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廳廳長肖子鑫多次親臨濱江市,而程貴陽等三人最後一個謎團,就是還有一把作案用槍支沒有到案----
“要抓緊抓好,一定千方百計找到這支槍,消除一切社會隱患。?”
這是肖子鑫的最新指示。市局專案組和省廳專家組也開始圍繞着這一問題進行工作。
最後一支槍----五連發霰彈槍最終被起獲了!
在審訊的日子裡,每一步回憶起來都很艱難,但最難的好像莫過於讓程貴陽、吳榮貴和向左志交待出涉案的兩支槍。
第一支殺害民警搶-劫的“五.四”式軍用手槍,在一次又一次的較量過程中,因爲警方掌握了大量證據,最後吳榮貴和向左志不得不供出藏匿地點。
而第二支槍----五連發霰彈槍就不同了,雖說技術部門鑑定是一支霰彈獵槍,但由於沒有能夠讓三人低頭認賬的過硬證據,他們在這一點上又頑固地跟張鐵山等人進行了反覆無常的抵賴和狡辯,相互推諉,都說不知道槍的下落,說不清作案後到底是誰把槍拿走了。
這怎麼可能?
事實上,他們這樣做毫無意義。他們不可能不知道案情已經清晰,他們自己對所犯罪行也供認不諱,手槍已起獲,他們即使不交待出另一支獵槍的藏匿地點,照樣可以結案,對他們的起訴與量刑也照樣可以進行。
然而,不知他們出於什麼樣的心態,在這一點上仍然咬牙堅持着。而劉支隊長的決心更大,不拿到最後一支槍,決不結案。不僅如此,他還要徹底搞清這支槍的來源。
我國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嚴禁刑訊逼供”,但是實踐中,粗暴訊問、逼供、誘供甚至刑訊逼供的現象屢禁不止,導致多次爆出冤假錯案,極大地危害了公民的合法權益,損害司法公正,對社會公平和正義造成巨大危害。
但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對刑訊逼供的處理卻很難,訊問一般單獨進行,如果實施了刑訊逼供,由於沒有第三方在場,很難收集刑訊逼供的證據而對違法者作出處理。
因此,這種天然的不對稱局面造成了訊問人員暴力意識高漲,在沒有有力制度制約的情況下,訊問人員的暴力意識很容易逾越法律的邊界,被訊問人員在訊問人員面前就好像待宰的“羔羊”。
此案不同,至始止終,劉海洋都嚴格控制。
這也是審訊常常遭遇挫折和腸梗阻的原因所在。
無論是程貴陽落網,還是後來的吳榮貴和向左志被抓,在他們第一次接受警方訊問的時候,張鐵山都及時告之他們在偵查期間的訴訟權利:1、有聘請律師爲其提供法律幫助的權利;2、有自我辯護權; 3、有拒絕回答與本案無關的問題的權利;4、有控告權;5、有申請回避權;6、有知道用作證據的鑑定結論的內容的權利,有申請補充鑑定或者重新鑑定的權利等等。
最後一個堡壘,最終拿下。
吳榮貴和向左志供認說,獵槍是一年前他們去廣東打工時買的。當時,他們已經感到走投無路,下崗後越來越窘迫的生活,無時不在的壓力,讓他們無所適從,就想去廣東碰運氣。
可是,到了那裡才發現,打工也很難。
報紙和電視上常說,一些老闆常常剋扣工資,甚至根本就拖着不發工資,等於白給他們幹活。所以,他們拿着臨行前好不容易湊的幾千塊錢到那裡轉了一圈,白天到處瞎轉,晚上遇哪睡哪,不是擔心受騙上當,就是找的活不理想,手裡的錢也不敢隨便花,什麼活也沒找到。
結果,到廣州懷集以2800元買了一支雷明燈槍。
爲什麼買槍?誰想到的?
