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是有天大的理,如果沒錢,照樣也得把你關進去。
曲小娥的公公吳元壽這一死,曲小娥家又沒錢,根本沒人管她的死活。
周仕途連審了曲小娥幾次,什麼也審不出來,最後乾脆也不審了,有替她寫好供詞,拿着她的手按下手印,接着上報刑部,沒過半個月,下面批文下來了,判了個秋決。
曲小娥聽說此事後,也不喊冤了,而是天天以手指在牆上寫冤,每個字都是用她的血寫成的。
要知道,在古代通姦殺夫,這可是要遊街殺頭的,怕自己給家人蒙羞,沒到秋決那一天,有一天晚上,曲小娥居然用碗碴劃破脖子的動脈自殺了。
等獄卒發現她的時候,屍體都挺了,而且是站着死的,身上的衣服被鮮血淋透,幹了之後,都成硬的了,本來白色的囚服現在卻成了紅色的。
收屍的時候,獄卒們注意到牆上的血書:
“我本清白如雪,怎奈天降冤獄,今我着紅衣死在獄中,全怪那贓官害我負屈含冤。
尚若我死後靈應不顯,怎見得我此時怨氣沖天,我不要半星紅血塵濺,將鮮血灑在白衣之間,屍體擡出衙門外,我要讓六月裡雪滿臺階前,若不叫你林河縣躺屍數萬,怎顯得我當時身負奇冤。我冤不洗,林河縣永無寧日!。
這兩段血淋淋的絕筆,看得獄卒也是脖子裡直冒冷汗,再看地上的曲小娥十指皆破,能身的血全都淋在囚衣上,獰目光着前方,讓人看着毛骨悚然。
其實,獄卒牢頭心裡都明白,曲小娥肯定是有冤屈,否則也不會滿牢房的寫“冤”字啊。
再說了,如果她和她公公真的偷情殺夫,怎麼還會在家等着衙役來抓呢。
收屍那天,曲小娥的屍體剛擡到外面,本來晴朗的天空,突然颳起了大風,時間不大,真就下起了大雪,真就如曲小娥所說,她要六月飛雪來證明自己的冤屈。
看到下這麼大的雪,那些獄卒也是懶省事,直接把屍體擡到城南的亂葬崗上,隨便挖了個坑,把屍體扔裡邊便回來了。
那場大雪下的很大,有一尺多深,正好埋住她的屍體。
曲小娥死後不久,縣衙的監獄裡便開始出事了,一開始,每天晚上聽到有人哭泣,不少犯人和獄卒晚上看到曲小娥死的牢房裡,晚上有黑影晃動。
一開始,有人對這糊塗知縣說,他還不在意,可是時間久了,很多人都這麼說,他也害怕了,他怕曲小娥的冤魂,晚上找他來索命,便立刻請來了道士,道士看後,只是說,此地怨氣沖天,最好搬離此地。
糊塗知縣聽後,嚇得立刻搬離了此地;他這不搬還好一點,搬走沒多久,監獄裡開始鬧鬼,一開始只是聽到哭聲,後來開使死人,沒出兩個月,整個監獄都沒人了。
後來,一個過路的道士,懷中抱着一個嬰兒,在這裡燒了些紙錢,這事纔算平息;而這個嬰兒,便是曲小娥的兒子吳子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