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七章 學習(上)

曹雲道:“我看今天就到這裡吧。我會將你的投訴內容反饋到委員會,具體投訴結果會有人和你聯繫。”

衣美:“那明天……”

“明天?”曹雲不理解。

“你說今天就到這裡,語法上意思,明天?”

曹雲道:“結束了,投訴結束了。”

衣美:“啊?就這樣?”

曹雲點頭:“是。”

衣美看曹雲數秒,提高音量質問:“你是不是在包庇司徒巖?”

曹雲道:“天地良心,絕對沒有。”

衣美:“你一定認識司徒巖?”

臥槽,這個問題不能否認,否則衣美鬧到委員會,自己會有麻煩。曹雲點頭:“認識。”

衣美:“關係好嗎?”

曹雲牙疼:“還不錯。”

衣美:“你叫曹雲?”

曹雲點頭:“是的。”

衣美:“我要投訴你。”

曹雲哭笑不得:“投訴我什麼?”

衣美:“你沒有說明和司徒巖的私人關係……”

我去!貌似真有點問題。難道這女生大智若愚?看不出來啊。

衣美:“你在包庇司徒巖。”

曹雲道:“小姑娘,這樣吧。我和你去見見瘋狂漫畫社的老闆,再見見石梅和一河。運氣好,下午就可以把事情解決了。”

衣美:“運氣不好呢?”

“運氣不好……”你這樣問問題我怎麼回答?曹雲道:“運氣不好,就自認倒黴。”

衣美:“你倒黴,還是我倒黴?”

曹雲:“你姐倒黴。”

衣美:“那我就投訴你。”

曹雲無語:“投訴我沒有用的,你投訴司徒巖也沒用。司徒巖沒有收你的錢,雙方沒有法律關係,司徒巖只是提供法律意見。並且他不可能對案件完全瞭解,他是基於自己瞭解的情況,也就是你說的一面之詞而做的判斷。”

衣美反問:“既然這樣,你爲什麼還要幫我?”

曹雲竟然被問住了,好久後纔回答:“因爲我是一個好人。”

衣美:“既然你是好人,就要好事做到底……難道不是嗎?”

曹雲不耐煩道:“那你還是投訴吧。麻煩你,買單。”

衣美:“我看出來了你不怕投訴。”

曹雲點頭:“沒錯。”

衣美:“你不是好人。”

“……”曹雲看衣美,衣美毫不畏懼看曹雲,曹雲道:“我下午跑一趟行不行?運氣好的話我是好人,可以嗎?”

衣美:“好人和壞人是運氣決定的?”

曹雲:“這是反問句,還是疑問句?”

衣美:“我不知道。”

什麼鬼?曹雲不想再說什麼,把錢給服務員:“不用找了……我們走吧。”

“去哪?”

“瘋狂漫畫社。”

“爲什麼去漫畫社?”

“要解釋起來很麻煩。”

“我不怕麻煩。”

“我怕麻煩。”曹雲提高音量:“走不走?”

衣美問:“到底是你虧欠幫我,還是我求你辦事?”

曹雲:“反問句還是疑問句?”

衣美:“不是,我不知道應該持什麼態度。”

曹雲看衣美眼睛道:“我叫曹雲,接案百萬起步,低於百萬的案子我看都不看一眼。你覺得是虧欠,還是你求我辦事?”

衣美:“我沒錢給你,所以你是虧欠才願意幫我?”

貌似是這個道理!曹雲閉目深呼吸兩次,睜眼後用平和語氣道:“你最好讓我開心一點,否則你只能去投訴。我開心了,你姐姐纔可能開心。”

衣美:“萬一你開心了,運氣不好怎麼算?”

曹雲終於怒了:“老子現在是義務幫你,麻煩你不要唧唧歪歪。OK?”

衣美被震住了,哦了一聲點點頭。

“走吧。”曹雲打電話:“讓司馬落打一份通用委託書,送到瘋狂漫畫社來,在漫畫社門口等我。很急,火速。”通用委託書是一種很便捷、簡單的合約書。XXX委託XXX負責處理和XXXX有關的法律事務。這份合約書不涉及金錢,更像是一份授權書。律師只有得到僱主的授權,才能代表僱主進行調查和起訴。

……

官司的勝負真的和律師有直接關係嗎?