吳榮貴悶頭不語。
向左志說:
“活着沒意思了,我想到的,我說不行就買把槍帶回去吧。”
吳榮貴接着說:“對,是這麼說的。我明白他什麼意思,家裡有一把槍了,再買一把,反正也那麼回事了,兩把槍,幹事一人一把,膽也大。後來程貴陽來找我們時,我們就給他看了這兩把槍。”
怕上火車時被發現,後來他們是一路倒汽車、不吃不喝回來的。此外,二人還供認除一支獵槍外還有12發子彈。劉支隊長立即派張鐵山帶着他們到藏匿地點起槍。
在向左志家的後牆腳從沙土下翻出一個方形布包,裡面是一支殺傷力巨大的五連發霰彈槍和9發獵槍彈。經鑑定,該槍爲制式獵槍,子彈爲12號制式獵槍彈。
作案時,吳榮貴手持五四手槍,向左志手持霰彈獵槍。
程貴陽從衝進去的向左志手中接過一把西瓜刀。
這把西瓜刀最初並沒有派上用場,只起到一種對市委書記和其女兒的威懾作用。但是,當殺戮已經完成,從外面趕回來的另外兩個女人----市委書記的夫人和司機譚軍力妻子進屋時,這把鋒利的刀終於見血了。
當時,由於根本沒有想到別墅裡會發生這麼駭人聽聞的事情,手裡提着購物袋的兩個女人登時驚弓之鳥一樣愣在那裡,睜大眼睛看着面前的一切動不了,既出不了聲,也動不了腿,被迅速撲上去的程貴陽和吳榮貴控制。
她們幾乎沒有說話,既被殺害。
一人中彈。一人挨刀。
程貴陽說他沒殺人,似乎是指他的刀當時並沒有將譚軍力的妻子殺死,她還有一口氣。的確,司機譚軍力的妻子董玉潔是在後來的搶救中死亡的。但是,這能說明什麼呢?
這一細節改寫不了程貴陽殺人惡魔的身份。
結案前夕,劉海洋望着訊問筆錄陷入沉思。
難道世界上的暴力犯罪都是這樣嗎?他的意思應該是說,是不是那些生活在底層的人----包括程貴陽(他一直認爲自己是窮苦人,儘管他曾經滄海,在較高層次工作生活過。但骨子裡,他似乎始終認爲自己跟他們一樣。)他們都處心積慮地安排生活,選擇道路,作出計劃,到頭來卻被認識不到的力量搞得一敗塗地?他指的不是外部力量,機會和巧合,它們總是存在的,無論對於誰。
他指的應該是深藏在人們心中的力量----無奈與邪念?
當他們的一切都不復希望,那種狂濤巨浪,奇思怪想,難道說只有到了生命絕境的時候才能意識到嗎?
第二天是星期天,吃午飯的時候,劉支隊長在食堂碰到了局宣傳處的一位副處長,他們商量如何開好明天的新聞發佈會,副處長說明天他作爲新聞發言人負責這件事。
“你打算怎麼辦?”劉海洋感興趣地問。“對一些細節,無可奉告?”
“不,”副處長謹慎地說,“我也沒經驗,不過,很難對付,那些記者。他們肯定會問一些敏感問題,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我準備‘完全坦率地講’,‘實話說’。
我已經看完了你們提供的全部材料,這幾天就演練這個了,呵呵。這幾個人,各不相同,從訊問筆錄來看,說個有性格也不爲過,這種人知道他們幹了什麼,他們也滿不在乎了,但是面對記者,你讓我怎麼說?怎麼說合適?”
劉海洋讓女服務員借來一支筆,在空煙盒紙上把自己的意見和想法拉了一個單子,像個提綱挈領的東西。首先把偵查的原則寫上了,下來是推理思維、分析、領導指揮和採取措施、捕人、審訊。他細心地把審訊的多種策略都標上了。他要副處長注意這幾個要點,他相信這也許是記者們關注的重點之一。
“可是,”對方仍然顧慮重重,“這畢竟是個新事物,我怕說不到點子上,怎麼辦?”
“沒有辦法。”劉海洋搖搖頭。
又說:“提前喝點酒,只一口,也許是個辦法。”
“喝酒?”
“怎麼?應該。”劉海洋說,“做到心中有數,隨機應變。”
“也許吧,”副處長說,“好吧!”
