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先生,不知道我們能不能到前面的咖啡店談一下一些事情?”金怡建議着說,陳浩傑正好也想要通過這個貌似娛樂圈的圈內人引薦幫他出售一些歌曲以換取購買服務器的資金,所以欣然應允了。
情調咖啡店,不得不說,這個名字安在這家咖啡店上還真的沒有可惜的樣子,有情調,只不過陳浩傑一個人帶着兩位女性,其中一位還是四十歲的中年女性,這個就讓人有些說不通了,難道是丈母孃見未來女婿?
我去,這可是二十一世紀狗血大片啊。
‘服務員,麻煩來兩桶爆米花,我要看戲,哦不,我要品嚐。’一位顧客說道,彷彿這一個人起到了一個開頭的效果,接着店裡的其他顧客也跟着點了些許爆米花,然後目光盯向了陳浩傑他們這一邊。
陳浩傑無奈地看着這些人,然後說:“現在這個場面,請問是不是去包廂啊?”
金怡和背後女孩對視了一眼,也都同意了。
這個建議可讓不少的吃瓜羣衆不同意了,紛紛叫嚷說:
“小兄弟,別這樣啊,我們保證只看戲不說話!”
“是啊,人品保證,再說了,我們怎麼放心讓你一個人面對你的丈母孃呢,我們在這裡還可以給你加油呢,是不是?”
“就是,大家都是男人,怎麼能夠讓你丈母孃欺負你呢是不是,就坐在大廳吧。”
噗~~~我一口鹽汽水噴死你們。
我丈母孃?
大哥,我認識她們兩個還不到一個小時好不好,閃婚都沒有這麼快,是吧。
“各位,你們誤會了,我不是來見丈母孃的,而是這位金姐有事情找我而已,我們來是要談事情的,有要緊事,不是見丈母孃,大家不要誤會了;當然,誤會我沒關係,我也是男人,還怕這點誤會是不是,主要是不要耽誤人家姑娘的名聲是不是,要是傳出去了,還讓人家以後怎麼辦啊是不是,真的不是見丈母孃,各位,再見了。”說完陳浩傑就帶着兩位女性離開了原地往開好了的包廂走了進去。
咖啡店裡的包廂設置一般都很不錯,雖然沒有ktv和餐廳的包廂那麼多,不過格調卻很好,尤其是他們的包廂玻璃,可以看到外面而外面卻看不到裡面,隔音效果也很不錯,安靜,用來談事情顯然是最好不過的地方。
“金姐,不好意思啊,他們誤會了。”陳浩傑跟着金怡道歉到。
“沒事。”
這時,金怡身後的女孩也脫下了她的墨鏡,輕輕地縷了一下自己的柔發,那帶光的眼神和完美的面孔,不自覺地讓陳浩傑的心爲之一頓,好完美的女孩。
爲了禮貌,陳浩傑還是向女孩問候了一句:“你好,不知道你的芳名叫什麼?”
說話斷斷續續的,給人的感覺就是陳浩傑此時很緊張。
沒辦法,不管是前世還是今生,他獨自面對女孩尤其是美麗女孩的次數都是一隻巴掌能夠數出來的,這種場面還是有些不熟悉啊,沒理由不緊張是不是,沒毛病。
女孩聽到陳浩傑的話也是一頓,他不認識我?我的名氣什麼時候變得這麼低了?看他的眼神也不像是做作的樣子,鬱悶。
“你不認識我?”女孩疑惑地問道。
通常一個女孩問你不認識她,一般只有一種情況,她認識你,而且還肯定你一定認識她的,這樣的情況看來,應該是熟悉的人才對,可是陳浩傑腦海裡一點印象都沒有啊,可以百分百地確定,他陳浩傑真的不認識眼前的這位美女。
“額,美女,請問我應該認識你嗎?
我應該之前沒有見過你吧?”陳浩傑諾諾地說道,也不知道爲什麼他說話會變得用‘諾諾’這個詞來形容,這個詞能形容他一個高大威猛的小老虎嗎?
不能。
應該用‘理直氣壯’纔對。
“不是,我之前也不認識你,不過你確定你不認識我?”女孩不敢相信地再次問道。
“不認識。”
“好吧,我叫金莎,請問這下你認識了嗎?”女孩金莎說道。
“哦~~~金莎,那你跟金姐是?”
