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爾若也的確需要發泄,這樣他這個經紀人也能少遭點兒罪。眼前這個女人就是一切的罪魁禍首,被拿來當出氣筒也是活該。經紀人也看了看夏爾若身上的衣服,確實有幾分眼熟,這是……
“若若,別說,這件衣服是挺眼熟的。我記得你也有一件來着,不過後來……”經紀人不知道要不要提黎川,因爲他確實不想再得罪那位活祖宗了,只要想想那個人,渾身都忍不住在顫抖。
但夏爾若被嫉妒衝昏了頭腦,她冷笑一聲:“嗯,我就是穿着和這件一樣的衣服去黎總家做客的,後來就不小心落在了那裡,一直沒拿回來。你知道,黎總他女朋友很多,他不是拿我的衣服去送情人了吧?這個人,怎麼能這樣?雖然這件衣服是限量版的,但他也不該拿着我穿過的去送人啊,這要是讓人知道了,該多傷心啊。”
夏爾若旁敲側擊,她也知道,其實昨夜她去黎川家求愛結果被拋棄的事,早已在娛樂圈裡不是秘密了。
好呀,讓她丟臉,她就拉着這個女人一起跟她丟臉!她要讓所有人都知道,這個女人就是黎川的小三兒!不要臉的情婦!讓她擡不起臉來做人!
夏爾若一番不明不白的話卻聽得在場的人都驚怔了。小淺更是感覺被雷劈,難道白錦就是黎川的新歡?難怪她認識夏爾若,兩個人還這樣劍拔弩張!老天,她還當着白錦的面,說起黎川劈腿的事!乾脆老天劈下一道雷劈死她得了!怎麼會有這麼坑爹的事情!她身型有些晃悠,被皇甫旭扶住。但皇甫旭的目光一直落在白錦的身上,想要看看她怎麼反擊。
夏爾若的意思是,這件衣服是她的?但小薇說這件衣服是她的。想到自己現在穿的衣服可能是夏爾若的,白錦心中便泛起不舒服的感覺,而這一切都是拜黎川所賜!
但輸人不輸陣,即使
因爲夏爾若的話而反胃,白錦還是一副不緊不慢的樣子:“按照夏小姐所說,只要穿上這件衣服的女人都是黎總的女朋友,那她也是嗎?”白錦將手中的雜誌隨手一翻(這是她在攝影棚看攝影時偶爾看見翻閱到的),裡面是一個與她穿着同款長衫的模特,“這上面的人也穿着這件衣服呢,她也是黎總的女朋友?那下次我看到他要問問了,他是不是如你所說,有這麼多女朋友。我相信黎總不會嫌麻煩地親自來請教你,說不定,他就能清楚自己到底有多少女朋友了。嗯,這倒是個不錯的辦法。你知道他那個人,真的是很多情,我作爲他的朋友,總要給他頂雷。每次他想和哪個女人分手,都要拉我出來做擋箭牌。這個盾,我也當夠了,不想當了。莫非,夏小姐也向他表白過?他是不是也把我扯出來當擋箭牌了?夏小姐可別誤會,我跟黎總真的只是朋友。”
真以爲,她會否認和黎川認識的事情嗎?既然夏爾若敢拿黎川說事,她爲什麼就不能?
白錦的一襲話說得客氣又真摯,讓皇甫旭嘴角都忍不住彎起來。
這個女人還真是聰明,夏爾若才發表聲明說自己只是和黎川是朋友關係,她怎麼可能會承認自己跟黎川在一起過?這不是又打臉,讓人再看笑話嗎?而這個女人把自己說成是黎川的擋箭牌,這話有幾分可信任度,沒人知道,想知道的人可以自己去問黎川。可真有人敢去問他嗎?當然不會有人真敢去問。所以黎川和她的關係,別人只能是猜測,但也不能確定她就是黎川的新歡。
就算她是黎川的新歡又怎樣?男未婚女未嫁,大家都有自由戀愛的權力,夏爾若不過是黎川的“朋友”,她又有什麼資格吃醋或者指手畫腳呢?況且,白錦還有一層身份,這層身份說出來,不過是人家前夫前妻的事,又關她夏爾若個毛線。她說話又這樣拈酸吃醋,打得還是自己的臉。
白錦
和夏爾若都知道對方說得“黎總”是誰,可誰都不會提那個名字。提了,就是確認了。不提,則世上有很多黎總,就算別人知道,只要自己否認了,誰能說這個“黎總”就是黎川?雖是掩耳盜鈴,但在娛樂圈裡,這就是種生存手段。
白錦一席話噎得夏爾若發狂,竟一時找不到話來反駁。尤其是聽到白錦說她會去找黎川親自確認,夏爾若便心生膽寒。昨天那人之語猶在耳邊,若死神降臨一般,讓她每一寸骨頭裡都打着冷戰。
“你自己消失,還是,我讓你消失?”
宛若毒蛇吐的芯子,比被黎川拋棄更恐懼地纏繞了她的心,她白天的時候就是被這句話嚇醒的,冷汗岑岑,活像剛從蛇池裡爬出來的一樣。
到此,輸贏已見分曉。
經紀人一看苗頭不對,也明白了白錦不是個好想與的,便笑嘻嘻地插話道:“這,這位白小姐,何必這麼認真呢。若若不過是跟你開個玩笑而已,她沒別的意思啦。若若是黎總的朋友,白小姐也是黎總的朋友,俗話說得好,朋友的朋友也是朋友,你和若若也算是朋友啦。若若從黎總那裡聽過你的名字,就想和你開個玩笑。玩笑而已,不用這樣上綱上線吧?若若年紀小,白小姐想必不會這樣斤斤計較的。”
夏爾若還想說什麼,卻被經紀人捏住手腕。
白錦將一切看在眼裡,她含笑着對夏爾若說:“年紀小,也不能作爲不懂事的藉口。這以後要是去殺人放火,說一句我年紀小,不懂事,難道就不用坐牢了嗎?夏小姐作爲明星,不是更應該信奉禍從口出這句話嗎?還有,朋友的朋友是朋友,夏小姐是明星,我不過是一個小小的雜誌編輯,又怎麼高攀得起。夏小姐以後還想開這種玩笑,可以直接去找黎總開,他這個人最喜歡跟別人開玩笑了。”
白錦不說話則罷了,一說話就是噎死人的態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