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大彪個子高,人也壯實,再加上還留着鬍子,給人的感覺就很彪悍。
王旭沒有說話,上下打量着這個人,直到對方有些不耐煩了,纔開口道:“殺過好人嗎?”
“不知道。”馬大彪歪着脖子,甕聲甕氣的說道:“當年大當家的正義,劫富濟貧,應該是沒殺過好人。後來,加入了24師,殺沒殺過就不知道了,長官有命令我就去做,沒人給你解釋什麼。”
有命令就去做,這話聽得王旭很舒服。
他還擔心馬大彪自身情況這麼複雜,會是個桀驁不馴之人,沒想到人還挺楞。
二愣子好啊,戚繼光練兵,就喜歡用農村人充當骨幹,二愣子充當先鋒。
前者聽話,好訓練。
後者愣頭愣腦,不會想太多。
這樣的人,打起仗來最不要命,戚繼光能鎮壓倭寇,還真少不了這些人的功勞。
“你在軍營裡,一年的俸祿多少?”王旭抿了口茶,對着馬大彪問道。
馬大彪不覺有他,誠實的回答道:“我是排長,每年有10塊大洋。”
“我一個月就給你十塊大洋,我的話,你會聽嗎?”王旭用茶蓋掃了掃茶葉末,沒有喝這口茶,而是用眼角的餘光看着馬大彪。
馬大彪聞聲大喜,拍着胸脯保證道:“一個月十塊大洋,我當響馬的時候都賺不了這麼多,你說什麼我都聽。”
“給你二十塊呢?”王旭又問。
這一次,馬大彪算不過賬來了,一個月二十塊大洋,一年豈不是二百多塊,當兵十年也沒有這麼多。
想到這些年出生入死,自己也沒有攢下家底來,馬大彪氣衝牛斗,喊道:“這麼多錢,命給你都行啊!”
“好,要的就是你這句話。”王旭重重一拍桌子,將手邊的鈔票拿過來,看也不看的分出一半,往前遞了過去:“拿着,這是買你命的錢。”
“哎!”馬大彪不驚反喜,接過鈔票撒腿就跑,喊道:“老孃,我有錢說媳婦了,咱們家不用絕後了,我們要有好日子過了!”
馬大彪跑得飛快,很快消失在了人羣中。
王旭身邊的警衛,看得有點發愣,下意識的開口道:“拿這麼多錢,他不會跑了吧?”
“跑了就跑了,這點錢對我來說只是毛毛雨,要是沒跑纔是賺了。”王旭不缺錢,他缺的是人,忠心可靠的人。
馬大彪要不是影帝,表演技術突破天際,就是真的比較楞。
王旭更相信是後者,因爲以馬大彪的經歷,人聰明的話不可能只是個排長。
要知道,這可是亂世,槍桿子裡出政權。
馬大彪從軍八年,就是在部隊養豬,歷經百戰而不死,這些年也該升個團長了吧。
而且聽他的話,馬大彪還給上面的幹過私活,這樣的人一看就是嫡系啊。可他到頭來還只是個排長,要說不是長期給人背鍋,打死王旭都不相信。
“楊二狗,這個馬大彪家裡是什麼情況?”馬大彪跑了,王旭只能問向別人。
楊二狗是本村的人,對於馬大彪還是知道的,想了想開口道:“馬大哥人挺好的,前兩個月,隔壁村跟我們搶水井,馬大哥一個人就打跑了他們十幾個,可厲害了。而且我娘總是說,馬大哥是孝子,讓我跟馬大哥學。”
聽了楊二狗的話,王旭心中更是滿意,可還是奇怪道:“他人這麼好,你們爲什麼這麼怕他?”
楊二狗答不出來了,周圍人也沒人說話。
片刻之後,一個六七歲的小孩,喊道:“我爺爺說他是鬍子,不是好人...”