這個問題似乎很顯而易見,但實際上並非如此。首先要明確一個律師的標準。假設都是盡職的,熟悉法律的律師,那律師之間區別不大。實際上不是因爲律師影響官司勝負,而是律師隊伍素質參差不齊。

以本案來說,司徒巖說的一點都沒錯,扇美要和石梅打官司,必敗無疑。假設扇美是原告,扇美必須舉證,問題是扇美手上沒有人證,沒有物證。扇美作爲被告,石梅擁有合約作爲證據,扇美無法反駁這項證據。簡而言之,扇美無法舉證,所以官司必敗無疑。

但事情是人做的,曹雲要做就是稍微繞個圈子,這是曹雲領着衣美去瘋狂漫畫社的原因。

“等很久?”曹雲在漫畫社門口接過委託書看了一眼。

司馬落:“爲曹律師服務。”拍馬屁中。

“走吧。”曹雲進入漫畫社,對接待人員道:“我是高山律師所的律師曹雲,需要見你們的老闆。”

“稍等。”

曹雲道:“告訴你們老闆,我只需要十分鐘……對了,忘記介紹,他叫司馬落,是東唐檢察官。”

臥槽!司馬落擠出點微笑。

接待員看了看兩人,到一邊打電話去了,掛電話走過來:“這邊請。”

漫畫社老闆辦公室在二樓,辦公室內堆積了大量的打印和手畫稿件,即使在信息時代,紙質材料還是不可或缺的。

老闆四十來歲,謝頂,和曹雲他們握手,讓座。在介紹情況時,接待員隨之送來幾杯白水,關門離開。

曹雲道:“現在需要老闆你的幫助。”

老闆問:“怎麼幫?”

曹雲將委託書放在老闆面前:“你委託我處理和扇美小姐有關的法律事務就可以了。”

老闆還是比較警惕:“你打算用這份委託書做什麼?”

曹雲回答:“老闆你應該知道扇美並沒有抄襲,事實真相是一河將扇美的稿件交給了石梅。對貴公司來說,這也是一個巨大損失和一個不小的麻煩。”

老闆道:“就此事我諮詢過我們公司的常年法律顧問,他告訴我,最好的方式是和解,由扇美賠償一部分金錢。我們公司不打算追究扇美的責任,已經給扇美的酬金也沒有打算索回。”

曹雲道:“所謂的常年法律顧問,就是每年交千把塊錢,遇見法律問題進行諮詢的律師。老闆你認爲打一個官司需要多少錢嗎?”

老闆反問:“你是說我的法律顧問欺騙我?”

曹雲道:“不,我認爲一兩千元的年費不值得讓你的律師費心。另外本案的收益很少,麻煩比較多,除了我這位好律師外,我不覺得有律師願意接這案子。目前估算過損失了嗎?”

老闆道:“扇美的新漫畫還是比較有人氣的,但是我和你說實話,漫畫界盜版業猖獗,並且漫畫社實在太多了。扇美在網絡上連載,付費的讀者始終是佔少部分。加上我們公司並不是大公司,本身流量就不足。按照我的估算,一期大約兩個月,扣除扇美的酬勞後,稅後一期漫畫公司可以賺五萬到八萬元。”錢太少了,不值得去打官司。

曹雲道:“你現在簽字,你還是可以賺到錢。”

老闆:“你可以告訴我你準備怎麼利用這份委託書。”

曹雲搖頭:“對不起老闆,我現在說了,恐怕我的勝算就不高了。”

老闆有些不滿後仰靠在沙發上,似乎想起什麼:“你叫曹雲?烈焰曹雲?”

曹雲謙虛道:“是的。”

“哇,不好意思。”老闆忙站起來喊接待員送茶水,而後和曹雲再握手,態度轉變的非常熱情:“不好意思,我真沒有想到曹律師你會跑這樣的小案。”

曹雲苦笑:“沒辦法,扇美是我女朋友的姐姐。”

衣美看曹雲。曹雲心想:看你妹啊!那你要我怎麼解釋?從律師委員會開始說起嗎?

……

老闆很爽快的簽署了委託書,並且將三人送上汽車。

一上車,衣美就耐不住問:“爲什麼說我是你女朋友?”

曹雲看委託書,回答:“方便辦事。”

“你想佔我便宜?”

曹雲:“想。”

面對曹雲直接的回答,衣美反而不知道怎麼說了,傻愣了許久。

司馬落:“去哪?”

