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是面對複雜的局面,越要保持冷靜,尤其是身爲領軍人物,所作出的決定會直接影響整個戰局,必須果斷且慎重。
如果自己親自參戰,肯定能將魔族殺的聞風喪膽,四散敗退,但是如此一來不但拉長了戰線,還會延長作戰的時間。
如果自己不參戰,魔族一直瘋狂猛攻,三族親兵肯定支撐不住,因爲人族依仗的是靈氣,一旦靈氣耗盡,根本不是這些窮兇極惡魔怪的對手。
急切的沉吟之後,吳中元做出了決定,先不親自出手,靜觀其變,待己方衆人靈氣即將耗盡之時再出手殺退魔族。
此番人族遠征的目的是徹底剿滅魔族,不留餘孽,最好能將目前匯聚在結界附近的這些魔族怪物全部殺掉,此時不殺,接下來也得殺,先殺,能殺多少是多少,撐不住之後再設法將它們驅走,待補充了靈氣之後再尋找剿殺。
身爲主帥,他必須爲所有勇士和巫師負責,盡最大努力保證他們的安全。
很多人都喜歡充當領導者的角色,喜歡做主,喜歡說了算,實則領導者並不好當,因爲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誰做決定,誰就承擔後果,如果不能爲自己的決定承擔後果,那就沒有做決定的資格。
反過來也是如此,最終後果由誰承擔,這個決定就應該由誰來做,這個道理在現實社會中無處不在,總有一些人喜歡干涉別人的事情,打着爲別人好的幌子替別人做決定,這其實是很可怕很自私的行爲。
這些魔族怪物都屬於肉食性動物,很兇殘,很暴戾,移動速度很快,攻擊性也很強,進攻時的精神狀態近乎癲狂,慘烈程度與人類之間的廝殺完全不在一個層面,沒有任何的防守和自保,只有進攻和廝殺,彷如發狂的瘋狗。
魔族一方佔據了數量,形體,力量三方面的優勢,在這三個方面它們有着碾壓式的優勢,而三族親兵唯一的優勢就是擁有靈氣修爲,以及由靈氣修爲所衍生的各種能力,如果失去了靈氣修爲,不出半柱香這三百名勇士和巫師都會被魔族怪物撕成碎片。
這不是虎入羊羣,而是虎入狼羣,羊是沒有反擊能力的,但狼有,它們是可以殺死老虎的,哪怕三族親兵靈氣沒有耗盡,這些魔族怪物也能對他們構成嚴重威脅。
吳中元懸停半空,並未參戰,但魔族並不給他從容觀察和指揮的機會,片刻過後又有大量長着翅膀的兇禽和長着肉翼的猛獸自四面八方向他衝了過來。
吳中元無奈之下只能故技重施,如法炮製,再度以大量耗損靈氣爲代價將它們盡數震碎。
慘烈的廝殺是以秒爲單位的,敵方的傷亡數字也不是以個十計,而是以百千計,每一秒魔族都有數百乃至上千的傷亡,己方只有三百人,之所以能在一秒鐘之內造成魔族如此恐怖的傷亡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魔族的變異禽獸衝撲的速度太快,己方衆人被迫快速應對,一秒鐘絕不止砍出一刀。第二個原因是金熊巫師的雷霆之怒,雷霆之怒並不是只能召御一道閃電,在全力作法的情況下可以同時召出數道,攻擊多名敵人。
用現代的話說,金烏勇士和金牛勇士採用的是物理攻擊,而金熊巫師用的是法術攻擊,物理攻擊的後果是對手身首異處,而法術攻擊的後果則是對手血肉橫飛。
吳中元自己就是巫師,身爲巫師,他很清楚巫師控馭閃電需要耗費多少靈氣,巫師超乎勇士的強大攻擊力是建立在損耗更多靈氣的基礎上的,假如說金牛勇士和金烏勇士體內的靈氣能夠支撐十分鐘,金熊巫師體內的靈氣連五分鐘都撐不到。
十分鐘只是個比方,並不是估算和前瞻,如果非要前瞻估算的話,己方勇士剩餘的靈氣最多隻能撐五分鐘,而巫師的靈氣三分鐘之後肯定耗盡。
即便己方的巫師和勇士已經服下了補氣丹藥,這個時間也不會延長,因爲敵人進攻的速度太快了,己方衆人服下的補氣丹藥根本來不及轉化爲靈氣,實則也不是完全沒有轉化,而是補氣丹藥轉化釋放靈氣的速度跟不上衆人近乎恐怖的靈氣消耗,簡單說來就是入不敷出。
