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劍外忽傳收薊北,初聞涕淚滿衣裳。

卻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詩書喜欲狂。

白日放歌須縱酒,青春作伴好還鄉。

即從巴峽穿巫峽,便下襄陽向洛陽。

——杜甫《聞官軍收復河南河北》

李華雲買東西回來,碰到隔壁的那位以前教他詩書的伯伯又哭又笑,還在那裡唸叨着“勝了”、“終於勝了”。

不明所以的她就隨口問了問,才知道是從中原傳來消息,叛軍頭領史朝義伏誅,官軍收復了被最後被叛軍佔據的地方,終於爲這場曠日持久的叛亂畫上了一個句點。

隔壁伯伯非常高興,看那樣子是想馬上收拾好行李回中原的老家去看看。畢竟,蜀中再美,也比不上心裡的故鄉讓他魂牽夢繞。

她推開門扉走進屋子,臉上雖然很平靜,但心裡一點兒都不平靜。

終於,結束了啊——

一晃,十三年過去了……

“華雲,你回來了。”屋裡有人說話,伴着一陣陣齒輪機簧特有的摩擦聲,“有什麼新鮮事麼?隔壁的大叔今天好像很開心的樣子?”

“大叔說前面傳來消息,官軍已經平息了叛亂,他正準備回老將去看看。”李華雲把買來的東西放在進門的櫃子上,看着在屋裡跑來跑去的兩個兔子,“你又做這個,上次方叔叔來不是說了,住在外面的時候不要做這些自己會跑的東西麼?這裡住了還沒到一年,我可不想這麼早就搬家。”

“呵,抱歉一時手癢就做了。”一聲哨音,兩隻剛纔上躥下跳的木甲兔子迅速跑回到桌腿邊立住,一動不動成了桌腿的裝飾。

從裡屋走出一個人,雙十上下的容顏卻有一頭雪白的發,一條胳膊毫無生氣地垂在一側——十三年一晃,墨氤雯沒有絲毫改變。

“終於,打完了麼?”他說。

“嗯。”看着他,李華雲的心裡又變得很複雜。

她今年也已桃李年華,按理來說已經是媒妁上門的年紀,但跟着面前這人隔幾年就搬一次家,從前兩次,他倆對外的關係也從叔叔侄女的關係成了兄妹。

再過幾年,是不是要變成姐弟?

她說:“剛纔我去驛站,方叔叔他們來信了,說等手頭的事情一完,就來看我們,他好像又找到了什麼藥,對你的胳膊有好處。”

“都十幾年了,還能好到哪裡去?”墨氤雯笑了笑,“而且現在,再靈的藥,能比得過我自己麼?”他一隻手撈起來桌下的兔子放起來,提起茶壺到了兩杯茶,“你也辛苦了,歇歇吧。”

“你不期待我——我師父回來麼?”李華雲拿起茶杯,問。她從一個黃口小兒長這麼大了,對面的人卻是沒有絲毫改變,開始她小還不覺得,但現在的她卻覺得面對墨氤雯的時候有種說不出來的違和感。

“他能回來的時候,自然會回來。”墨氤雯放下茶壺拿起自己的茶杯,“我會等。”

西南事了之後,他聽從了李昌業的建議,並沒有回萬花谷,而是跟着唐夜樺在成都城附近的廣都鎮找了一處地方住下。花雲小丫頭不想跟天策的人回洛陽,便也跟他們還有蘇葉一起留了下來,她還自作主張給自己改名爲李華雲。

方卓思和葉希鵬偶爾會捎信和東西來,不過後來越來越少了,看他們的意思似乎中原的情況並不是很好。

後來,安史之亂爆發——某一天,唐夜樺接到了一封飛鴿傳書,便又戴上了他的面具,拿起了他的千機匣,帶着他的機關小豬消失在夜色中……

墨氤雯知道他是去找某人算賬去了,也沒攔他——至少,唐夜樺知道自己要找的人在哪裡,好過他一等幾年,以後還不知道要等多久……

中原避禍而來的人偶爾會帶來前面的消息,都是一些悲傷淒涼的故事。從洛陽長安來的人,陸陸續續地給他講述了關於“東都之狼”最後的傳說。

中原動亂,單偏安得蜀地一方寧靜。

方卓思和葉希鵬的消息也越來越少,墨氤雯很擔心,但是他現在已經幫不上任何忙。

再後來,白楓歌還是陰魂不散地出現了一次,還是那種瘋子一樣的思維和邏輯,要他的血做一味藥,救一個人——如果能成,他會給他相應的報償。

死不了的話,他滿足了白楓歌的要求,反正他有的是時間慢慢恢復。

之後,白楓歌再也沒有出現,不過很久以後有個包裹寄了回來,裡面是一張地圖和兩本書,地圖上標着的地方,似乎就是他的家鄉。他把這些東西包在油紙包裡收好,他對那個地圖上的地點沒有任何興趣。

