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我好像把你衣服弄髒了。”
劉渝南順着她的目光看了一下,因爲楊巧巧撞到的是他的後背,所以怎麼也看不到,他只能把外套脫了下來。白色的襯衫有些薄,所以他脫下外套之後,肌肉線條隱隱的暴露在楊巧巧的面前。
楊巧巧擡頭,看着眼前這個身材高挑的男人,宋總這還真是塊風水寶地啊,隨便一個員工都是這種絕色美男,真是越來越喜歡宋總了呢。
劉渝南注意到楊巧巧臉上變幻莫測的表情,順着她的目光看向自己的身體,看來是被自己的身材吸引了呀。劉渝南推了推眼鏡,對她說道:“沒事,不是很看得出來。你是,來面試?”
楊巧巧收起了目光,裝出一副職場女精英的樣子回覆到:“對,我是來面試的,請問面試處在哪裡?”劉渝南本來想着直接給她指路,但是想了一下,對她說:“走吧,我帶你過去。”
“好啊。”沒想到這裡的人不僅長得好看,人也很好。
但是楊巧巧這個想法只維持到了她進入面試處之前。進入面試處她才發現,原來這個世界上還有這麼低氣壓的地方。
楊巧巧坐在凳子上,進門前的所有自信一下子消失殆盡。其中一個面試官是人事部那個女生楊秋夏,楊巧巧自我介紹完後,楊秋夏看到了她緊急聯繫人一欄,問道:“你好,你的緊急聯繫人是駱時玖,請問是我們公司的員工駱時玖嗎?”
“嗯,他,他是我哥。”楊巧巧不安地捏着自己的手。
楊秋夏有點嫌棄地看着她的簡歷,又是一個想靠後門進來的人。她正準備在楊巧巧簡歷上畫個大叉,人事部的一個實習生進來,在楊秋夏耳邊說了什麼,楊秋夏皺着眉,不敢相信地問:“你確定是劉助理吩咐的嗎?”那人點了點頭。
無奈,楊秋夏不情願地對楊巧巧說:“恭喜你,明天直接過來上班吧。”
“真的嗎?”楊巧巧不敢置信,她就做了一下自我介紹呀,難道是玖哥安排的?也不可能呀,他不是隻是個秘書嗎?雖然心裡想了N個可能,但是楊巧巧還是乖巧地道了聲謝謝。
不管怎麼樣,總算是離宋總更近了,加油!
遠處正在和下屬彙報工作的劉渝南剛好看到楊巧巧從面試處出來,看着她高興得手舞足蹈的樣子,忍不住勾起嘴角。
“劉助理,這個數據這麼寫對嗎?”旁邊的男生沒有收到劉渝南的回覆,又叫了幾聲,等楊巧巧進入電梯後,劉渝南才緩過神來。
“哦,就這麼寫吧,宋總那邊我會和她說清楚。”
楊巧巧剛到樓下就看到駱時玖從外面回來,楊巧巧正想告訴他她入職的好消息,結果駱時玖一下跑過來:“你怎麼在這兒?”
“我跟你說……”
“你以後還是別來了,老這樣往我公司跑算什麼事呀。”
“不是,你聽我說呀,我被錄取了。”
駱時玖一下沒反應過來:“錄取什麼?”
楊巧巧直接給他一個暴慄:“當然是被宋氏集團錄取了呀,你哪學的臭毛病,都不聽人把話說完的。”駱時玖趕緊道歉:“抱歉啊,但是你爲什麼要來宋氏集團?”
“當然是爲了宋……”不行,不能讓九哥知道這件事,不然他肯定覺得我是個變態,“宋氏集團的名氣啦,以後要是找工作別人知道我在宋氏集團待過,那肯定是大大加分啦。”
“原來如此,好吧,那你趕緊回家吧,記得把你的狗窩收拾一下。”
“收到!”
駱時玖回到宋一的辦公室,宋一不動聲色的把監控界面換回桌面:“怎麼出去買個咖啡買那麼久?”
“那個,我在樓下碰到了一個熟人,就聊了兩句。”
熟人?宋一回想剛剛在監控看到的畫面,明明就是未婚妻來查崗,莫非他是個渣男?
“行了,沒事的話,下去吧。”
“好的,宋總。”
宋一正想說什麼,但是想想還是算了,得去個出其不意纔可以達到最好的效果。她撥通了劉渝南的內線電話:“劉助理,進來一下。”
“我安排的事處理的怎麼樣?”
宋總,您是不知道自己安排了多少事給我嗎?劉渝南給自己抹了一把汗,他當然知道宋一說的是哪一件事:“今天晚上就可以完工,通風一個晚上就可以入住了。”
等等,今天那個女生不就是宋總髮過來的照片主人嗎,這個女生還認識宋總?
“好的,我知道了。”
駱時玖回到家中發現楊巧巧已經在沙發上睡着了,電視裡還播放着最新的偶像劇,桌面上到處都是薯片袋子。駱時玖嘆了口氣,看來他是白叮囑了。
他正想收拾,門鈴卻響了,這麼晚,會是誰呢?
駱時玖看到門口的宋一一下子就不淡定了,雖然現在房子給他住了,但是在沒有經過她的同意就把楊巧巧帶回家裡住,確實不妥,當時也沒想那麼多,這會兒宋總來了,該怎麼解釋呀。
“怎麼了,不請我進去坐坐?”宋一把他那小表情全部收入眼中,看來自己猜的沒錯,“不會是在家裡藏女人了吧。”
“哈哈哈,怎麼可能,就是現在太亂了,下次再請你進來坐吧。”駱時玖用胳膊撐着門邊,擋住了宋一往裡看的視線。
就在這時,沙發上的楊巧巧聽到了響聲,坐了起來,揉着惺忪的眼睛,聲音奶奶地問道:“玖哥,誰呀?”
宋一聽到了聲音,歪頭,對駱時玖笑了笑,像是在說:“這就是你說的沒有?”
駱時玖尷尬地笑笑,只能讓路請宋一進去。
楊巧巧眯了眯眼睛,這人好眼熟,等眼睛漸漸恢復明亮,看清楚了來人,她一下子彈坐起來:“宋總?!”
“別緊張,我只是來拿我的紅酒。”宋一環視了一週,考慮着要用什麼樣的藉口讓這個女的搬出去。
有了!
“駱秘書,房子給你住了那就算是員工宿舍,公司規定不能男女混住,你這是目無王法,還是明知故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