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藝剛剛醒來就呆住了,自己旁邊的這個女人究竟是誰?
他還有點反應不過來。
雖然昨天晚上他去喝酒,但是從來就沒有想過要酒後亂性,如今突然發生了情況,他就覺得整個人似乎都不好了。
而且看了看周圍,好像還是在家裡,這個家還是樑清歡買的呢,他知道,所以說,昨天晚上帶着這個女人回來,難不成是給樑清歡看見了?
這一想,任藝整個人都愣住了,不能這樣背吧?
再說了,就算真的做這種事情,那也不應該回家呀,如果真的被樑清歡看到他和這個女人在一起,樑清歡心裡會怎麼想呢?會不會很生氣?
任藝緊張的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連忙起身,就把女人給弄醒了。
“幹什麼呀?還這麼早,你叫醒我幹嘛?”女人有點不開心。
看了看任藝的樣子,大概也知道是怎麼回事兒了,於是便起來穿衣服。
但她心裡還是很開心的,這男人這麼有錢,說不定他們兩個人以後在一起了,自己就可以過上富太太的生活,雖然昨天他妹妹看來是不喜歡自己,但,也沒關係的,只要他喜歡自己就可以了。
穿好衣服後,女人便來到任藝身邊,格外溫柔的說:“昨天晚上我看到你妹妹了,你妹妹的樣子好震驚啊,似乎是不敢相信你居然會帶女人回家,怎麼?你之前都這麼乖的嗎?我還以爲你是一個特別熟練的男人呢?”
任藝臉色有些蒼白:“你趕緊走。”
“你讓我去哪兒啊?我們兩個人這樣在一起不好嗎?昨天你還一直摟着我說想要跟我結婚呢,我也答應了你,怎麼?你怕你妹妹不同意嗎?”
“那不是我妹妹,那是我女朋友!”任藝生氣的不行,趕緊拉着女人來到門口,就把人推了出去,甚至還多給了一些錢,“趕緊出去,以後也不要再聯繫我了,這件事情就當什麼也沒有發生過,還有,如果你敢亂說的話,那我就絕對不會放過你的。”
“放心老闆,我當然不會亂說。”
女人靠在門邊數錢,格外的開心。
就在這時,隔壁來了一個男人,女人連忙把錢揣起來就招呼他。
任藝看到這個場景,真的覺得自己昨天做的事情太混蛋了,居然把第一個給了這樣的人,還給帶回家了。
也不知道樑清歡心裡究竟多難受。
所以說,她現在到底在哪呢?難不成又是跟着慕承燁離開了?這一想,任藝覺得百感交集,特別的不舒坦。
還沒有來得及穿衣服出門呢,突然就接到了一個電話,他連忙衝過去,把手機拿起來:“清歡是你嗎?我知道昨天晚上可能是犯了錯,但是你相信我,我只是喝醉了,完全就沒有想過會這個樣子,我早上一醒來,整個人都嚇壞了,我還以爲會是你,真的對不起,你能原諒我嗎?你現在在哪兒?我過去接你好不好?”
“她在我這裡。”
對面是一個男人的聲音。
任藝整個人呆住,這是什麼意思啊?
不過聽着聲音似乎也不像是慕承燁,所以說,這男人是什麼人?他是絕對不相信樑清歡也會跟自己一樣出去找樂子的,畢竟樑清歡那麼生澀的女孩,她只是想跟自己結婚而已,怎麼可能會出去找樂子?
任藝完全不信,所以說現在這是怎麼個情況?
那男人把話解釋清楚之後,任藝就開始猶豫了起來。
他身上完全就沒有多少錢的,雖說把這個房子賣了是可以,但這個房子他捨不得啊,這裡是市中心,這麼繁華,而且像這樣的一套房,估計他奮鬥幾年都買不回來的。
如果說樑清歡真的被人家撕票了,那這個房子豈不就是他的了……
以後再快活也不會有人管……
更何況,白白得了一套房,那豈不是更好?當初買房的時候,房產證上的名字似乎也是他,這一來,那樑清歡就完全是一個局外人了,救不救又有什麼用呢?
剛剛這麼想,任藝就覺得自己太混蛋了,自己和樑清歡相戀了三年,如果就這樣不管她的話,被自己家裡人知道了,那豈不是完蛋?
“你要的錢太多了,要不然少一點怎麼樣?”任藝開始討價還價,“我身上的錢也不多,不過你要100萬實在是送不起,要不然抹個零10萬怎麼樣?”
男人笑了起:“既然如此,把這女人給抹了,不也行?”
“我不是這個意思,我就是覺得100萬實在是太多了,你們千萬不要傷害她,真的,把錢少一點,你這樣太爲難人了,我們都是剛剛從別的地方搬過來的人,怎麼可能會有這麼多的現金呢?”
“我又沒要現金,你網上轉賬也不是不行啊。”
聽到男人這樣說,任藝沉默。
哪有綁匪會要網上轉賬的?
那這樣一來,知道了他的銀行賬號,那豈不是很容易就把他追查出來了,總覺得這件事情似乎是有些蹊蹺
“算了,既然你不願意給,那也就不給了,但這個女人,希望你以後也就不要再想她,因爲你們兩人沒有緣分,我撕票的時候,不太喜歡和別人通着電話。”
說完,便直接把電話給掛了。
本來綁架這種事情就是很難得的,再加上,現在綁架的還是他女朋友,他們兩個人都快結婚了,居然還爲這種事情討價還價,更何況100萬他也不是沒有。
慕承燁已經讓小吳查清楚了樑清歡現在所有的經濟狀況。
知道100萬對他們來說雖然挺多的,但也不是沒有,更何況賣了那個房子,再賣了一些簡單的金銀珠寶和首飾,還是湊得齊的,所以說,那男人現在不願意湊,那也就是貪圖這個房子唄。
小吳也很無奈,重重的嘆口氣。
總覺得這個男人是真的沒用啊,他連他女朋友都不在乎的啊?明明相處了三年,感情這麼深了,就算是一條狗,應該也有感情的吧,但這可是一個人,一百萬都不願意拿?又不是沒有。
果然,還是他們老闆比較好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