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山脈上,猛然現出了一個人的形影。
正是李華那廝。
現在他看起來卻是焦糊一片,不過這絲毫掩蓋不了他身上衝天而起的生機靈氣。
一朵紫雲在高空棲息着,當修道者的修爲高絕的時候氣息就會外放,形成自己的雲彩,傳說皇帝之身雲彩有五色,日夜變幻,品行好的時候爲火紅,壞的時候變黑,平常的時候就是極貴的紫雲。
本來修道士的雲彩不是白色就是黑色或者是金色(多與修煉功法有關)紫雲乃是人間帝王之色,是不應該出現的,不過一些皇家血脈者卻是例外。
李華把身上的破損道袍一扔,一個躍身跳上了紫雲之上。
滿身的肌肉暢達,看起來流線型的,及其有形,那其中掩蓋不住的是滔天的靈壓,肌肉聳動間,不用猜測,就是一座小山出現在他的面前,他也可以一圈粉碎了它。
“生命啊,真是不易啊,要是沒有這山河,真不知道人要爲了什麼纔可以活下去。”現在李華這廝頗爲有了些獨孤求敗的味道。
中土道人被殺了這麼多,比他厲害的人最終也是死在了他的七殺刀下,也難得他不驕傲一下。
這次他佔的便宜也真是大了,得到了朱雀,得到了先天五行功法中的火靈水靈,滅殺了仇人,而且還在地底下面撿到了一枚圓圓的珠子,也不知是不是什麼盤古珠,李華也不在乎。
那火神虛像給李華的兩團靈血乃是當年水神和火神大戰的時候流下的精血,可以說是太古大神的血液,李華的本體吞噬的雖然不是太多,但是身體的強度還是增加到了一個極其恐怖的境地。
最後那血液精華還多是被七殺神刀給吞噬了,這神刀吞噬幾十個煉神返虛級別的高手,有吞噬了數個天仙級別的高手,再加上現在吞噬的祖巫精血,實力一下子增加到了一個恐怖的境界。
刀中蘊含的古樸、蒼涼,嗜殺的氣息,有時候就是連李華這個此刀的血煉者都有些受不了。不過,好在還出現了一枚血符。
現在那枚化血神符已經從七殺神刀中分離了出來,可以單獨的使用。
李華站在雲空上不管風飄飄吹衣。
手中捏着一枚血紅色的玉符。
“這玩意也不知什麼生成的,不過一面主生,一面主死,卻也是個好東西。”何止是個好東西,現在他
李華是好東西太多了,說起話來不腰疼了,這玉符主死的那面挨着人的身體,不管他天仙神人,午時三刻間化爲膿水,及其的變態。
主生的那面,那其中都是鮮血的精華,可以說只要你不是和地府中人有滔天的仇恨,在此符的護佑之下,那就沒人拿得走你的生機。
現在李華是在想,這七殺刀是能夠出化血神符的,不知到虎魄神刀的那枚化血神符在哪裡呢?要是得到了那物的話,還不是天下可以去的?
肩膀上突然的一聲鳥鳴,一隻火紅色鳥羽的巴掌大小鳥出現在了李華的身體上。
一股火焰猛的從此鳥身體上射出,周邊的雲彩昇華了一般不見了蹤影,天上猛然間一股太陽真火射下來,李華只感覺身體一熱,沒有先前風飄飄吹衣那般的束縛了。
暗恨一聲,他卻是頗爲的後悔孵化了這小混蛋,要不是在地底的時候,怕他一出生不小心把他滅了,滴血血煉了這朱雀鳥蛋,他還真不想要此物。
一個人自在自在的,找這麼個小畜生幹什麼?現在就是那先天蜜蜂都已經被李華趕到火神玉符的符咒空間裡去了,他真是個獨來獨往的人。
“現在土木水火靈魄都已經有了,只差金靈了,看這天下大勢,也快要風起雲涌了,須得快點提升實力纔是。”他也不知道先天五行功法到底是有什麼用處的,不過既然是他那功法中最爲厲害的法訣,想來極爲的不凡,要是過去只是吸收了兩個靈魄,他倒無所謂,隨性而去,但是現在不行了,既然老天弄來了水火靈魄,那說明他的運勢應該就應在這個上面了,他需要快快奪來金靈,成就先天之體纔是。
“本尊。”李華的身邊突然一個怪異符咒印記出現,從那圓形的符印之中猛然的跳出一個身穿黃袍的人。
正是應該在金陵城中的李煜。
“快,快拿來,給我看看。”見着本尊,李煜立刻就一臉焦急的說道。
絲毫沒有一點久別重逢的感覺。
李華隨手扔出了一枚紫色的果子,正是那枚號稱可以提升皇運的紫葉七星果。
“是它,就是它,哈哈,本來我還以爲它只是流傳在書冊之中呢!沒想到此物此等逆天之物竟然真的存在,還被本尊你得到了,哈哈。”狂笑中,兩人已經來到了衡山頂峰。
狂風呼嘯着。
李煜一把拉住了
李華的手。
“本尊,回來幫我吧!有了此物的存在,我們成功的可能又增加了一重了,有了你的幫助,天下沒人攔得住我們的。”
李華冷笑兩聲,一個霹靂,頓時沒有了蹤影,原本消失的符咒又是一現,原本的兩人都在衡山上失去了行跡。
……
行走在山野林間的李華突然的一拍腦袋,好像是忘了什麼事情。
“怎麼忘了和鯉魚那廝說,要把金陵城外那塊黃金挖出來呢?”原來,當年戰國的時候,楚王出遊,來到今次的金陵之地,發現這地方王脈升騰,乃是帝王之鄉,當時候大驚,以爲境內又要出現一個帝王了。
後來一術士獻計,在這城外埋上黃金,吸走這做城池中的龍脈之氣,使其沒有稱帝的可能。
後來這城就成爲金陵了。
李華也是在現今楚國的鄉野之中走動無意的聽到這個消息的,不過結合他當年的所視,真乃這麼一回事,以他當時的實力都未能發現這事情,不得不說先秦時代修士修爲的高絕。
“算了算了,也不是什麼大事。”李華舔了一口手中的棒棒糖,想到。
“這味道可真不錯,恩恩,真好吃。”這棒棒糖乃是李華這廝從小玉兒手中用她手下產的蜂蜜釀就而成的。
想那蜜蜂何其威能?天地初開時候就存在的,蜜蜂的祖宗,她產下的蜂蜜自然是不同凡響。
那古樹上的蜂窩連同古樹都被李華移到了火神空間之中去了,有了其中的火靈之氣,也不怕這樹活不下去。
那蜂窩之中還住着小玉兒的後代,李華想要從那玉兒手中得點蜂蜜,結果那女孩死活不同意,沒奈何,他只有把主意打到了小玉兒的那些後代身上,硬是搶來了一臉盆的蜂蜜,提煉出來了一個腦袋大小的棒棒糖。
他這要是被那些修士看到了,怕是得被直接的劈頭蓋臉的被罵死。
這種蜂蜜,只要一滴就可以讓一個才築基的普通人的修爲迅速的達到化神後期,可以說是極其要緊的天才地寶,結果統統被李華給浪費了。
還好玉兒是很有腦袋的,沒有把她產下的蜂蜜交給李華這傻子。
天上的雲彩飄着,李華一路順風,向着青藏高原行去。
當年他在禁神山脈顯聖的時候,可是發現在那布達拉宮下面似乎是有金靈出現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