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這個,大家都很好奇。景政不得不將這些年發生的事都告訴他們:“這裡一直都有殭屍,來一個活人就被殭屍殺掉一個。我來到這裡的時候,一到晚上他們就像發瘋似的,到處找我。我敢肯定他們嗅覺靈敏,可以找到人類的地點。我試過,有三種方法可以對付他們,一種是火,一種是擰斷他們的腦袋,還有最後一種,就是隱去身上的氣味。但是第三種方法幾乎沒有可能,用前面兩種已經足夠了。”
芬芳驚訝地問:“這些年,你都是這麼過來的?”
景政點頭:“是,一直如此,所以,我很想知道,明華將我留在這裡的真正原因,她是不是,想看到我死?”
“母親她絕不會這麼做的!”
芬芳大吼一聲,景政看向她:“我也希望如此。天亮了,我幫你們去救人,你們呆在這裡不要隨便出去。”
說完,他就站起來,翻身跳出了火圈。一旁的左嚴愣愣說道:“他身手真敏捷。”
蘭心說:“在這裡亡命了二十年,他當真的是運氣好才活出來的?你自己也看到了,江平只是被林志咬了一口,一個小時不到,就變成了那副模樣。看來芬芳的這個叔叔一定很有本事,不然怎麼可能逃過殭屍一次一次的追殺?”
芬芳也想,是啊,都不知道這些年來他到底是怎麼過來的。吃的什麼,又是喝的什麼。牆上還掛着編制的破爛蓑衣,這種生活,簡直就是回到了原始社會。
蔣少榮憂心忡忡地問她:“怎麼,你真的帶他回去見你母親?他在這裡生活了二十年,剛纔還差點在這裡殺了你,你就不怕……”
“什麼?”蘭心大叫起來,“芬芳,怎麼沒聽你說過?他差點殺掉你,到底怎麼回事啊?”
芬芳不想開口,在殺她之前,他還曾經吻得她差點斷氣。這種事,她能跟誰說啊!
很快,景政就帶着筠舞回到山洞,天已經矇矇亮,衆人看景政的眼神也不太自在,好似他真的是個殺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