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可第一眼看到魏菁起就知道這小子能成事兒。
普樹孫南這一刻全被他拋在了腦後,迅哥?你丫還是好好拍你的影視劇吧。我們麥田有新的守望者了!
你說還沒試過音,萬一這小子是個啞炮怎麼辦?
什麼啞炮,那叫低沉磁性,光憑這張臉,我宋可傾家蕩產也得投啊,唱不好沒關係,百萬修音師難道是吃乾飯的?
假唱?我告你誹謗啊,什麼假唱,藝術家的事那能叫假唱麼?
總之宋可是看對眼了,心裡不停的堆疊着籌碼,想着怎麼樣才能把魏菁這顆未來的搖錢樹拿下。
魏菁有點懵,你丫剛剛不是挺高冷的麼,怎麼成話癆了?麻煩你恢復一下好麼,我還是喜歡你桀驁不馴的樣子。
說來好笑,從魏菁進門起已經坐了差不多十多分鐘了,二人也漸漸熟絡起來,但二人所聊的話題卻從來沒放在專輯本身上。
宋可很欣賞魏菁,當然不只是他的顏,還有魏菁的學識。
上一世的魏菁三十八歲就成爲了院士,雖然是搞環保的,但一些關於物理數學方面的問題也算是大家。
宋可越聊越盡興,越聊越心驚,身處娛樂圈的他可不是草包,草包也創立不了現如今家大業大的麥田娛樂。
宋可畢業於水木大學環境工程系,畢業後就讀於Texas A&M University(德克薩斯A&M大學)。之後赴美留學,96年便回到華夏創辦了麥田娛樂。
而魏菁不光能跟他聊一些比較晦澀難懂的課題,更是能夠深入淺出的爲他解釋那些他從上學起便百思不得其解的難點。
魏菁的博學與專業讓宋可驚爲天人,納頭就拜。
咳咳,有點過了,不過宋可對待魏菁的態度無疑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從最開始的不屑再到現如今的欽佩有加。
不得不說,搞學術的人思想還是比較傳統純粹一些,你要是有真本事,達者爲師,不管你身份地位如何,我都敬你一頭。
宋可骨子裡就是這種傳統的學術派,可惜學藝不精,自身也確實不是搞學術的這塊兒料,無奈之下只能含淚下海娛樂圈。
“哎呀,都中午了,看我這腦子都成漿糊了,魏老師,咱們不如邊吃邊聊?”
宋可起身,微笑着伸手虛引,魏菁欣然相陪。
門口站着的行政助理都傻了,這位年輕人不顯山不露水的居然能說動我們老總?看董事長這架勢是要把酒言歡不成?
還真是,飯店定在了二環內的一家米其林餐廳,魏菁臉都綠了,他又想起那頓價值八百塊錢的香草豆莢了。
“宋總,米其林我吃着沒什麼滋味兒,我知道一家餐廳味道不錯,不如今天我來做東?”
魏菁掩飾着眼中的慌亂,與宋可並排坐在虎頭奔的後座上,佯裝熱情的介紹道。
宋可受寵若驚,這是得到菁神的認可了?
宋可挺高興,孫南請他吃飯都沒這麼高興過,這位魏老師博學多才、才華橫溢,一看就知道出身名門,指不定人父母就是某科學院的院士呢。
這樣一位清貴的‘魏老師’居然主動邀請自己吃飯,這可比那些狗屁娛樂圈裡的大咖們請自己吃飯有面子多了。
“司機掉頭!”
宋可大手一揮,虎頭奔風馳電掣。
……
“這…魏老師口味獨特,口味獨特,呵呵呵…”
司機早早把車停在了馬路牙子邊,
也不怪司機不講究,就這麼小小一條小吃街別說地下停車場了,就連個露天的都沒有,好在人宋總也不差於那二百塊錢的罰單錢。
沒錯,魏菁請宋可來小吃一條街了。
不過魏菁還算講究,沒找那些個露天的攤子,而是找了家室內的。
坐在擁擠的小屋中,打量着油膩的桌角,包了漿了醋壺,宋可感覺渾身像是有蟲子再爬,他有着輕微的潔癖。
“宋總,坐。”
魏菁拉開小板凳,笑着請宋可坐下。
強忍着心理上的不適,宋可抽出兩張看上去還算乾淨的紙巾墊在椅子上,小心翼翼的坐下。
“魏老師…”
欲言又止,不過這回輪到魏菁滔滔不絕了,魏菁今天請宋可吃的是黃燜雞米飯,以京城的物價,十塊錢一份不算貴。
“宋總,你別看這家蒼蠅館子小,他家的小雞兒是真地道,又鮮又嫩絕對是早晨現殺的…”
“小夥子不光長得好看,這張嘴啊才真是會吃。”
老闆娘笑呵呵的端上五份冒着熱氣的黃燜雞,誇讚道。越看魏菁她便越歡喜,恨不得立馬把她家的大胖閨女喊來,好來一場拉郎配。
可惜胖閨女上學去了,老闆娘露出一抹可惜的神色,轉身回後廚去了。
小砂鍋裡的香氣不時向上飄着,如同嫋嫋青煙般竄入宋可的鼻腔,刺激着他的味蕾分泌唾液。
下意識的嚥了口唾沫,宋可略帶猶豫的夾起一筷子雞塊,放進嘴裡。
嗯?
