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第六十章(上)

像無頭蒼蠅似的衝進一家酒吧,起伏的胸膛,着了火似的喉嚨,沒有給自己任何喘息的機會,我在這紙醉金迷的地方搜尋着鹿晗的身影。從前一直是個乖孩子,別說酒吧,就連網吧都很少進,這彷彿是一個與世隔絕的地方,無論外面的世界是黑夜亦或白晝,這裡似乎永遠都看不到天明,人們躲在陰影中隱藏着最真實的自己,在閃動的炫目燈光下盡情放縱自己的壓抑靈魂,痛並快樂着,快樂並揮霍着。

穿梭在人羣中,一張張陌生的面孔,激情四射的DJ音樂,隨着音樂放縱搖擺的身體,一切都提不起我的絲毫興趣,只是被燈光晃得有些暈眩,睜大眼睛尋找着那抹熟悉的身影,鹿晗,你在哪裡?

從來不知道,鳳凰城的酒吧和夜總會居然如此之多,不知道跑了多少家,累得滿頭大汗幾近絕望,我這抹小小的細瘦身影奔波在夜色中,酒吧中的男男女女隨着夜的降臨越發增多,在攢動的人頭中,定睛尋找鹿晗真如大海撈針。每每滿載希望的闖入,卻又垂頭喪氣的走出,真恨自己爲什麼不多長几雙眼睛,哪怕現在進化成怪物,只要讓我找到鹿晗就行,心情越發焦躁,但是想見鹿晗的心情只增不減。

走進“戀世情懷”,已經忘了這是我闖入的第多少家酒吧,依舊瀰漫着濃的化不開的糜爛氣息,幾個穿着暴露的長髮女孩在我身邊經過時,還吹起了口哨,拋了幾個媚眼,靠,真是年代不同了,都輪到男人被女人調戲了!

其實在看到這家酒吧的名字時,那個“世”字,讓我浮想聯翩,鹿晗會不會在這裡呢?可事實證明,是我想多了,鹿晗怎麼可能進一家與我名字有絲毫關聯的酒吧,他大概正在用酒精麻醉自己,以致於忘了我也忘了自己。我承認,我的眼睛已經不夠用了,從下午到現在,如同跑了一個馬拉松,本來體力就耗損的差不多了,再加上酒吧特有的奢糜氣氛,腦袋一陣暈眩,我不知道自己還能再撐多久,鹿晗,拜託,不要再跟我捉迷藏了,好嗎?

難道就這樣放棄嗎?不,不可以!看着身邊一個醉醺醺的男人在衝着電話罵罵咧咧地吼着,我的腸子都悔青了,自從呆在吳亦凡家起,我已經徹底成爲了一個電子設備免疫者,在我身上除了嘴能通話外,其他一概沒有,當然吳亦凡也從來沒想過要給我配個手機啥的,貌似在他的心裡,我是再也不會離開他了,可是世事難料,吳亦凡,爲我肯犧牲所有的人,又何嘗僅你一個?我最傷心的當然不是這個,而是我竟然一個電話號碼都背不出來,別說是鹿晗的,就算我自己有手機,自己的號碼是多少也通常還要別人告訴我,身爲朋友我很差勁,身爲戀人,我更差勁。這件事情過後,我一定把所有人的電話號碼,包括他們的生日,都在腦海裡揹他個七八百遍!我要在我所愛的人身上,植入一個跟蹤器,不管他們身在哪裡,都逃不過我的手掌心,鹿晗,如果被我找到,就算是把你鎖起來,我也不會再讓你離開我。

轉身即將邁出門的一剎那,當歌聲傳入了我的耳朵,疲憊的雙眸忽的發亮,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心若倦了,累也幹了,這份深情,難捨難了……”

小小的原型舞臺上,一個男子拿着吉他,自彈自唱,燈光在他白皙的泛着光澤的皮膚上閃爍,低垂的溼潤眸子滿是醉意,吹彈可破的面頰因爲酒的暈染呈現兩抹緋紅,我怔怔站在原地,反應了好一會兒,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居然會唱!我只唱過一遍啊!

