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風被野哥握着手寫字。
奇怪,剛剛莫文軒也握着她的手寫字了,可她就是沒有任何感覺,只覺得是正常的老師教學生,可現在野哥握着自己,她就感覺自己一顆心像小鹿亂撞,好不緊張。
尤其是野哥身上散發出來的氣場和氣息,雖然兩人已經成了親,而互相對彼此都熟悉得不得了,但現在這樣子接觸,她依然會覺得緊張。
於是她就這麼一直盯着野哥的側臉,雖然他現在還戴着假皮,可無論他是什麼樣子,在南風眼裡都是又帥又酷的。
野哥寫了幾個字之後,便看到南風的注意力根本不在自己身上,而是一直這麼看着自己,於是他便提醒南風一句:“風兒,專心點。”
說完,又補了一句:“這麼想看,回到家讓你看個夠!”
南風臉一紅,趕緊專心看字。
她發現野哥握着自己的手寫出來的字,真的是好看極了,蒼勁有力,每一個字都像是有了生命和靈性一般,看着極爲舒服。
而上面的莫文軒,此時內心就像有一股火苗竄起來了一樣。
他鼓了鼓氣,努力讓自己恢復先生的樣子:“下面這兩位……這裡是課室,一個很嚴肅的地方,不是你們的卿卿我我的地方,你們要是想卿卿我我,請……到外面去!”
“好!”南風頓時把筆一擱:“文軒,我剛好寫完了,你這回好好看看,沒有小點點的。”
說完也不等莫文軒同意,便拉着野哥說:“我們走了!”
要好好看看他。
莫文軒:“……”
看着南風和野哥消失在門口,莫文軒突然有一絲憤憤的。
他再把南風寫過的字拿起來看了看。
前面南風寫的雖然工工整整,但整體來說還是像個初學者,只是比剛進私塾的小屁孩強一些罷了。
而後面野哥抓着她的手寫的那幾個字,那真是……
野哥,不是一個山裡漢嗎?就算不是山裡漢,可他不是一介武夫嗎?怎麼可能寫得出來這麼好看的字?
那字有如龍飛鳳舞,雄鷹展翅,哪怕莫文軒……也寫不來這樣的字。
莫文軒的字一向只是涓秀而已。
他再拿起筆,在紙張旁這寫了兩個字,再跟野哥寫的對比一下,終究覺得還是野哥的好看一些。
……
南風和野哥出了商會,兩人便手牽着手走在街上。
“這一堂課,感覺如何?”野哥問。
“還行,起碼會寫很多字了,就像你說的,一天學五個字,一年就會一千多個字,以後寫字就不用人代勞了,”南風顯得挺高興的,但後來又說了一句:“不過,我喜歡你教我,不想要莫文軒教了,他有點小題大作了,動不動就留堂,以後商會裡的人肯定要鄙視了。”
野哥一邊走一邊說:“沒問題,明天開始我每天過來教你,一直到你不用來這裡上課爲止。”
“真的嗎?可你有這麼多時間嗎?”
“如果我不來,你就回來罷,裝病也罷,莫文軒那樣的人能教出什麼樣的好學生!”野哥不悅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