確實挺鮮亮。
不自覺的又夾起一塊兒香菇,再次放進嘴裡。
宋可眯着眼,感受着吸飽了湯汁的嫩滑香菇在脣齒間綻開,那股濃郁的香氣頓時充斥着他的整個口腔,只往腦門兒上衝。
宋可不間斷的吃了好幾塊兒,辣的他腦門兒見汗,鼻涕橫流。
魏菁笑着遞上紙巾,開口科普道:
“宋總,其實還有一種吃法,我感覺比就着米飯吃香多了。”
“哦?願聞其詳。”
不好意思的擦拭着鼻涕,宋可滿懷好奇的看向魏菁。
魏菁也不解釋,端起一碗白生生的米飯,在宋可的注視下一點點的撥進砂鍋中,等米飯被湯汁完全浸泡,他這才繼續往裡撥着。沒一會一整碗大米便被魏菁撥進砂鍋中。
宋可有樣學樣,學着魏菁的動作笨拙的往砂鍋裡撥着米飯。
一份飽含了黃燜雞湯汁的米飯新鮮出爐,宋可迫不及待的吃了一口,直燙的他砸吧嘴。
好吃!
……
一頓飯吃了一個多小時,魏菁吃了四份,宋可吃了一份半,剩下的半份本來還想着打包的,不過想到面子問題宋可還是忍痛讓老闆娘把剩下的半份餵給了他們家養的土狗。
坐在虎頭奔的後座,兩人相視一笑,只感覺關係拉近了不少。
“董事長,我們現在去哪?”
“我和魏老師聊聊,你先吃飯去吧。”
支走了司機,宋可的神色變得認真起來,他不是什麼都不懂的老實人,之所以要請魏菁出來吃頓飯,也是想要試探一下這位‘魏老師’的成色。
說實話宋可看不清魏菁這個人,你說他是一個傳統的學術型人才吧,人是混娛樂圈的,雖然還沒出道,但憑着這張臉怎麼都差不了。
但你要說他是一個城府極深的人吧,觀他的言談舉止率真中帶着一絲少年人獨有的青澀,完全不像那些浸淫此道多年的老油條。
但你要是認爲這小年輕什麼都不懂,是個雛。那可就大錯特錯了。
這頓飯也不是白吃的,宋可剛剛有意無意的試探着魏菁,想要看看他的具體態度,到底是要籤給麥田?還是想做獨立音樂人,只是藉助麥田這個平臺展現自我價值?
如果魏菁選擇簽約麥田,宋可不會過於高看魏菁,但如果魏菁選擇一口拒絕的話,宋可可能面上不顯,但私下裡一定嗤之以鼻。
道理很簡單,選前者證明魏菁沒那麼深的城府跟背景,最起碼是個軟柿子可以隨便拿捏。
想象一下,既然要籤經紀約,籤你個十年八年不過分吧?我們麥田分你個八成利潤也不過分吧?什麼?你說我們麥田仗勢欺人?拜託,這合同已經優惠了不少了好吧?你看看隔壁譁那什麼價,再回來看看我們麥田什麼價?偷着笑吧你!
如果選後者的話,證明魏菁好高騖遠。就算你有張好皮囊,變現也需要時間吧?發行唱片動輒幾百萬、上千萬的買賣,你有那個啓動資金麼?
既然來找我們發行唱片,那就是沒錢嘍?那我們麥田可就要佔大頭嘍。到時候唱片賣了錢,二八分賬都不嫌多,指不定到時候一九你都得同意。
什麼?你想要後續的版權所得,做夢吧你!你還別嫌貴,那麼多網絡歌手擠破頭都拿不到的合同,給你你就偷着樂吧你!
當然,你可以說魏菁背後有人,有資本。但想想也就知道,這可能麼?如果魏菁背後有人他就不會來見自己,最起碼不會通過蔡一儂這個中間人來見自己。
可是任憑宋可怎麼試探,魏菁都沒漏一絲口風,這兩個標準的隱性答案他哪一個都沒選!
宋可眉頭微挑,摸不清少年的虛實。
其實宋可陷入到了一個思維誤區裡,經過一番交談與觀察他已經把魏菁放在了與他對等的位置上。
這要是別的藝人來找他簽約,宋可肯定不會生出這樣的情緒,更不會上升到‘看不上、好高騖遠’這種程度。
人家就一唱歌的,來你們麥田抱大腿拜山頭,不就爲那兩臭子麼?你丫跟我講博弈,談格局,神經病吧你。
大致就是這麼個意思。
魏菁神色平靜,他也在打量着宋可這個人。
走路上樓時的動作幅度較小,習慣先觀察周圍的環境,眼神不定,有些飄忽。有那麼點謹小慎微的意思。但從宋可吃飯時稍顯豪邁、不拘小節的言談舉止來看,這又不是一個畏首畏尾的人,魏菁給了宋可一個很高的評價。
‘胸有猛虎,細嗅薔薇。’
但宋可也不是沒有缺點,甚至可以說是一個致命的缺點。或許用一句話來形容更爲合適,見小利而忘命,做大事而惜身。
他或許會有一番成就,但不會太大,雖然他是麥田的掌舵人,但麥田在他手裡絕不會像他說的那樣衝出亞洲,聞名世界。
魏菁給宋可的評價是:大將之才。
何爲大將之才,領兵者,謂之將也。帥才呢?能將將者,爲之帥也。
宋可不是一個好的掌舵人。當然,這都是魏菁私下裡的猜測,人生際遇變幻莫測,不到最後一刻,誰又知道自己不是那匹黑馬呢?