“……愛一個人,如何廝守到老,怎樣面對一切,我不知道……”

這是我第一次聽到鹿晗唱歌,正如在場所有的男男女女一樣,我和他們都深深融化在鹿晗的歌聲裡。在那燈光中,他就是天使,吸引着每一個人的眼球,他唱的每一個字,都如同一根根細針刺進我的心臟,刺痛我心中最柔軟的地方。原本以爲只要瞄見他的影子,我就會不顧一切地衝過去,把他緊緊擁入懷中,可此刻,我竟然腿軟,心顫抖到前所未有的地步,我只是默默地躲在黑暗的角落,透過溼潤的目光靜靜地看着他,沒有人會比我更能聽懂他歌聲中的痛苦與失落,沒有人會比我更能明白他此刻的孤獨與掙扎,愛與不愛和生與死不同,一念之間,你什麼都決定不了,縱使再高傲遺世**的強者,倘若闖進愛情的深淵,都會變得不堪一擊、無法全身而退,更何況像我和鹿晗這種人,我曾狠下心預備將鹿晗的一切從自己的記憶中割除,但那已經深入骨血的東西如何能像割除手術一般容易?我一直怨恨鹿晗愛我的分量不足我愛他的十分之一,可現在,我已羞愧的無地自容,我曾以爲自己是一個情聖,爲愛付出了所有,但是在鹿晗和吳亦凡面前,我才知道,自己什麼都不是……我輸了,輸得一敗塗地,只因爲我的愛一直都太自私……

歌聲不知何時結束,我的目光一直沒有從鹿晗的身上移開過,我躲在離他不遠的身後,看他一杯杯往肚子中灌着冰涼的烈酒,想上前阻止,卻如懦夫一般膽怯,我好怕,好怕他會拒絕我,我怕自己承受不了他的冷漠……或許,我可以等到他喝得人事不省,然後再把他悄悄地帶走。

“帥哥,你的歌唱得很動人,都快把人家感動流淚了……”一個衣着火爆的女人端着酒杯搖曳到鹿晗身邊。

鹿晗像沒有聽見一樣,自顧自的接着灌酒,那女人見他沒反應,手竟然攀上了鹿晗的脖子:“呦,小帥哥,看你這樣子,應該是剛失戀吧?不如讓姐姐好好安慰安慰你如何?”

我已經把拳頭握地咯吱響了,這年頭,不自量力地女人還真是多,不要臉!

可是令我失望的是,鹿晗根本沒有在意那女人在他身上肆意遊走的手,彷彿除了杯中酒,一切都已是身外之物,與他無關。那女人見鹿晗沒有絲毫反抗的意思,妖媚的眼睛中閃着光,奪走鹿晗手中的酒杯:“帥哥,你看看人家嘛,不要關顧着喝悶酒啊,一個人喝多沒意思!”

鹿晗擡起朦朧的醉眼,望了一眼那個女人:“怎麼,你要陪我喝?”

“陪你喝,可以,不過有一個條件……”那女人紅色細長的指甲在鹿晗臉上輕輕地划着。

“什麼條件?”鹿晗試圖奪回自己的酒杯。

“條件就是……”那女人曖昧地看着鹿晗,一隻罪惡的手擡起他的下巴,勾起火紅的脣,一點一點向鹿晗微張的脣靠去……

都到這份上了,我若還能再忍,那就是王八蛋,一個箭步衝過去,把鹿晗拉進懷裡,狠狠給了那個小妖精一個巴掌,眼中兇光畢露:“賤人,你也配?”

作者有話要說:

像無頭蒼蠅似的衝進一家酒吧,起伏的胸膛,着了火似的喉嚨,沒有給自己任何喘息的機會,我在這紙醉金迷的地方搜尋着鹿晗的身影。從前一直是個乖孩子,別說酒吧,就連網吧都很少進,這彷彿是一個與世隔絕的地方,無論外面的世界是黑夜亦或白晝,這裡似乎永遠都看不到天明,人們躲在陰影中隱藏着最真實的自己,在閃動的炫目燈光下盡情放縱自己的壓抑靈魂,痛並快樂着,快樂並揮霍着。

穿梭在人羣中,一張張陌生的面孔,激情四射的DJ音樂,隨着音樂放縱搖擺的身體,一切都提不起我的絲毫興趣,只是被燈光晃得有些暈眩,睜大眼睛尋找着那抹熟悉的身影,鹿晗,你在哪裡?

