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超僵硬的坐在地上良久,滿滿的都是不甘心。
不過更多的就是,讓他覺得離秦天晴越來越遠了,似乎秦天晴不像變了一個人似的,似乎離平凡越來越遠了,反而喜歡金錢和地位。
他隱隱約約的感覺到了一絲絲的不安,緊緊的抱住了自己,覺得渾身的涼氣逼人,慢慢的熬過這一個長夜。
商東瑾把秦天晴帶到了自己的單身公寓,秦天晴迷迷糊糊的什麼都不知道,商東瑾坐在她牀頭前,認真的打量着秦天晴的目光,過了良久,他再輕輕的申出了了手,給秦天晴掖了掖被角。
後來,商東瑾爲自己想了一瓶82年的拉菲,他站在落地窗前,輕輕地晃動了眼前那猩紅的液體,神色複雜的很。
現在,商東瑾自己已經明顯的感覺到了,他對這個秦天晴,竟然是越來越在意,就像是剛剛,他的擔憂之情,完全不是假的。
而在他自己的內心深處,好像就有着火一般的熱情,完全就是被這個秦天晴勾起的,這是原來從來都沒有的衝動和興奮。
他在黑暗的夜空中,隱隱的露出一抹微笑,輕輕的勾起了脣角,眼角眉梢盡帶着笑意。
直到第二天早晨醒來的時候,秦天晴的藥性終於褪去了大半,迷迷糊糊的睜開了雙眼,只感覺到了房屋寬敞的冷清。
而此刻的商東瑾早就已經上班去了,秦天晴轉過身來,正好朝着的是窗戶的位置,外面的陽光有些刺眼奪目,秦天晴微微的眯起了眼睛,只留下了一條縫隙。
看來,時間不早了。
經過了昨天晚上那一件事情,這越來越讓秦如月確定了,秦天晴和商東瑾的關係絕對不簡單,一定是曖昧之極,或者什麼牀伴的關係。
但是讓秦如月沒有想到的事,秦天晴不知道什麼時候變成了這副樣子,在她看來,秦天晴一直都是殷實的女孩。
看來,世事無常,一切都會改變的,無論是一件事,還是一個人,都會從裡到外的改變的。
因此,秦如月對秦天晴的態度更加的不一般,不像以前那樣的衝動,而是在步步爲營。
秦天晴醒來的時候,沙發上還擺着一套乾淨的女裝,秦天晴緩慢的把女裝拿在手裡,滿臉都是乾淨的笑容。
她不知道昨天晚上發生了什麼,只是覺得喝了一杯果汁之後,就立刻暈倒了過去,但是這個公寓他記得,這是商東瑾的公寓,曾經他帶她來過。
不過不管怎樣,怎麼現在他是安全的。
方筱君因爲從大學開始就是一個網絡寫手,平常很少出門的,只是對小說頗有研究,而且特別喜歡小說中的一些情節制造,她是一個很有腦洞的作者。
雖然現在年紀輕輕的,但是方媽媽卻爲女兒的終身大事覺得十分的擔憂,正好她有一個朋友的兒子剛剛回國了,本想讓他們兩個人見面認識認識的。
就算他們兩個人擦出不了什麼愛情的火花,但是好歹多認識一個人,對方筱君以後也是有幫助的。
前兩天經過方媽媽的商量,方筱君總算是答應了媽媽的請求,預定好了,今天他們兩個人在一家咖啡店見面。
因爲他們兩個人之前都不認識彼此,但是方媽媽手裡面有朋友家兒子的照片,他叫劉永鐸。
“君君,他叫劉永鐸,是你劉阿姨的兒子,媽媽年輕時候最好的閨蜜,只不過後來他家做房地產生意,移民去M國了,很快就要回來了,而他的兒子都是在國外上的大學,也是剛剛回來,你們兩個人今天見面的話,一定要好好的聊一聊啊。”
在方筱君臨走之前,當媽媽真的是千叮嚀萬囑咐,生怕女兒嫁不出去似的,不過現在找一個條件好的,也的確很好。
“媽,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他是你好閨蜜的兒子,你就不要再說了,我既然已經答應你去了,那我就一定會好好應對的,你就放心吧。”方筱君有些無奈的說。
方媽媽一直都是如此,自從女兒畢業了之後,她就迫不及待的想讓女兒認識更多的異性,畢竟方筱君的這個行業不會認識更多的人,更別說什麼優秀的異性了。
作爲媽媽的,怎麼能不着急?
之前,當媽媽就給女兒介紹了不少的相親對象,但是方筱君沒有一個答應去的,而今天這個,一方面是因爲他是方媽媽閨蜜的兒子,另一方面,方媽媽實在是囉嗦很長時間了,方筱君實在是聽不慣了,所以纔會去的。
沒過多長時間,方筱君就騎着自己的電瓶車來到了他們約定的咖啡店,這家咖啡店的風格還挺別緻的,有一種經典的復古風。
方筱君緩慢的踏入了這裡,手裡面拿着劉永鐸的照片,在四處尋找着和這個照片上長得蠻像的人。
而此刻正坐在窗邊的劉永多漫不經心的品嚐着咖啡的苦澀,他的眼角眯起了一道縫隙,看着外面來來往往的人,讓他的這裡面產生了異樣的煩躁,無論如何,他是不會相親成功的。
因爲,劉永鐸並不喜歡這樣的找女朋友的方式。
而方筱君也是一樣,說到這一點上,他們兩個人倒是有共同點呢。
但是方筱君還沒有看到劉永鐸的時候,就聽到了背後一陣很熟悉的聲音,漸漸的朝着她的耳邊傳來。
“怎麼是你?”
她身後的人正好就是席慕琛,他們兩個人只是在方媽媽過生日那天見到一面,而席慕琛還差一點的毀了她的生日蛋糕,方筱君當然記憶猶新。
而讓席慕琛久久不能忘懷的,就是這個兇巴巴的女人。
那天,方筱君真的是特別的兇,讓席慕琛有些抱負不得。
不過,還真是冤家路窄啊,竟然會在這裡看到她。
“是你。”方筱君蹙了蹙眉頭,認真的打量了他,“你這個禍害,你那天差一點打壞了我母親的生日蛋糕,竟然還敢主動的找上門來。”
他們兩個人看誰都沒有什麼好眼色,而席慕琛更是滿臉的嫌棄。
方筱君雖然是出來相親的,但是並沒有刻意的打扮,只是穿着了一件鉛筆褲,上身穿了一件兒T恤,看起來普通得再也不能普通了,臉上化了一個淡妝,完全沒有任何象徵的意味,頭髮應該是被微風吹得有些凌亂,甚至有些像早起時候的模樣。
“你這個兇女人,來這裡幹什麼?”席慕琛眼底傳來了一抹冷意,嘴角處都是譏諷。
方筱君根本不以爲意,“我來這裡和你有什麼關係,對不起,恕不奉陪了,我正在找人。”
於是,方筱君直接從席慕琛的眼前經過,在四周張望着照片裡的這個人,照片裡的這個人眉清目秀的,而且眼窩還往下面摳,有一種非常清新的骨感美。
哪怕只是照片,也是顯而易見的讓人看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