楚——她就是要做凌風身後的那個小女人,默默的爲他奉獻,爲他付出。她也一直都是這麼做的。
她從一開始就沒有想過要獨自佔有他。在她看來,她沒有夏輕歌那樣的名氣,沒有柳紅衣那種驚世駭俗的能力,她能給他的,就是一個港灣,當他累了、倦了,可以回來休息,可以完全放鬆身心的港灣。
這個港灣,就叫做——家!
她就是要給他家的感覺,一個男人只有心裡有了“家”,他纔會時時想着回家。
現在,凌風回來了,她要親自下廚,爲凌風做一頓豐盛的晚餐——當然,想要幫忙的凌風又一次被她的那句“媽媽說”給趕了出來。雖然這讓拿着報紙坐在沙發上看電視的凌風同學很是幸福不已,不過夢竹這麼做,卻也斷絕了他想要在她做菜的時候對她動手動腳的可能。
說起來,凌風對夢竹是很有些愧疚的。
出門去了趟羊城,一走就是將近兩個月,期間連電話都很少打給她。回來之後,又立即去處理唐可心被綁架一事,好不容易那件事處理完了,又不得不馬上再次出門去爭奪青派門主之位,留給她的時間實在太少太少了。
如果夢竹對他抱怨幾句,哪怕是衝他撒撒嬌,也能讓他稍微好受一點兒,可是夢竹卻從來也不抱怨,無論凌風做什麼,她都選擇無條件的支持,毫無怨言。
這讓凌風很有一種把她摟在懷裡好好愛的衝動——這樣的女孩子,誰不愛呢?
夢竹做菜的本領是一流的,一通叮叮噹噹之後,一桌極爲豐盛的做菜便宣告完成。
看着一大桌子菜,凌風苦笑着說道:“爲什麼要做這麼多?我們兩個怎麼可能吃的完?”
夢竹癡癡的看着他,笑道:“我也沒打算讓你吃完,我就是想做給你吃。你吃不吃完都沒關係。”
對於夢竹的理論,凌風唯一能做的,恐怕就是摸鼻子了。
“咦?夢竹,你怎麼光看我?你自己怎麼不吃?”
夢竹以手支頤,瞬也不瞬的看着他,“因爲我想看着你吃,看你吃的開心,我更開心!比我吃什麼好吃的都開心。”
“……”很多時候,女孩子的話是根本不用回答的,她們就是爲了說話而說話。
“風哥,”夢竹看着凌風微微一笑,道:“我發現一個問題。”
“什麼問題?”
夢竹嘻嘻笑道:“我覺得,你比以前更帥了!”
“……”
凌風有些無言以對。通常犯花癡的女孩子都有這個毛病,怎麼夢竹也犯起這個毛病來?
“風哥!”夢竹忽地又出聲喚道。
“嗯?”
“問你個事兒行嗎?”
“你問吧。”
“你把夏輕歌小姐……弄到手了麼?”
凌風本來正把一塊白切雞往嘴裡放,聽夢竹這麼一問,心裡忽地一顫,手停在半空,一時間不知該如何回答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