從來不知道,鳳凰城的酒吧和夜總會居然如此之多,不知道跑了多少家,累得滿頭大汗幾近絕望,我這抹小小的細瘦身影奔波在夜色中,酒吧中的男男女女隨着夜的降臨越發增多,在攢動的人頭中,定睛尋找鹿晗真如大海撈針。每每滿載希望的闖入,卻又垂頭喪氣的走出,真恨自己爲什麼不多長几雙眼睛,哪怕現在進化成怪物,只要讓我找到鹿晗就行,心情越發焦躁,但是想見鹿晗的心情只增不減。

走進“戀世情懷”,已經忘了這是我闖入的第多少家酒吧,依舊瀰漫着濃的化不開的糜爛氣息,幾個穿着暴露的長髮女孩在我身邊經過時,還吹起了口哨,拋了幾個媚眼,靠,真是年代不同了,都輪到男人被女人調戲了!

其實在看到這家酒吧的名字時,那個“世”字,讓我浮想聯翩,鹿晗會不會在這裡呢?可事實證明,是我想多了,鹿晗怎麼可能進一家與我名字有絲毫關聯的酒吧,他大概正在用酒精麻醉自己,以致於忘了我也忘了自己。我承認,我的眼睛已經不夠用了,從下午到現在,如同跑了一個馬拉松,本來體力就耗損的差不多了,再加上酒吧特有的奢糜氣氛,腦袋一陣暈眩,我不知道自己還能再撐多久,鹿晗,拜託,不要再跟我捉迷藏了,好嗎?

難道就這樣放棄嗎?不,不可以!看着身邊一個醉醺醺的男人在衝着電話罵罵咧咧地吼着,我的腸子都悔青了,自從呆在吳亦凡家起,我已經徹底成爲了一個電子設備免疫者,在我身上除了嘴能通話外,其他一概沒有,當然吳亦凡也從來沒想過要給我配個手機啥的,貌似在他的心裡,我是再也不會離開他了,可是世事難料,吳亦凡,爲我肯犧牲所有的人,又何嘗僅你一個?我最傷心的當然不是這個,而是我竟然一個電話號碼都背不出來,別說是鹿晗的,就算我自己有手機,自己的號碼是多少也通常還要別人告訴我,身爲朋友我很差勁,身爲戀人,我更差勁。這件事情過後,我一定把所有人的電話號碼,包括他們的生日,都在腦海裡揹他個七八百遍!我要在我所愛的人身上,植入一個跟蹤器,不管他們身在哪裡,都逃不過我的手掌心,鹿晗,如果被我找到,就算是把你鎖起來,我也不會再讓你離開我。

轉身即將邁出門的一剎那,當歌聲傳入了我的耳朵,疲憊的雙眸忽的發亮,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心若倦了,累也幹了,這份深情,難捨難了……”

小小的原型舞臺上,一個男子拿着吉他,自彈自唱,燈光在他白皙的泛着光澤的皮膚上閃爍,低垂的溼潤眸子滿是醉意,吹彈可破的面頰因爲酒的暈染呈現兩抹緋紅,我怔怔站在原地,反應了好一會兒,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居然會唱!我只唱過一遍啊!

“……愛一個人,如何廝守到老,怎樣面對一切,我不知道……”

這是我第一次聽到鹿晗唱歌,正如在場所有的男男女女一樣,我和他們都深深融化在鹿晗的歌聲裡。在那燈光中,他就是天使,吸引着每一個人的眼球,他唱的每一個字,都如同一根根細針刺進我的心臟,刺痛我心中最柔軟的地方。原本以爲只要瞄見他的影子,我就會不顧一切地衝過去,把他緊緊擁入懷中,可此刻,我竟然腿軟,心顫抖到前所未有的地步,我只是默默地躲在黑暗的角落,透過溼潤的目光靜靜地看着他,沒有人會比我更能聽懂他歌聲中的痛苦與失落,沒有人會比我更能明白他此刻的孤獨與掙扎,愛與不愛和生與死不同,一念之間,你什麼都決定不了,縱使再高傲遺世**的強者,倘若闖進愛情的深淵,都會變得不堪一擊、無法全身而退,更何況像我和鹿晗這種人,我曾狠下心預備將鹿晗的一切從自己的記憶中割除,但那已經深入骨血的東西如何能像割除手術一般容易?我一直怨恨鹿晗愛我的分量不足我愛他的十分之一,可現在,我已羞愧的無地自容,我曾以爲自己是一個情聖,爲愛付出了所有,但是在鹿晗和吳亦凡面前,我才知道,自己什麼都不是……我輸了,輸得一敗塗地,只因爲我的愛一直都太自私……

