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時候的林凡,別說是娛樂圈這些唱歌的明星了,就連那些電影界的明星,也都知道的在少數。 …… 2024年,夏季。 暴雨。 京城的天氣本就陽光稀缺,再加上烏雲密佈,林凡記得很清楚,那天暴雨是從中午的時候開始的。 豆大的雨滴傾盆而降,彷彿老天發怒要把整個世界淹了一般,那場暴雨足足下了六個小時,直到晚上的時候都沒有停下來。 不得已,林凡只好躲在了一家酒店大廳當中避雨。 那個時候,凌笑剛死不久,林凡的情緒一直以來都很差,再加上長達四五天的被追殺,那個時候的林凡,用邋遢來形容他一點都不過分,身上穿着的衣服因爲逃亡的時候躲進了污水中,所以看起來有很多處污垢,暴雨之下,林凡身上的衣服就顯得更加的邋遢,再加上林凡臉上四五天沒有處理的鬍子。 在京城那種地方,以林凡當時的形象,幾乎就算是熟悉的人,恐怕不仔細去看都認不出林凡來。 那一段時間,是林凡前世今生,將近四十多年的時間當中,最爲落魄的一段日子了,凌笑剛死,林凡向着那些黑道勢力發起了瘋狂般的報復,各大勢力紛紛自危,派出人手追殺林凡,僅僅不到一個月的時間,整個華夏所有的黑道勢力,幾乎都知道了林凡的名字。 很多知道內幕的人,給林凡起了一個外號:瘋狗。 林凡在那家酒店避雨的那一天,是凌笑剛好死之後的第十天。 “你看那人,穿的邋遢的跟個乞丐一樣。” “就是唉,這家酒店怎麼回事啊,讓這麼一個乞丐坐在客廳裡,真是的,離這麼遠我都聞到他身上的臭味了。” “那人不是乞丐吧?看起來也只是穿着打扮邋遢了一點,算不上乞丐吧,可能是生意上或者什麼事情落魄了的緣故吧,不可能是乞丐吧,你看他的眼神挺有神的,哪像是一個以乞討爲生的人。” 站在前臺的酒店經理,聽到了這些人的討論聲,看到了坐在大廳角落的林凡,他皺了皺眉,轉頭看向身邊的酒店接待問道:“怎麼回事,門口保安怎麼讓這種人進來了,趕緊喊保安將他轟出去,多耽誤生意。” 林凡的聽力不錯,不遠處那些人的議論聲他聽得很清楚,冷笑之下,林凡到沒有去理會。雖然在這被追殺的四五天當中,沒有時間洗澡,但最起碼還不至於身上有臭味能夠讓離這麼遠的他們聞到。身上的衣服雖然髒了一些,但是最起碼還能看清那是一件價格不菲的運動服。 “我說哥們,這好歹是一
家星級酒店,你這麼一身,坐在這裡,多影響老闆生意,你說是不?” 聽到聲音,林凡回過頭看去,說話的是一個身高大約兩米的壯漢,穿着一件那種退伍軍人的軍裝,聽起來人倒是不錯,對着林凡這樣一個看起來很落魄的人說話很客氣,然而站在他身邊的那個個頭不高的男子,臉上露出了不耐煩的神色,倒是和大高個不同,開口直接罵道:“大個子,你跟他費什麼話客氣個什麼,mlgb的,也不看看這是什麼地方,京城最繁華的地方,你這叫花子窮乞丐在這湊什麼熱鬧,識相點趕緊滾出去,讓哥幾個把你扔出去不顯好。” 林凡皺了皺眉,擡起頭看了眼這個穿着保安制服的年輕人,說完見林凡不理他就想上前動手,林凡背在身後的右手不動聲色的摸出了一把短刀。 或許是因爲凌笑身死的緣故,或許是因爲這些天太多事情的緣故,漸漸的,林凡的性格從最初那個毛頭小夥子,成爲了現在這樣,很多事情,能用刀解決的事情就儘量不去開口。 或許是那復仇的時間裡,殺的人太多了,所以林凡對於殺人這兩個字的概念已經是很模糊了。 殺人,可能有時候就像是平時吃飯喝水類似很普通的一件事。 “行了,外面下着暴雨,讓人家在裡面避避雨怎麼了?” 就在林凡剛剛摸出短刀的時候,突然,兩名保安身後響起了一道聽起來略顯成熟的聲音,那個穿着保安制服的年輕人回頭去看,當看到懷采薇的時候,他臉上微微帶着的憤怒一下子變成了討好的笑容:“不是,不是,這不是有顧客投訴他身上臭味太重,這裡畢竟住着的都是有身份的人,這是我們的工作,有打擾您的地方,懷小姐您見諒。” “臭味?我離這麼近都沒有聞到臭味,他們離那麼遠,鼻子就這麼靈?” 在那個年代,懷采薇華夏天后的名聲已經在華夏這片土地上遍佈開去,幾乎上到老下到孩童,沒有人不知道懷采薇這個名字的。 再加上一直傳言着懷采薇身後有個龐大的勢力等類似的消息,懷采薇在快到三十歲的時候,在娛樂界、電影界當中,可謂是風頭最盛的時候。 到現在爲止,林凡都還記得,那天懷采薇穿着一件白色的連衣裙,明明是快奔三的人,卻依然給人一種清純可愛,十來歲小姑娘的感覺。 那種成熟中帶着些許靚麗清純的感覺,是林凡至今爲止都難以忘記的。 那一天,是林凡前世第一次見到懷采薇,也是第一次聽說了懷采薇這個名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