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3章 知識改變命運5
對於這種無藥可解的終極絕招,希寧的做法就是……煞有其事地喊:“啊,什麼,聽不見了,信號不好,以後聊。”切了。
隨後打開設置,拉黑了。等到趙母再打電話來時,只會是:“你撥打的用戶,暫時無法接通。”
反正手機原本就是用身主弟弟用剩下來的,在物資方面,賺錢的總是用剩下的;不賺錢的卻想要什麼有什麼。從MP3、運動鞋,到手機、電腦,這些東西如果不買,至少能還一半的貸款。從此後,姐不供應了,自己想要就去賺錢!
墨冥:“你就這樣灰溜溜的逃跑了嗎?”
希寧:“有什麼更好的建議,撩起袖子對着幹?”
勸趙母不要重男輕女,把她賺的錢還貸款。叫弟弟不要再玩遊戲了,勤工儉學。如果不肯的話,好好勸,一遍遍勸……這種吃力不討好,沒有一點效果的事情,她是不會幹的。
用強勢的態度,拒絕給錢。冷臉對着趙母聲淚俱下的指責,那會被不明真相的人說成不孝順、烏鴉和羊都不如的。
對於這種已經深入骨髓的榨取,最好的辦法就是離開,將死死纏繞的吸血藤蔓一次性剝離得徹徹底底。
火車此時到站了,希寧下了車,去了售票大廳,又買了一張車票。原來的城市自然是不能留了,必須離開,馬上離開,離得越遠越好。
坐在候車室,手機鈴聲響了,希寧一看,是學校裡的固定電話,於是接了起來。
打電話來的學校教導主任,應該也是被趙母哭鬧的不厭其煩,語氣帶着嚴厲和指責:“趙元春,你母親怎麼回事?”
“什麼事驚動了主任?”希寧毫不客氣地反問:“我和我媽是家務事,我已經不是學校學生了。”
短短二句話就提醒了教導主任,姐不是大學生了,從辦完離校手續後,就是社會人,和學校無關了!
教導主任頓了頓,語氣稍微放平和了點:“你母親說你不聲不吭地就離開學校,不願意再照顧你弟弟了。”
希寧忍不住都快笑出來了,語氣是歡快:“主任,我照顧了那麼多年,我弟弟一分錢的學費都沒拖欠,而我助學貸款同樣的幾乎都沒還。我弟弟已經成年,早就不需要我照顧了。他可以學我一樣,當然不用打二三份工,可以打一份工。”
教導主任又頓了頓,語氣更加緩和了:“我也知道你辛苦,可你母親不容易……”
希寧立即打斷了教導主任的話:“主任,再不容易,總不能逼死我,讓我去賣腎還貸款吧?有一點你可以放心,我會每月寄錢給我母親的。就這樣,我要上車了。”
就聽到電話裡趙母喊叫聲很響亮:“她在什麼地方,讓她回來!”可以榨取的賺錢工具要飛走了,當然着急。
希寧直接掛電話,然後關機。
不關機的話,趙母會纏着教導主任再打電話,還會用其他人的手機一遍遍的打,規勸她“迷途知返”。
檢票、上火車,離陪同一起生活了二十四年的人越來越遠,心中難免傷感……傷感個屁!
希寧暗暗罵,身主的感覺非常強烈,看來從小到大,沒少洗腦子。如果這次敢再來影響她的情緒,這個任務就不要讓她做了,回去再被榨乾每一毛錢,等到三十歲時,依舊窮困潦倒,儘管去自掛東南枝!
但不要死在學校裡,要死死外面去。身主死在學校宿舍衛生間後,給學校造成很大的困擾和影響。
可笑的是,當身主死後,趙母居然帶着兒子,向學校提出八十萬的賠償,並且要在學校解決她兒子的工作。更有創意的是,她竟然要求校門口旁扒掉一段牆,破牆弄個門店,讓她可以做做小生意。
真是以爲大學都欠她的,應該讓她住在學生宿舍,應該讓她在學校裡做生意。她的臉,真夠大的!
學校氣憤異常,他們學校一直支持貧困學生,身主跑到學校,苦苦哀求讓她母親住下,可按照學校規定是不允許的。看在特殊情況,給予了一個月的時間,結果三個月都沒搬出去。
趙母還很“熱心”地到處兜生意,問人家需不需要洗衣跑腿的。
學生們意見很大,可畢竟是讀了那麼多年的書,看到身主可憐兮兮的,也就不爲難,儘量避而遠之。
就跟之前的大學一樣,和趙母同宿舍的學生主動搬走,自己找房子住。
介於各種情況,最後學校決定,不讓趙母進入宿舍。畢竟學生是學生,學生家長是家長,如果每個貧困學生都如此,這個學校還是學校嗎?學校資源就是要用於學生的!
不能進宿舍,趙母依舊賴在大學裡,大冬天的操場裡凍着。原因就是口袋裡沒錢,錢全部都給了兒子去了。
有如此毅力的“慈母”,還不離得越遠越好,身主卻當寶一般守着,前劇情裡說得最多的就是,再困難只要在一起都是幸福的。看看這腦子洗得多白、多幹淨!
而趙母卻沒有一絲憐憫給予自己的好女兒,一味的榨取榨取再榨取。
如果身主在面前,希寧都想甩二個大耳刮子上去,打醒這個受過高等教育,好歹也是本科文憑的傻瓜。孝順和愚忠有着本質上的區別,這樣的順從不但不是幫了弟弟,而是害了他。前劇情裡,弟弟畢業後就是玩遊戲,心安理得的當起啃老啃姐族來。到了26歲還沒幹過一份工作,沒談過一個女朋友,深陷在二次元裡,整天的做白日夢。
既然想不死,就別再影響她的每一份決定,否則無從談起什麼擺脫貧困。那就結束任務,要死就死吧!
這下很強烈的傷感、失落等等負面情緒消失了,希寧頓時感覺一輕鬆,舒服多了。要不心堵得慌,好難受的說。
靠在椅背上,閉上眼睛傷神。還需要坐一夜,才能抵達目的地。
是的,對於身主來說,是很遠的路,屬於不同的省份、相距有一千多公里路。既然要離開,就離得越遠越好,身主嫌遠,她還嫌太近,要不是錢不多,儘量要省着點花,否則直接買張飛機票,飛到天涯海角,永遠找不到的地方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