歌聲不知何時結束,我的目光一直沒有從鹿晗的身上移開過,我躲在離他不遠的身後,看他一杯杯往肚子中灌着冰涼的烈酒,想上前阻止,卻如懦夫一般膽怯,我好怕,好怕他會拒絕我,我怕自己承受不了他的冷漠……或許,我可以等到他喝得人事不省,然後再把他悄悄地帶走。

“帥哥,你的歌唱得很動人,都快把人家感動流淚了……”一個衣着火爆的女人端着酒杯搖曳到鹿晗身邊。

鹿晗像沒有聽見一樣,自顧自的接着灌酒,那女人見他沒反應,手竟然攀上了鹿晗的脖子:“呦,小帥哥,看你這樣子,應該是剛失戀吧?不如讓姐姐好好安慰安慰你如何?”

我已經把拳頭握地咯吱響了,這年頭,不自量力地女人還真是多,不要臉!

可是令我失望的是,鹿晗根本沒有在意那女人在他身上肆意遊走的手,彷彿除了杯中酒,一切都已是身外之物,與他無關。那女人見鹿晗沒有絲毫反抗的意思,妖媚的眼睛中閃着光,奪走鹿晗手中的酒杯:“帥哥,你看看人家嘛,不要關顧着喝悶酒啊,一個人喝多沒意思!”

鹿晗擡起朦朧的醉眼,望了一眼那個女人:“怎麼,你要陪我喝?”

“陪你喝,可以,不過有一個條件……”那女人紅色細長的指甲在鹿晗臉上輕輕地划着。

“什麼條件?”鹿晗試圖奪回自己的酒杯。

“條件就是……”那女人曖昧地看着鹿晗,一隻罪惡的手擡起他的下巴,勾起火紅的脣,一點一點向鹿晗微張的脣靠去……

都到這份上了,我若還能再忍,那就是王八蛋,一個箭步衝過去,把鹿晗拉進懷裡,狠狠給了那個小妖精一個巴掌,眼中兇光畢露:“賤人,你也配?”

作者有話要說:

像無頭蒼蠅似的衝進一家酒吧,起伏的胸膛,着了火似的喉嚨,沒有給自己任何喘息的機會,我在這紙醉金迷的地方搜尋着鹿晗的身影。從前一直是個乖孩子,別說酒吧,就連網吧都很少進,這彷彿是一個與世隔絕的地方,無論外面的世界是黑夜亦或白晝,這裡似乎永遠都看不到天明,人們躲在陰影中隱藏着最真實的自己,在閃動的炫目燈光下盡情放縱自己的壓抑靈魂,痛並快樂着,快樂並揮霍着。

穿梭在人羣中,一張張陌生的面孔,激情四射的DJ音樂,隨着音樂放縱搖擺的身體,一切都提不起我的絲毫興趣,只是被燈光晃得有些暈眩,睜大眼睛尋找着那抹熟悉的身影,鹿晗,你在哪裡?

從來不知道,鳳凰城的酒吧和夜總會居然如此之多,不知道跑了多少家,累得滿頭大汗幾近絕望,我這抹小小的細瘦身影奔波在夜色中,酒吧中的男男女女隨着夜的降臨越發增多,在攢動的人頭中,定睛尋找鹿晗真如大海撈針。每每滿載希望的闖入,卻又垂頭喪氣的走出,真恨自己爲什麼不多長几雙眼睛,哪怕現在進化成怪物,只要讓我找到鹿晗就行,心情越發焦躁,但是想見鹿晗的心情只增不減。

走進“戀世情懷”,已經忘了這是我闖入的第多少家酒吧,依舊瀰漫着濃的化不開的糜爛氣息,幾個穿着暴露的長髮女孩在我身邊經過時,還吹起了口哨,拋了幾個媚眼,靠,真是年代不同了,都輪到男人被女人調戲了!

其實在看到這家酒吧的名字時,那個“世”字,讓我浮想聯翩,鹿晗會不會在這裡呢?可事實證明,是我想多了,鹿晗怎麼可能進一家與我名字有絲毫關聯的酒吧,他大概正在用酒精麻醉自己,以致於忘了我也忘了自己。我承認,我的眼睛已經不夠用了,從下午到現在,如同跑了一個馬拉松,本來體力就耗損的差不多了,再加上酒吧特有的奢糜氣氛,腦袋一陣暈眩,我不知道自己還能再撐多久,鹿晗,拜託,不要再跟我捉迷藏了,好嗎?