“你口中的金姐就是我媽。”金莎說道。
沒錯,金怡就是金莎的母親,也是她的經紀人,金莎的家裡條件還是蠻不錯的,先不說娛樂公司就是她媽媽開的,就是全國最大的手機制造商大米手機就是他老爸的,你說這背景牛不牛。
什麼娛樂圈富二代黃教主,這些在這位金莎面前都是浮雲。
只可惜陳浩傑不認識金莎,也不認識金莎的背景,一臉的平靜態度就給金莎不一樣的感覺了,這倒不是說金莎對陳浩傑有好感了,這沒有,漂亮的女生都是高傲的,雖然跟你熟了之後就不會高傲了,可是現在陳浩傑和金莎不熟。
這就是需要拿筆記在筆記上劃重點的問題。
“好吧,那不知道金姐叫我到咖啡店來是要談什麼事情呢?”陳浩傑不再糾結,也活該他是單身狗,畢竟一位大美女在他的旁邊,他居然連理都不理,還轉移話題,活該。
(作者:要是作者我有這種情節情節,我會跪舔。)
金怡端坐了一下,認真地說道:“是這樣的,我覺得你的那首《外面的世界》還不錯,不知道你是否有意出售版權或者授權讓我家金莎演唱呢?”
“出售版權的價格怎麼說呢?授權的價格又怎麼說呢?金姐,我也不是娛樂圈的人,不知道樂壇出售一首歌曲的價格是什麼,不過我相信你們,不知道你們對《外面的世界》這首歌的估計價格是多少呢?”沒有俗不俗的,有錢賺自然是先賺錢,等你有錢了,什麼女孩沒有是不是。
愛情和麪包無論是誰都會選擇麪包。
這是人之常情。
金怡顯然也被陳浩傑的直接給嚇到了,按理說一個二十歲的毛頭小子在談論錢的時候多多少少都會有一些害羞和尷尬的,可是這害羞和尷尬她沒有在陳浩傑的臉上看到一點,反而看到的是一臉的淡定,好像是在說着不重要的事情。
“不知道你能不能完整地唱一遍,好讓我們估計估計?”金怡提議說。
陳浩傑點頭應允了,雖然說《外面的世界》適合男生或者男人來演唱,但是他也不會說出來搗亂的,畢竟他也想要將歌曲賣出去是不是。
“在很久很久以前
你擁有我
我擁有你
在很久很久以前
你離開我
去遠空翱翔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外面的世界很無奈
當你覺得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我會在這裡衷心的祝福你…”
一曲終斷愁腸,陳浩傑也沒有事先準備伴奏,所以只能夠清唱,即使是清唱,他也能夠唱出秦哥那種無奈和心酸,惹得兩位大小美女留下了眼淚。
“沒想到這首歌還真的蠻好聽的,只不過這首歌應該是適合男性演唱的吧,我家金莎來演唱似乎有點不太合適的樣子,這樣吧,陳先生,不知道你有沒有想過當一個歌手呢?”金怡擦乾眼淚之後就進入了習慣的工作狀態,在聽歌的過程之中,她發現陳浩傑的歌喉還是蠻不錯,最重要的是他創作的能力。
就像前世的還蝶公司,旗下集結了一大批的創作型歌手,基本上只負責宣傳了製作唱片就行了,創作的事情由歌手自己負責。
“不好意思,我暫時沒有想過當歌手的想法,因爲我還要上大學呢。”這是婉拒的說法了。
“不知道兩位對於我的這首歌有什麼看法呢,值不值得你們出售購買呢?實話跟你們說吧,最近我也挺缺錢的,如果你們願意的話,我可以打折出售給你們,你們也知道,我還沒有到版權中心註冊版權的,如果你們覺得可以的話,版權也可以讓你們自己去註冊,版權人是誰的都無所謂。”
這話一說出來就有些離經叛道了,因爲一般的音樂人對於自己創作的歌曲都是很看重的,絕不會說什麼讓版權給別人的,要知道版權一旦讓出去了,這首歌跟歌曲本身的創作者就完完全全沒有關係了啊。
這是有多缺錢纔會這麼做啊。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可以花五百萬跟你購買《外面的世界》全部版權,不知道你意下如何?”就在陳浩傑想要答應的情況下,金莎拉了一下金怡的手,似乎是有話要說,但是陳浩傑呆在這裡,似乎又有些不方便。
陳浩傑倒是很識趣,知道她們母女似乎有不方便的話要說,於是就藉口說有去外面點東西離開了包廂。
“莎莎,怎麼了啊,五百萬購買一首歌不過分吧?你爲什麼要拉着我?”金怡不解地問道,現在的樂壇多少年沒有出過可以傳唱很久的歌曲了,沒辦法,現在神曲和流行音樂越來越不值錢,基本上生命期不超過半年就沒有多少人聽了,在她看來,《外面的世界》傳唱度應該是經得起認可的,畢竟能夠觸動人的靈魂是不是。
“老媽,你想想看,他怎麼會這樣出售一首歌,這明顯是不正常的好不好,在華國樂壇,你有看過這麼出售一首歌的麼?”金莎道。
金怡仔細一想,貌似在她的記憶中,還真的沒有出現過這樣的情況。
難不成,這是一個圈套?
想要騙她們母女?
又或者是騙她們的公司?
這應該不可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