案子破了,總要有個交待。新聞發言人制度在濱江市公安局剛剛建立,因此他們準備得非常隆重,但由於缺乏經驗和必要的訓練,難免有倉促上陣之感。
果然不出所料,第二天新聞發佈會在市公安局警官禮堂召開的時候,各路記者因爲此前早已知道了犯罪嫌疑人是誰,但對於他們的作案動機、手段、如何進入市委書記的別墅、如何開始殺戮以及一些細節問題很感興趣,窮追不捨。
其中,也有人問到了審訊問題。他們想知道,面對如此窮兇極惡的殺人惡魔,警方用什麼方法最終讓他們開口說話。
好在這些問題,正是發言人準備得最爲充分之處。他從容不迫地對此做了很好的闡述和解釋。
他告訴記者們,在審訊中,程貴陽、吳榮貴和向左志三名犯罪嫌疑人的心理變化經歷了四個階段:試探摸底階段、對抗相持階段、動搖反覆階段、供述罪行階段。
一般而言,在訊問時,重大犯罪嫌疑人在畏罪心理的支配下,會有三種選擇:或一進入訊問就認罪服法,徹底交罪;或直至偵查終結仍頑抗到底;或先抗拒後交罪。
這三種情況,前二者是少數,後者則是多數。尤其是程貴陽、吳榮貴、向左志三人的生活背景和經歷比較特殊,他們十幾年前既是戰友,回鄉後又同在一個城市。
但是,根據警方調查和他們後來的供認發現,案發前他們僅僅是認識而已,並不特別密切來往。在審訊中,警方根據他們各自的特點和相同之處,每一次審訊之前都分析制定一套計劃,選擇一條有針對性的策略,每一次審訊後則根據其心理變化進行必要的調整和充實。
三人中雖說在犯罪事實上爲共同犯罪,但情節又有不同,在這一點上他們與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沒有什麼兩樣,在與警方的訊問過程中同樣經歷了大致四個階段,即:試探摸底,對抗相持,動搖反覆,供述罪行。
“可以具體說一下嗎?謝謝!”一個男記者問。
“可以。”發言人頓了一下,目光掃視會場,緩緩道:“還是以程貴陽爲例吧。這個人的試探摸底階段,最爲明顯的表現在最初警方對他的懷疑和搜查罪證上。
首先,這樣大的一個案子,要對一個不久前還是市委秘書的人產生懷疑本身就需要勇氣。這一點,劉海洋支隊長的判斷與信心支撐了整個案件的推進。也得到了專案組領導和省廳專家組的支持。
“這一階段,程貴陽採用各種手法,迫使訊問人員搬出材料和證據,以便採取反訊問對策。而專案組沒有上他這個當,改變打法,在對他進行控制後迅速轉向現場搜查,儘管艱難曲折,但取得了很好的意外收穫。同時,程貴陽也對訊問人員的一言一行十分注意,希望能從中發現訊問人員個性中的弱點,以便在審訊中加以利用。
“但他沒有找到。
“針對程貴陽的試探心理,訊問人員要摸清其思想動態,識破其試探摸底的手法,以訂出矯正對策。訊問人員在審訊中要做到喜怒不形於色,不讓犯罪嫌疑人探出虛實,不給其可乘之機。”
“他老實交待了嗎?”有記者追問。
“這正是我要說的第二點。”新聞發言人溫和地迴應道:“這是雙方鬥爭最激烈的階段。程貴陽畢竟當過市委秘書,頭腦夠用,是個聰明人,試探不成,又被警方意外發現了部分證據,他就開始以對抗來對待審訊了。
“這一階段,程貴陽也好,其他兩人也好,三名犯罪嫌疑人有準備地公開頂撞,蠻橫反詰。審訊中,他們或故作懶散,或矢口否認,或裝成不幸,或編造諾言,等等,從各個方面與我抗衡較量,妄圖在心理戰中取勝。
訊問人員沒有被他們這一套迷惑,準確判明他們各自不同的形成拒供心理的主要心理因素,然後針對其主要拒供心理採取相應的訊問對策。
“我要告訴大家的正是這個。這是一個艱苦的過程。思想攻心是最常用的訊問策略,是緩解和消除犯罪嫌疑人對抗心理的策略。思想攻心可以分爲情攻心、理攻心、勢攻心。
“情攻心是指對犯罪嫌疑人的情感進行調動和感化,使其向有利於如實供述的心理轉化。第一,教育感化。第二,態度感化。即訊問人員以真誠的態度對待犯罪嫌疑人,尊重其人格,使其感到訊問人員確實是在真誠地區性幫助他、挽救他,以取得其信任。
第三,生活感化。訊問過程中,訊問人員既要積極追訊,同時也真誠地關心着程貴陽、吳榮貴和向左志的生活,在法律和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儘量滿足他們在生活上的一些基本要求,使其感覺到自己被當人看待。
動搖,反覆,這是所有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線出現漏洞,防禦體系開始崩潰,心理矛盾最爲激烈,心理最爲痛苦的前兆,面對現實,這是一個他們被迫必須選擇何去何從的階段。對業務,我不太懂,但通過閱卷我真切地感到了這一點。所以在這裡我願意告訴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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