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月的天,孩子的臉,說變就變。
前一刻還陽光普照,現在卻是大雨傾盆。
這個天氣,工作的時候也輕快許多,太涼爽了。
譚文卻不在其中,連帶着《古越晚報》的衆人也沒那個心情。
這樣涼爽的天氣,他滿頭大汗:“《誅仙》的稿子還沒有送到麼?”
手下衆人搖搖頭,有人輕聲道:“總編,石志樂的稿子送的都挺及時的,今天是下雨,估計因爲這個耽擱了吧。”
譚文把眼一瞪:“說的輕巧!這可是咱們報紙發展的關鍵所在!”
他把手下編輯聚在一起,手裡拿着今天的統計資料:“這份是今天的銷售統計,從《誅仙》連載的第二天起,咱們的銷售額就成直線上升的趨勢。
短短三個星期,銷售額快要翻了一翻!
最重要的是,這個銷售速度,還沒停下來!”
譚文越發神采飛揚,揮動文件也越發用力:“這意味着什麼?這意味着我們甚至能把銷售再大大的提高一大步!”
譚文把文件狠狠的甩在桌子上:“各位,你們要明白,誰讓我們的銷售額大幅度提升?是《誅仙》!
剛連載一個星期,就有很多的讀者打來電話或者寫信,想要討論下接下來的劇情。
這是咱們的寶貝,是咱們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我絕對不允許別人來給我破壞!
誰知道石志樂的地址?我親自去把稿子邀回來!”
譚文從來沒有像如今這樣意氣風發,這三個星期是最美妙的時刻,《古越晚報》的銷售額提高的太快,市場份額越來越多,影響力越來越大。
而他譚文,作爲《古越晚報》的總編,自然是人見人誇,這種感覺他之前哪裡享受過?
副刊的編輯趙亮有點愁眉苦臉,他頻頻用眼睛示意,但譚文正在興頭上,絲毫沒有看到趙亮的暗示。
好不容易譚文激情回落,猛的看見趙亮的動作,登時感覺到辣眼睛。
一個老爺們在不停的發射桃花眼,那畫面太美。
譚文怒道:“趙編輯,你有什麼事情直接說,事無不可對人言,別做那些亂七八糟的小動作。”
趙亮急了,這事情怎麼當着衆人的面說?
他也顧不上職場裡面的上下尊卑,一把上前拉着譚文的手說道:“總編,借一步說話。”
愣是扔下了一頭霧水的衆人。
譚文面色不好看,自己正慷慨激昂呢,就這樣被人打斷了情緒,着實不爽快。
但趙亮是報社的老編輯,副刊是他負責的版塊,倒也不好計較,先聽聽他說什麼吧。
趙亮頭上的汗比譚文還多,開口第一句話就把譚文嚇着了:“總編,石志樂的合約咱們還沒簽呢!”
譚文一個激靈,剛要破口大罵,又硬生生的被他壓了回去,怎麼忘記這茬了?
趙亮急切道:“幾個星期之前,《誅仙》的稿子送來的時候,因爲咱們和石志樂在稿費上存在巨大的分歧,又實在看好這份稿子,接受了他的一個提議。”
譚文汗再也止不住了,他揮手打斷趙亮的話:“你別說了,我知道了。”
幾個星期之前,石志樂親自把稿子送到報社,副刊主編趙亮一眼就看中了,他覺得《誅仙》有大火的潛質,願意給石志樂高價稿費。
事情在譚文這裡卡住了!
譚文承認這書不錯,但僅僅是不錯而已,爲這部書打破一直以來的規矩,他認爲不值得。
哪怕趙亮在一旁再勸,他還是堅持己見。
雙方堅持不下,石志樂提出了一個建議:先把《誅仙》在副刊上連載一個月,一個月之後,按照成績說話。在連載期間,石志樂可以只要最低的新人稿酬。
譚文當場就應承下來,這種好事,幹嘛不做?
《誅仙》的稿子確實好,但也沒有好到逆天的地步,用最小的費用賺了一部好作品,聰明人都會選擇。
譚文心亂如麻,居然忽略了這個事情。
《誅仙》的簽約權還不在他們《古越晚報》手裡!
這要讓同行們知道,肯定要出大麻煩的。
《古越晚報》現在這麼火,都知道是誰的功勞。
可被《古越晚報》視爲王牌的《誅仙》還沒簽約,譚文用腳指頭算算就能明白接下來會發生什麼情況。
要不馬上和石志樂簽約,要不就等着報紙的銷售來個斷崖式的下跌。
而他自己,要不被業界同仁敬若神明,要不成爲巨大的笑柄。
當初的一念之差,就帶來這樣兩種截然不同的結果。
譚文目光復雜的看向趙亮,心裡甚至產生一股莫名的恨意:“當時,你怎麼就不勸住我呢?!你要是再堅持堅持,興許我就給他個好的價格了。”
譚文知道這種恨意來的莫名其妙,但他就是忍不住,要是當時就談妥了價格,用現在的眼光看那也是特別便宜的。
一文救一報啊!
無論多少錢都是值得的。
可恨自己當初沒有簽下來。
但現在說這個有什麼用?
譚文急問道:“老趙,你知道石志樂的地址麼?”
趙亮邊擦汗邊說:“具體地址不清楚,只知道在影視城,但我知道他的電話,只要一查就知道了。”
譚文把別的心思放在一邊:“老趙,咱倆今天的工作就一個,拿到《誅仙》的簽約權。石志樂也真捨得,這麼好的稿子,近乎免費讓咱們用一個月。。。。。。”
趙亮嘆道:“不被小利所誘,石志樂這人,所圖甚大!”
譚文當機立斷:“老趙,你趕緊把事情交代一下,咱倆馬上去影視城。對了,帶上合同,今天怎麼也得把這稿子拿回來!”
時間緊迫,兩人趕緊分開各自交代了手下人,匯合在一處就要出門。
哪知道剛要走,就被人喊住了:“總編,香橙文化的人來找你。”
香橙文化找自己?
譚文一愣,這個娛樂圈的大鱷找自己幹嘛?
難道又要推什麼軟文?
香橙文化的人很傲氣:“譚總編是吧?《誅仙》是在你們報社發表的麼?有作者的聯繫方式麼?我們公司要他的影視改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