“鬍子!”王旭明白了,原來問題出在這裡。
鬍子是土話,用來形容那些山匪強盜,還有綠林好漢的貶義詞。
馬大彪人再好,也是響馬出身,與這些百姓是不同的。這就像我們知道,隔壁住着個搶劫犯一樣,哪怕他平日裡表現的再好,在我們眼中也是兩個世界的人。
“馬大彪當過正規軍的排長,又是多年的老兵,領導幾十號人應該沒問題。我的護衛隊,又不是去打仗,只是運送晉察冀地區的古董,人數有個百八十人就差不多了,馬大彪足以勝任。”
王旭不在乎馬大彪是不是有點楞,在乎的只是這個人腦袋實不實誠,別有太多的花花腸子就行。
畢竟,人楞點他不怕,護衛隊不是革命武裝,對於統帥的要求不高。拿着槍,能跟土匪與僞軍較量較量,王旭就心滿意足了,最重要的反而是忠誠。
馬大彪是孝子,上面有個老孃,這就是他的弱點。
王旭喜歡有弱點的人,弱點意味着可以掌控,這樣的人才不會見財起意,拿着他的東西遠走高飛。
“王先生,誰是王先生啊?”馬大彪離去不過十來分鐘,就在一位老太太的陪伴下,從人羣中擠了進來。
王旭擡眼一看,老太太眼睛好像不太好,眯着眼睛費力的看着左右,一副很吃力的樣子。
“老人家,你找我?”王旭主動迎了上去,靠近了之後發現,老太太的瞳孔非常模糊,只有得了白內障的人才會這樣。
“我是大彪的娘,他拿着好多錢回家,說是你給他的工錢,有這件事嗎?”馬老婦人眼神不好,氣色卻不錯,身上的衣服也挺新的。
王旭瞧瞧周圍人,發現馬老婦人的衣服,比周圍人強了不止一截,有點城市人的感覺。
從這件小事上王旭就知道,馬大彪是真的孝順,換成普通的鄉下百姓,有錢也捨不得給老人添衣服,鄉下的老人穿衣服,大多是年輕時剩下的,一件衣服穿個十幾年是常有的事。
“大娘,我就是王先生,這錢你放心的用,都是我給大彪的。”
王旭打蛇隨棍上,隨着老太太叫起了大彪,又道:“以後啊,您兒子就是我的夥計了,我是做古董行生意的,正打算成立自己的護衛隊,你兒子就是護衛隊的隊長,一個月二十塊大洋薪水。”
“二十塊大洋!”老太太喜到極限喜轉悲,拉着馬大彪的手臂,哭道:“孃的大彪啊,你終於有出息了,以後跟着王先生好好幹,要是再讓人給趕回來,你就別認我是你的娘。”
“娘,我知道了。”馬大彪知道自家老孃,說的是自己被八路軍趕出來的事情。
因爲這件事,馬老婦人幾天沒睡好覺,差點大病一場。
馬大彪當時急的,兩天兩夜沒閤眼,發誓這輩子也不吃狗肉了,吃狗肉真壞事。
“大娘,您家裡還有什麼人嗎?”馬大彪越是在乎老孃,王旭就越是覺得,有必要將他的老孃接走。
其實,馬老婦人年紀並不大,多說也就是五十多歲,放到現代還不夠退休年齡。
只是這個時期的人,營養跟不上,也沒有化妝品可以用,再加上要爲生計憂愁,看上去都比較衰老。
“家裡還有一個閨女,就嫁到了柳莊村,大彪不在的時候,都是她伺候我的。”馬老婦人這麼一說,王旭頓時有了主意。
他轉動着手中的翡翠球,擡頭看向了馬大彪,開口道:“老太太的眼睛不能拖了,我在天津城,認識一個很厲害的醫生,最好將你老孃接過去,沒準眼睛還可以保住。而且,如果你願意的話,你妹妹一家也可以跟過去,我在那邊也有生意,在我身邊討飯吃,總比面朝黃土背朝天的好。”
“好,這個好...”馬大彪趕緊點頭答應,絲毫沒有認識到,自己的親人去了天津城,他的把柄就落在王旭手中了。
王旭滿意的笑了笑,先小人後君子,馬老婦人就是他的雙保險。
當然了,話又說回來,只要馬大彪好好跟他幹,老太太何嘗不是享受榮華富貴去了,難道王旭還能虧待他們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