難道就這樣放棄嗎?不,不可以!看着身邊一個醉醺醺的男人在衝着電話罵罵咧咧地吼着,我的腸子都悔青了,自從呆在吳亦凡家起,我已經徹底成爲了一個電子設備免疫者,在我身上除了嘴能通話外,其他一概沒有,當然吳亦凡也從來沒想過要給我配個手機啥的,貌似在他的心裡,我是再也不會離開他了,可是世事難料,吳亦凡,爲我肯犧牲所有的人,又何嘗僅你一個?我最傷心的當然不是這個,而是我竟然一個電話號碼都背不出來,別說是鹿晗的,就算我自己有手機,自己的號碼是多少也通常還要別人告訴我,身爲朋友我很差勁,身爲戀人,我更差勁。這件事情過後,我一定把所有人的電話號碼,包括他們的生日,都在腦海裡揹他個七八百遍!我要在我所愛的人身上,植入一個跟蹤器,不管他們身在哪裡,都逃不過我的手掌心,鹿晗,如果被我找到,就算是把你鎖起來,我也不會再讓你離開我。

轉身即將邁出門的一剎那,當歌聲傳入了我的耳朵,疲憊的雙眸忽的發亮,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心若倦了,累也幹了,這份深情,難捨難了……”

小小的原型舞臺上,一個男子拿着吉他,自彈自唱,燈光在他白皙的泛着光澤的皮膚上閃爍,低垂的溼潤眸子滿是醉意,吹彈可破的面頰因爲酒的暈染呈現兩抹緋紅,我怔怔站在原地,反應了好一會兒,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居然會唱!我只唱過一遍啊!

“……愛一個人,如何廝守到老,怎樣面對一切,我不知道……”

這是我第一次聽到鹿晗唱歌,正如在場所有的男男女女一樣,我和他們都深深融化在鹿晗的歌聲裡。在那燈光中,他就是天使,吸引着每一個人的眼球,他唱的每一個字,都如同一根根細針刺進我的心臟,刺痛我心中最柔軟的地方。原本以爲只要瞄見他的影子,我就會不顧一切地衝過去,把他緊緊擁入懷中,可此刻,我竟然腿軟,心顫抖到前所未有的地步,我只是默默地躲在黑暗的角落,透過溼潤的目光靜靜地看着他,沒有人會比我更能聽懂他歌聲中的痛苦與失落,沒有人會比我更能明白他此刻的孤獨與掙扎,愛與不愛和生與死不同,一念之間,你什麼都決定不了,縱使再高傲遺世**的強者,倘若闖進愛情的深淵,都會變得不堪一擊、無法全身而退,更何況像我和鹿晗這種人,我曾狠下心預備將鹿晗的一切從自己的記憶中割除,但那已經深入骨血的東西如何能像割除手術一般容易?我一直怨恨鹿晗愛我的分量不足我愛他的十分之一,可現在,我已羞愧的無地自容,我曾以爲自己是一個情聖,爲愛付出了所有,但是在鹿晗和吳亦凡面前,我才知道,自己什麼都不是……我輸了,輸得一敗塗地,只因爲我的愛一直都太自私……

歌聲不知何時結束,我的目光一直沒有從鹿晗的身上移開過,我躲在離他不遠的身後,看他一杯杯往肚子中灌着冰涼的烈酒,想上前阻止,卻如懦夫一般膽怯,我好怕,好怕他會拒絕我,我怕自己承受不了他的冷漠……或許,我可以等到他喝得人事不省,然後再把他悄悄地帶走。

“帥哥,你的歌唱得很動人,都快把人家感動流淚了……”一個衣着火爆的女人端着酒杯搖曳到鹿晗身邊。

鹿晗像沒有聽見一樣,自顧自的接着灌酒,那女人見他沒反應,手竟然攀上了鹿晗的脖子:“呦,小帥哥,看你這樣子,應該是剛失戀吧?不如讓姐姐好好安慰安慰你如何?”

我已經把拳頭握地咯吱響了,這年頭,不自量力地女人還真是多,不要臉!

