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光明正大】
週末,林志超帶着三個美女來到中環的連卡佛購物。
這個時代的香港,可去的地方太少,可約會的地方也太少,但購物是一種恆久的、不錯的選擇。
連卡佛是香港的兩家高檔百貨之一,另外一家則爲英資大型百貨公司——英之傑。對於香港人來說,尤其是香港中產階級人羣,從小到大受的教育就是作爲中產乃至更高階層,就該去連卡佛購物;去連卡佛,不僅是購物,更是消費者對自我階層的認同。
林志超當然不需要這種‘階層的認同’,只不過是連卡佛銷售的歐美名牌商鋪,吸引着他身邊的女人而已。而林志超也喜歡逛百貨商店,就當是一種學習,畢竟零售業將來他也會涉獵。
“志超哥,怎麼樣?”唐彩芸從裡面走出來,帶着希翼的語氣問道。
林志超看向試裝的唐彩芸,立馬眼前一亮,一條連衣花色公主裙,裙襬只是微微的蓬鬆,上半身則收腰緊緻,再搭配漂亮的白色高跟鞋。
非常時尚、大方、漂亮,符合林志超的現代化審美觀。
如果不是出身上嗨灘的大小姐,還真穿不出如此漂亮時尚的風格。
林志超畢竟是一個現代人的心理,再加上發達對他不難,所以從未想過娶一個‘鄭太太’、‘李太太’的靠山娘子,畢竟其長相實在太難過他心裡那道坎。
“志超哥都看呆了,那還用說嘛!”唐彩英古靈精怪的打趣道。
唐彩芸臉色微紅,高興的同時,給了妹妹一個嗔怪的眼神。
林志超隨即說道:“很漂亮!彩英說得沒錯,我一時都被驚豔了,就這一套了!對了,彩英、馨兒,你們也抓緊時間挑,晚點我一起結賬!”
只要是女孩子,林志超都喜歡哄哄,連妹妹都不放過。
當然了,正因爲他挺稀罕這個妹妹,自然是很寵。
“耶,謝謝姐夫!”唐彩英本來還羨慕姐姐,沒想到自己也可以份,便高興的說道。
她喊‘姐夫’的時候,就代表林志超在賄賂她,或者惹她很開心。
一行人很快都有收穫,隨即來到連卡佛的餐廳吃飯。
這個時代的大型百貨公司,不僅有商品出售,還有咖啡店、餐廳經營,這算是早期的‘購物中心’雛形。兩者唯一的區別大概就是——開貨自取,由於這個時代的人工便宜,所以百貨公司請得起大量的店員,自然也就沒有催生出購物中心。
吃飯的時候,唐彩英突然感嘆道:“姐夫,你今天似乎對我們特別好,莫非又想我給你和姐姐創造約會條件?”
唐彩英不僅活潑靈動,膽子還非常大,早些時候看到林志超和唐彩芸擁抱在一起,第二天就像沒事一樣和林志超接觸,一點沒有害羞的模樣。
相反,林馨兒撞到這種事,要在她親哥哥面前害羞三天。
和三個漂亮的女孩子在一起,林志超心情自然很不錯,故意先是‘哎’了一聲,然後嘆嘆氣。
這樣,三女都集中精力他身上。
接下來,林志超故意說道:“說實話!我有點內疚,最近一年可能要在商場上,打敗伱們滬籍商人們。我身爲滬籍女婿,多少有些心裡慚愧。所以啊,我就想着賺他們的錢,拿出來獎給兩名滬籍美女,也算是買個心安!”
他壓低聲音,畢竟這個玩笑話不能傳出去,不然他很容易捱揍。
唐彩英脫口而出:“那你多賺點他們的錢啊!幹嘛要慚愧?”
言下之意:關我什麼事,你賺了錢我還能花,他們的錢又不給我花。
林馨兒目瞪口呆的看着唐彩英,心說你不是魔都人嘛!
唐彩芸盯了妹妹一眼,意思是要注意形象,隨後轉過頭對林志超說道:“商場如戰場,你賺誰的錢都是本事,只要不違法違反道德,哪裡需要內疚。”
林志超假裝鬆了一口氣,說道:“這我就沒有心理負擔啦,還是老婆明事理!”
一語雙關。
“誰是你老婆啊,我們還沒有結婚呢!”
兩人的婚事已定,在1949年1月份,林志超所以口上花花。
這個時代不算絕對保守,更何況兩人關係已經是雙方父母認可,並已經訂婚。
當然了,根本原因還是林志超的心境不一樣。
四人吃完午飯,便回到西摩道騎樓。
正巧唐氏夫婦帶着兩個兒子出門,林志超便給了林馨兒一個眼神。
林馨兒自然懂哥哥的意思,但架不住臉薄,所以臉微紅的說道:“彩英姐、彩雲姐,去我們家玩吧!”
唐彩英今天嚐到甜頭,想都沒有想,架起姐姐唐彩芸就要上二樓。
很快,林志超就單獨將唐彩芸約到自己的房間。
將唐彩芸放在自己的大腿上,僅僅是聞着女人的香氣,林志超便已經蠢蠢欲動。
實在是,他憋屈很久了。
其實很多時候的應酬,林志超都有機會解解饞,但總覺得不值得冒險。人生的路很長,沒有必要那樣做。
唐彩芸依偎在林志超的懷裡,男人的氣息急促,她既迷醉,又擔心。
“志超哥,還有五個多月時間,我們就結婚了!”唐彩芸小心的提醒道。
林志超將手放在唐彩芸的玻璃絲襪上,感受着異樣的觸感,隨即輕輕的拿捏起來。
“彩芸,真的想跟我去歐洲?”
唐彩芸點點頭,她想出國去看看!
林志超隨即說道:“那你可要想清楚了,我可是要把這次歐洲之行,當成蜜月旅行。”
“啊!”
如此直白的話,讓唐彩芸無所適從。
只見她輕輕的咬着嘴脣,一副欲迎還拒的模樣,一雙玉手擺弄着裙襬,模樣既嬌羞又可愛。
“本來如果我一個人,那我就直接從倫敦轉聯邦德國,估計在伯恩機械廠待兩三天就會啓程。如果你也要去,自然要在倫敦好好的旅遊一趟。”
見林志超說話不再直白,唐彩芸假裝遺忘剛剛的話,隨即點點頭!
“我想去!”
林志超內心狂喜,他之所以一直吃不上肉,不是因爲禮教的原因,畢竟偷吃禁果這事,在這個年代不是沒有。
真正的原因還是,要給唐仲源、宋巧玲夫婦一個面子。
但如果都去歐洲度假了,那自然不需要顧忌,可以光明正大的實施。
兩人甜蜜了一陣,林志超還是放過唐彩芸,沒有采取過分的行動,包括卸甲都從未有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