曹雲:“到分局,我們要報案。”

……

警方報案接待員很公式和曹雲他們握手,請他們落座,詢問他們要報什麼案。假設報案信息比較模糊,他會把資料收集彙總,交給警局相關負責人,由負責人和曹雲他們聯繫,以確定是否進行調查。如果信息很明顯,會立刻通知相關負責人。

但這次的信息是明顯還是模糊呢?接待員不好判斷。

曹雲道:“情況就是這樣,瘋狂漫畫社懷疑前員工一河涉嫌盜竊公司商業機密,也就是扇美小姐的漫畫手稿,作爲漫畫社的委託律師,我懇請分局立案調查。”

接待員問:“有沒有實質的證據?能說明一些問題的證據。”

曹雲道:“我原本打算收集扇美粉絲的評論,扇美就手稿少部分內容和部分粉絲進行過討論。雖然內容太少,不足以作爲證據,但我相信足夠警方插手立案調查。”

接待員道:“對不起,麻煩你先收集這方面的證據可以嗎?”

曹雲道:“警方應該更有時間,更有經驗的收集相關證據。”

接待員回答:“曹律師,我知道你是很有名的律師。但按照警局規定,你必須拿出一些東西來,我們才能判斷是否立案。”

曹雲問:“人證行嗎?就有現成的。”

衣美立刻坐好,咳嗽,清嗓子,組織語言,準備出場。

接待員點頭:“如果有說服力當然可以。”

曹雲一指:“他叫司馬落,有說服力嗎?”

接待員看向一邊耷拉腦袋的司馬落,驚訝:“檢控官司馬落?”

“喂,擡起頭來。”

司馬落擡頭,微笑:“我現在……”

曹雲直接打斷:“可以嗎?”

接待員點頭:“當然,我會立刻將案件轉給搜查三課的白領犯罪調查科。”

曹雲站起來,和接待員握手:“謝謝,謝謝。”

……

司馬落憂鬱的開着汽車,曹雲在副駕駛座上看手機,衣美一肚子的問題,但是曹雲已經習慣了她的節奏,任何問題,都以哦?咦?嗯?來回答。

司馬落:“原來被人賣的感覺是這樣的。”

曹雲:“高興?”

司馬落大怒:“你才高興,你全家都高興。”

曹雲:“最少你有被賣的資格。後座那位,連說話的資格都沒有。”

衣美:“你說我?”

曹雲:“嗯?”

司馬落:“曹雲,你這麼操作是違規的。”

曹雲道:“我沒違規,你有。放心了,這案子本就是小案,我也確實打算通過扇美粉絲收集信息,相信我,一定可以立案。既然有你在,我就跳過這個環節。另外,難道你就一直生悶氣,沒學到點東西?”

司馬落反問:“能學到什麼東西?”

曹雲道:“物盡其用。在檢控官指控中有一個通病。你們掌握的證據太多了,掌握的證據很全面,就因爲如此,所以你們纔會提出指控。但是又因爲如此,你們始終找不到重點,只能被動的等待辯護律師攻擊。如同遊戲一樣,你開了金鐘罩,辯護律師來打你,要麼是辯護律師累死,要麼是你的金鐘罩被破。爲什麼你們沒考慮到進攻呢?”

司馬落問:“怎麼進攻?”

曹雲道:“曹家兵法之物盡其用第一策:坐地起價。搶奪和搶劫。嫌犯被控搶奪,你就可以通過提問,努力的提升其犯罪等級,將搶奪轉變爲搶劫。這時候對方會和你在這個新戰場進行廝殺。你的目的只是爲了定嫌犯的搶奪罪。嫌犯稱手包是地上撿得,辯方律師說明,很可能是搶奪犯搶奪手包後,遺落在某個地點,被被告無意中拾取。”

曹雲道:“是不是被告撿到的?不着急。我們首先要明確是搶奪罪還是搶劫罪。辯護律師會說,控訴的罪名是搶奪罪。你可以說,我今天很開心,決定升級成搶劫罪……”

司馬落:“你纔會這麼說。”什麼鬼?

“沒幽默感。你就說早上重新看過資料之後,你認爲提出搶劫罪比較合適,原因是受害者受到了驚嚇。精神受到驚嚇和身體受到傷害,都屬於對人本身的傷害。”

這裡又出現一個法律問題,公訴人或者檢控官有權當庭改變指控罪名嗎?答案是否定的。但是法官有權改變指控罪名,當法官讀取足夠信息,認爲檢方提出的指控不合適,會當庭要求改變指控罪名。

真實案例中,一村委拿了村款,被檢方指控貪污告上法庭。在庭審過程中,法官認爲,村委不符合貪污罪的主體,不能指控貪污罪,而應該指控職務侵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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