……
麥田娛樂,錄音室。
魏菁唱着歌,宋可站在落地窗外神情複雜的聽着。
魏菁唱的是陽光下的星星,有心炫技的他男女聲切換自如,清澈與沙啞的甜美嗓音交織在一起渾然天成,聲音如同天籟。
一曲唱罷技驚四座。不光驚呆了錄音師,更是震得宋可懷疑人生。
‘麥田要發達了,我宋某人要發達了…’
宋可木着一張臉,神情呆滯的盯着空空如也的錄音棚,喃喃自語着。
其實就在半個小時前宋可便已經欣賞完了專輯裡的所有歌曲,說實話很驚豔,甚至可以說驚嚇了。
從創辦麥田始,第一個震到他的是孫南,然後是普樹,最後纔是魏菁。但魏菁帶給他的震撼無疑要比孫南和普樹加起來都大的多。
從震撼中回過神來的宋可當下看魏菁的眼神就有些懷疑,你不是說獨唱麼?那歌裡的女聲怎麼解釋?
魏菁也不解釋,他知道宋可還心存疑慮,懷疑這張專輯是不是他唱的,或者說是不是調音師的功勞。
當下魏菁便借了麥田的錄音室,小小的展現了一波才藝,然後瀟灑的揮袖而去,深藏功與名。
獨留宋可一人風中凌亂。
當然,魏菁今天的目的也圓滿達成了。
聽取了蔡一儂建議的魏菁與宋可經過一番友好的磋商,終於達成了意見的一致。
魏菁願意簽約麥田,當然是唱片約,但合同卻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分成合同。
合同一共簽了八年,從今天開始生效。
合同的第一條:簽約後魏菁需要配合麥田娛樂的一切商業行爲(在不影響拍戲的前提下,且魏菁擁有一票否決權。)
看上去宋可虧了,其實不然,因爲一票否決權換來的是第二條,也是魏菁與宋可之間的利益交換,也可以說成二人間的相互博弈。
合同第二條:魏菁需要每年至少出一張專輯,直到08年,也就是一共要出五張專輯,且每張專輯內的歌曲不得少於六首。每張專輯稅後所得的利潤不得少於一千萬元整。
這條其實算是對賭協議了,如果魏菁能夠做到,那他將獲得合同的第一條與第三條。也就是所謂的紅利。
合同第三條:甲方(麥田娛樂)與乙方(魏菁)自簽訂合同始,乙方所創作的一切作品所得扣除製作/宣傳成本後所得的利潤將與乙方五五分賬。注:甲方將承擔製作專輯的成本與發行/宣傳專輯的渠道。
這條的意思是魏菁歌曲的版權歸魏菁所有,麥田只是借用,魏菁可以隨時用在其他地方,比方說電視劇/電影的片頭片尾插曲等等。
說的再直白點,魏菁每年只用出歌,他只是借用了麥田的平臺來發歌,其他的包括成本宣發在內歸麥田娛樂全權負責。
第一條的合約讓魏菁擁有了一票否決權,他可以隨時隨地拒絕麥田不合理的要求,第三條看上去魏菁虧了,其實算是佔了大便宜。
他一個新人,啥都不用幹只管出歌,坐着就把錢掙了。人家麥田家大業大還得負責專輯的成本跟宣發,只拿你一半偷笑吧你。
當然如果對賭協議魏菁輸了的話,那合同立刻終止,且魏菁需要墊付第一年的這一千萬。(多退少補)
說白了,魏菁所圖的並不是與麥田深度合作換來的這仨瓜兩棗,他看中的始終都是彩鈴這纔是能夠讓他一夜暴富的契機。
除去宋可,其他人沒這個本事把他的歌曲運作成華夏的第一條彩鈴。
換個角度想,與麥田的深度合作算是雙贏。
……
另一邊,望着空空如也的錄音室。神情呆滯的宋可突的一個激靈,滿血復活,他的五官有些扭曲,神色癲狂,完全不顧下屬們投來的怪異目光,手舞足蹈的奔向了自己的辦公室。
他的宏圖霸業要成了!他麥田娛樂要一飛沖天了!如果魏菁還在這裡,宋可一定會深情的拍着他的肩膀,豪情萬丈的說:
“我觀君非池中之物,咫尺蛟龍雲雨,不知君可願輔佐寡人共襄盛事,入主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