可是令我失望的是,鹿晗根本沒有在意那女人在他身上肆意遊走的手,彷彿除了杯中酒,一切都已是身外之物,與他無關。那女人見鹿晗沒有絲毫反抗的意思,妖媚的眼睛中閃着光,奪走鹿晗手中的酒杯:“帥哥,你看看人家嘛,不要關顧着喝悶酒啊,一個人喝多沒意思!”

鹿晗擡起朦朧的醉眼,望了一眼那個女人:“怎麼,你要陪我喝?”

“陪你喝,可以,不過有一個條件……”那女人紅色細長的指甲在鹿晗臉上輕輕地划着。

“什麼條件?”鹿晗試圖奪回自己的酒杯。

“條件就是……”那女人曖昧地看着鹿晗,一隻罪惡的手擡起他的下巴,勾起火紅的脣,一點一點向鹿晗微張的脣靠去……

都到這份上了,我若還能再忍,那就是王八蛋,一個箭步衝過去,把鹿晗拉進懷裡,狠狠給了那個小妖精一個巴掌,眼中兇光畢露:“賤人,你也配?”

作者有話要說:

像無頭蒼蠅似的衝進一家酒吧,起伏的胸膛,着了火似的喉嚨,沒有給自己任何喘息的機會,我在這紙醉金迷的地方搜尋着鹿晗的身影。從前一直是個乖孩子,別說酒吧,就連網吧都很少進,這彷彿是一個與世隔絕的地方,無論外面的世界是黑夜亦或白晝,這裡似乎永遠都看不到天明,人們躲在陰影中隱藏着最真實的自己,在閃動的炫目燈光下盡情放縱自己的壓抑靈魂,痛並快樂着,快樂並揮霍着。

穿梭在人羣中,一張張陌生的面孔,激情四射的DJ音樂,隨着音樂放縱搖擺的身體,一切都提不起我的絲毫興趣,只是被燈光晃得有些暈眩,睜大眼睛尋找着那抹熟悉的身影,鹿晗,你在哪裡?

從來不知道,鳳凰城的酒吧和夜總會居然如此之多,不知道跑了多少家,累得滿頭大汗幾近絕望,我這抹小小的細瘦身影奔波在夜色中,酒吧中的男男女女隨着夜的降臨越發增多,在攢動的人頭中,定睛尋找鹿晗真如大海撈針。每每滿載希望的闖入,卻又垂頭喪氣的走出,真恨自己爲什麼不多長几雙眼睛,哪怕現在進化成怪物,只要讓我找到鹿晗就行,心情越發焦躁,但是想見鹿晗的心情只增不減。

走進“戀世情懷”,已經忘了這是我闖入的第多少家酒吧,依舊瀰漫着濃的化不開的糜爛氣息,幾個穿着暴露的長髮女孩在我身邊經過時,還吹起了口哨,拋了幾個媚眼,靠,真是年代不同了,都輪到男人被女人調戲了!

其實在看到這家酒吧的名字時,那個“世”字,讓我浮想聯翩,鹿晗會不會在這裡呢?可事實證明,是我想多了,鹿晗怎麼可能進一家與我名字有絲毫關聯的酒吧,他大概正在用酒精麻醉自己,以致於忘了我也忘了自己。我承認,我的眼睛已經不夠用了,從下午到現在,如同跑了一個馬拉松,本來體力就耗損的差不多了,再加上酒吧特有的奢糜氣氛,腦袋一陣暈眩,我不知道自己還能再撐多久,鹿晗,拜託,不要再跟我捉迷藏了,好嗎?

難道就這樣放棄嗎?不,不可以!看着身邊一個醉醺醺的男人在衝着電話罵罵咧咧地吼着,我的腸子都悔青了,自從呆在吳亦凡家起,我已經徹底成爲了一個電子設備免疫者,在我身上除了嘴能通話外,其他一概沒有,當然吳亦凡也從來沒想過要給我配個手機啥的,貌似在他的心裡,我是再也不會離開他了,可是世事難料,吳亦凡,爲我肯犧牲所有的人,又何嘗僅你一個?我最傷心的當然不是這個,而是我竟然一個電話號碼都背不出來,別說是鹿晗的,就算我自己有手機,自己的號碼是多少也通常還要別人告訴我,身爲朋友我很差勁,身爲戀人,我更差勁。這件事情過後,我一定把所有人的電話號碼,包括他們的生日,都在腦海裡揹他個七八百遍!我要在我所愛的人身上,植入一個跟蹤器,不管他們身在哪裡,都逃不過我的手掌心,鹿晗,如果被我找到,就算是把你鎖起來,我也不會再讓你離開我。