花雲十五歲生日的時候,他們第一次搬家,從成都城裡搬到了更安靜的廣都鎮上。

隨着官軍的推進和叛軍內部的內訌,兩年前,他才又收到了方卓思的消息——有好的,也有壞的……

不過,不管怎樣,方卓思和葉希鵬都平安讓他欣慰了不少。

他廢了一條胳膊,已經無法像當初一樣做出巧奪天工的機關,不過還能做一些機簧小玩具之類的東西讓漸漸長大了的花雲拿去市集上賣來貼補家用。

至於那個在他睡着之後離開的人,他一直覺得他應該沒那麼容易死掉,自己只要在這裡等他回來就是了。

反正對於他來說,現在最不缺的,就是等待的時間。

“還有什麼事麼?”墨氤雯看花雲一臉還有話說的樣子。

“那個,我們搬家吧,最好搬回中原去,不管是去你之前住的那個萬花谷還是回洛陽,或者葉叔叔他們住的杭州。”李華雲忽然悶悶地說,“我上街的時候,聽到有人在說你的閒話……”

“我的?”墨氤雯挑了挑眉毛,自從幾年前在成都城發現那個所謂的不老藥好像是真的,他們搬到這裡來之後,他就很少離開家門,也很少同人接觸,有什麼事都讓李華雲代勞,“說什麼?”

“他們說——”李華雲躊躇了半天,“你是妖怪……”上次過端午節,墨氤雯難得跟着她還有街坊鄰居們一起去成都城逛夜市,結果碰上了一個之前的鄰居,對方驚訝她已經這麼大了而墨氤雯居然一點兒都沒變;前兩天墨氤雯被毒蛇咬了,結果他沒事蛇卻死了,引得周圍的人都議論紛紛。最近這兩天不知爲什麼,這種傳言越來越多,連帶她出去買東西人們看她的眼神都是怪怪的。這讓她很不安,總覺得會有什麼不好的事情發生。

“人們對自己不明白的事情總是心存恐懼,”墨氤雯不在乎地說,“搬家的話,等幾天吧,要是忽然搬走了,方師兄他們又要費勁找人了。想回去的話,不急這兩天,難不成你也像隔壁的大叔一樣一時一刻都等不得了?”

當初他們搬了一次家,雖然搬得不遠,方卓思再來的時候也找了他們好幾天。而且花雲說想要回中原,這也是他的心意,所以他覺得不急那麼幾日。而且他現在不算是個健全人,真出遠門的話車馬勞頓總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跟方卓思他們一起走的話,路上也好有個照應。

“好吧。”李華雲答道,兩個人一起住了這麼久,多少知道他固執起來也是個九頭牛拉不回來的。

知道這幾天方卓思他們就要到,李華雲覺得應該多準備一些用品和吃食,便每日早早地出去賣墨氤雯做的那些東西——他做的無論是玩具還是用品都很精巧,拿到鎮上還是很受所有大人小孩的歡迎,這讓李華雲總是忍不住想從曾經來看墨氤雯的萬花弟子那裡聽說他過去的那些傳奇,想象他好着的時候造出來的東西該是怎樣的出神入化巧奪天工。

她用來馱東西的馬是師父當年的夜奔騰,如今它已經是一匹二十多歲的老馬了,再也不復當年戰馬的英姿,時常拖着腳馱着李華雲帶的東西跟着她穿行在市井之中。

東西依舊好賣,也還是有人小小抱怨一下說她賣的東西雖然不貴又好用,就是能用的時間好像有點兒短了——她也問過墨氤雯,墨氤雯笑着回答,要是做成不容易壞的,他倆就沒東西吃了。

今天的生意很不錯,她很快賣光了帶去的東西,又買了一些米麪肉蛋讓老馬馱了,往家的方向走去。

路過鎮上的首飾鋪,看着男男女女擠在那裡挑選同心鎖刻字,她纔想起離七夕節不遠了。

這個七夕節,大概又是跟墨氤雯兩個隨隨便便過了吧,她想。女子們穿針引線的玩法她不喜歡,從來都是有人上門找茬她出去打走也沒什麼男的再敢踏進她家門裡找打——反倒是讓她覺得不知道是不是最近登徒子的口味變奇怪了,總有人找她家那個白頭髮還殘了一條胳膊的麻煩。

其實,在她心中,有個永遠抹不掉的樣子,就是她師父——在她看來,要找個託付終身的人,也一定要像師父一樣是個頂天立地的男子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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