三族親兵雖然組建的時間較短,但三位主將在出徵之前曾經湊在一起深入探討過如何協同作戰,此時的配合雖然算不上天衣無縫,卻也不是非常的生澀,整體而言還是比較默契的,金烏勇士充當的是攻堅和護盾雙重角色,強行推進的同時爲身後的金熊巫師充當護盾,而金牛勇士主要負責截殺魔族的飛禽,確保金烏勇士和金熊巫師不會遭到魔族的空襲。
在金烏勇士和金牛勇士的護衛下,金熊巫師不用與敵人短兵相接,相對安全,但他們也承受了巨大的壓力,一方面需要催發閃電幫助金烏勇士向前推進,與此同時還需要施展天地回生爲受傷的友軍快速療傷。
金牛勇士全是太玄修爲,擁有太玄修爲的牛族勇士是可以不完全變身的,所謂不完全變身就是仍然保留人類的軀體,只在身後催生雙翅,這種不完全變身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金牛勇士的戰鬥力,尤其是在迎戰形體遠超自己獸身的魔族飛禽時,不完全變身顯得尤爲重要,憑藉獸身無法在短時間內殺掉對手,需要藉助刀劍,而不完全變身保留了金牛勇士的身體,令他們在擁有飛行能力的同時可以持握刀劍。
吳中元一直在觀戰,但他的注意力並不全在敵我雙方廝殺最激烈的區域,而是分散於敵人匯聚的大片區域,這麼做的目的有兩個,一是試圖找出形體怪異,可能是敵方大將的魔怪。二是記住所有出現在這片區域的魔族怪物,爲接下來的追殺提供依據和參照。
很快吳中元就發現第一個目的自己是達不到了,因爲這些魔族怪物的體態和樣貌與人間的禽獸有着很大的區別,說白了就是沒有一個是正常的,想在一羣不正常的怪物裡找出一個特殊的,這幾乎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因爲它們都很特殊。
既然第一個目的達不到,就只能專注於第二個,一般人不理解他的這種作法,但觀察並記住這羣怪物大致的形態是極有必要的,原因很簡單,這個星球遠遠不止出現在這裡的這些生物,肯定還有很多其他生物,出現在這裡的這些生物都會被魔化了的,它們都被魔族附身併產生了變異,但其他生物並沒有被魔族附身,對於沒有被魔族附身的生物,他們沒有追殺的必要,也沒有追殺的精力和時間。
被魔族附身併產生變異的怪物,與它們那些沒有被魔族附身的同類形體和樣貌上肯定有差別,但是差別也肯定不會變的連它爹都認不出來,彼此之間還是有些相似的,如此一來仔細記住它們的樣貌就更有必要了,不能被蛤蟆咬了,遇到一羣青蛙也去追着打。
由於魔族怪物的攻擊速度太快,且數量衆多,對三族親兵的反應速度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虧得他們都是紫氣高手,擁有比普通人更快的反應速度,如果換成低階勇士和普通士兵,根本無法在敵人殺死自己之前殺死敵人。
一場戰爭好不好打,很大程度取決於跟誰打,這是一場難度極大的戰爭,因爲對手不是人,甚至不是地球上的生物,這種戰爭是完全沒有經驗可以借鑑的,比爆發在人類之間的戰爭難打十倍,一不小心就會全軍覆沒。
一分鐘,兩分鐘,兩分鐘之後,吳中元動手了。
目前來看現身於敵人密集處以生死幽冥大範圍的滅殺無疑是最佳的進攻手段,但他並沒有那麼做,而是頻施瞬移,自敵羣各處頻繁閃現,每經過一處都會以本體靈氣凝變大量冰錐旋轉環射。
雖然此舉也能殺傷大量敵人,但是與生死幽冥相比,這種作法的威力還是小了很多,而靈氣的耗損卻比生死幽冥更加嚴重。
表面上看此舉屬事倍功半,但此舉卻能最大限度的擾亂敵人。
不過擾亂敵人只是吳中元想要達到的兩個目的之一,另外一個目的纔是他的主要目的,他必須前瞻的足夠遠,一旦敵人退走,己方只有三百人,不可能在敵人逃走之前將它們全部消滅,爲了方便日後尋找,他必須在敵人身上留下自己的氣息,如此一來不管敵人逃到哪裡,他都能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