轉身即將邁出門的一剎那,當歌聲傳入了我的耳朵,疲憊的雙眸忽的發亮,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心若倦了,累也幹了,這份深情,難捨難了……”

小小的原型舞臺上,一個男子拿着吉他,自彈自唱,燈光在他白皙的泛着光澤的皮膚上閃爍,低垂的溼潤眸子滿是醉意,吹彈可破的面頰因爲酒的暈染呈現兩抹緋紅,我怔怔站在原地,反應了好一會兒,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居然會唱!我只唱過一遍啊!

“……愛一個人,如何廝守到老,怎樣面對一切,我不知道……”

這是我第一次聽到鹿晗唱歌,正如在場所有的男男女女一樣,我和他們都深深融化在鹿晗的歌聲裡。在那燈光中,他就是天使,吸引着每一個人的眼球,他唱的每一個字,都如同一根根細針刺進我的心臟,刺痛我心中最柔軟的地方。原本以爲只要瞄見他的影子,我就會不顧一切地衝過去,把他緊緊擁入懷中,可此刻,我竟然腿軟,心顫抖到前所未有的地步,我只是默默地躲在黑暗的角落,透過溼潤的目光靜靜地看着他,沒有人會比我更能聽懂他歌聲中的痛苦與失落,沒有人會比我更能明白他此刻的孤獨與掙扎,愛與不愛和生與死不同,一念之間,你什麼都決定不了,縱使再高傲遺世**的強者,倘若闖進愛情的深淵,都會變得不堪一擊、無法全身而退,更何況像我和鹿晗這種人,我曾狠下心預備將鹿晗的一切從自己的記憶中割除,但那已經深入骨血的東西如何能像割除手術一般容易?我一直怨恨鹿晗愛我的分量不足我愛他的十分之一,可現在,我已羞愧的無地自容,我曾以爲自己是一個情聖,爲愛付出了所有,但是在鹿晗和吳亦凡面前,我才知道,自己什麼都不是……我輸了,輸得一敗塗地,只因爲我的愛一直都太自私……

歌聲不知何時結束,我的目光一直沒有從鹿晗的身上移開過,我躲在離他不遠的身後,看他一杯杯往肚子中灌着冰涼的烈酒,想上前阻止,卻如懦夫一般膽怯,我好怕,好怕他會拒絕我,我怕自己承受不了他的冷漠……或許,我可以等到他喝得人事不省,然後再把他悄悄地帶走。

“帥哥,你的歌唱得很動人,都快把人家感動流淚了……”一個衣着火爆的女人端着酒杯搖曳到鹿晗身邊。

鹿晗像沒有聽見一樣,自顧自的接着灌酒,那女人見他沒反應,手竟然攀上了鹿晗的脖子:“呦,小帥哥,看你這樣子,應該是剛失戀吧?不如讓姐姐好好安慰安慰你如何?”

我已經把拳頭握地咯吱響了,這年頭,不自量力地女人還真是多,不要臉!

可是令我失望的是,鹿晗根本沒有在意那女人在他身上肆意遊走的手,彷彿除了杯中酒,一切都已是身外之物,與他無關。那女人見鹿晗沒有絲毫反抗的意思,妖媚的眼睛中閃着光,奪走鹿晗手中的酒杯:“帥哥,你看看人家嘛,不要關顧着喝悶酒啊,一個人喝多沒意思!”

鹿晗擡起朦朧的醉眼,望了一眼那個女人:“怎麼,你要陪我喝?”

“陪你喝,可以,不過有一個條件……”那女人紅色細長的指甲在鹿晗臉上輕輕地划着。

“什麼條件?”鹿晗試圖奪回自己的酒杯。

“條件就是……”那女人曖昧地看着鹿晗,一隻罪惡的手擡起他的下巴,勾起火紅的脣,一點一點向鹿晗微張的脣靠去……

都到這份上了,我若還能再忍,那就是王八蛋,一個箭步衝過去,把鹿晗拉進懷裡,狠狠給了那個小妖精一個巴掌,眼中兇光畢露:“賤人,你也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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