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我想要見你,所以我來了。”
他真的來了,帶着一把吉他和一夢顆年輕的心就來到了這裡。在這樣一個陌生的環境裡面,他只能街頭賣唱,希望着,那個夢,有一天,她穿過一條街,在地鐵道等待的時候,聽到遠方的吉他聲。她也許不會感興趣,可是她應該能聽得到,他想那樣多好,讓他心裡的歌聲在另一個人的心裡,泛起漣漪。
小路口,他要收工了。揹着吉他往自己的住處走去,忽然一束光在閃爍。那是什麼?他是那麼地欣喜,這城市裡居然有螢火蟲,他未曾想道的啊!他追着他微弱的光往前跑。他看到了自己已經過世的母親。
“難道你沒有遠大的理想嗎?你不是說過要當一個真正的歌手嗎?媽媽真的希望你能用心創作,將來能讓很多人都能聽到你的歌,你怎麼能忘了自己的理想呢?
是母親的話把他的夢打碎了,他現在是什麼樣子?每天渾渾噩噩地生活,沒有什麼夢想,也是那麼地失敗。全然忘記了自己的音樂。他以前追求的東西呢?不,他還沒有忘,他說過要讓很多人都聽到他的歌,要讓很多人在他編織的夢裡沉睡,他是那麼地天真,以至於到現在會因爲一個女孩子而放棄了自己的夢想。
是啊!夏小蝦,我是尋你而來的,可是我還要繼續我的夢想。
他想,如果我以後出名了,你會來看我的演唱會嗎?如果以後我出名了,你會來看我的演唱會嗎?如果以後我出名了,你會在掌聲響起的時候像我一樣落淚嗎?你會爲了我的夢想而夢想嗎?
也許我知道你不曾把我放在心上,可是我要讓你看見,要讓你聽見,有一個人,他會在舞臺上,爲你一個人歌唱。
“啦啦啦。”
他是這麼地勇敢了,“明天就去找尋自己的夢想,我一定要出名,讓你知道我的心。”
他勇敢地進入了自己荒涼的城堡,任時光任意地在他的心上閃爍着誘人的光芒,一縷縷的微光,就像螢火蟲的光,代表長久的希望。
他把自己的生活寫進了夢裡。把夢裡的生活寫進了歌裡,把歌裡的生活再唱到真實的生活裡。
這樣也許很枯燥,但是他從來沒有煩過自己,從未抱怨過人生,能夠在早晨醒來的時候看見自己的吉他還在旁邊,那是一種幸福。小小的幸福。
他給她的沒有什麼,可是一彈起吉他,他的眼神無比地憂鬱,其實他是想那麼快地見到他。
就像一個人喜歡另一個人的感覺,總是沉沉的,總是氧氧的。
他用憂鬱的眼神望着地鐵道經過的人羣,心裡住着一個女孩,她那麼美麗,又那麼地純潔。
如一首空靈的歌曲,在無人的地方飄着。
他唱自己的零亂的生活,他唱自己可笑的執着,他唱自己極端的脆弱。
可是他唱不了她。他唱不了她的喜怒哀樂,因爲他不是她,他的世界裡應該只有音樂。
“我會努力的,讓你看見我在舞臺上發光,發熱,發出自己的微光。唱出自己的熱情,可是我要怎麼做呢?”
又要結束一天的生活,他揹着吉他往回走,已經散場了,電影院,是一羣需要安慰的人。他多想牽着那個人的手,和她一起看一場屬於自己的電影。也許是可愛的妹妹,也許是孤單的飛鳥,更有可能是一個街道,騎着自行車。有一個男主角在前面,女主角在後面,他們在風中騎着自行車,把煩惱都化成了灰,然後那麼地開心,那麼地滿足。
他想到的情景可能會發生嗎?“我也不懂。”他不相信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