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成和李蘭兒說話間,已經有人報警了,現在是死了兩個人,一個被打死,一個被強自殺了,還有好幾個傷員,這事到現在,已經升級了。
蕭成的提議,最後李蘭兒還是同意了,不管這裡搬遷或者不搬遷,已經不合適李蘭兒這樣的妞住了。
蕭成和李蘭兒在等許蝶雨來的時候,警察已經來了,是兩個片警,一看,死人了,立即叫人來支援。
“警察同志,你要爲我們做主啊!我們家小明,才七歲,七歲啊?”小明的媽媽大哭,抓着警察的手,使勁的搖道:“警察同志,我們小明死的冤枉,你一定要爲他做主啊!”
“恩,我們絕對不放過一個壞人。”年老的警察說道。
“大嬸,你放心,我一定給你做主。”年輕的警察見七歲孩童的屍體,眼睛通紅,恨恨的盯着倒在地上的人,這孩童他們怎麼下的了手?還有人性嗎?
“他們被誰打暈的。”老警察問道。
沒人承認,蕭成纔不出那個風頭,警察那麼一問,衆人以爲是要抓蕭成,衆人自然是不說。
“不知道。”一個青年站出來道。
“哦。”打倒就打倒,反正不關老警察的事,例行的問了許多問題,警車來了,帶走了死者的家屬和打人的傢伙。
到了派出所,錄了口供,更從混混的口中得到了確認,他們是打人者,殺人者,青年的警察很氣憤,要爲死者家屬討公道,信誓旦旦的要將這羣流氓,混混,殺人犯送上法場。
死者家屬很高興,這算是一個交代了。
對活人的交代,對死者的交代。
然而,上午才做好的檔案,要移交司法部門,下午,全變了,有罪的人沒罪了,年輕的警察被停職了,死者的原因需要調查,初步斷定,女死者自殺的原因是因爲感情,男孩的死因是溺水。
年輕的警察不服氣,找到了所長,問道:“爲什麼。”
所長語重心長的說道:“小夥子,你還是太年輕了。”
“所長,我需要一個理由。”年輕的警察很不服氣。
“理由,什麼理由,狗屁的理由。”所長怒道:“回去吧,好好休息三個月再來上班。”
“不,我不,我得對得起我入警校那日的宣言,我得對得起頭上的警徽,我得對得起這身衣服。”年輕的警察不服的說道:“我們要爲民做主。”
“爲民做主,呵呵。”所長的笑聲中,有不甘,有無奈,有嘆息,有嚮往。
“我們不該爲民做主嗎?”年輕警察激動了,聽的出,所長的話裡有嘲笑他的意思。
“魏明陽,回去吧,好好休息三個月。”
“不,我不累,我不休息。”年輕的警察魏明陽說道:“我不休息。”
“滾。”所長大怒道:“現在給我滾。”
“所長。”
“滾。”
魏明陽走了,所長暗自嘆了一口氣,多麼像曾經的他,一樣的年輕,一樣的正直,一樣的認真理,要爲民做主。
什麼時候事故了?什麼時候成熟了?什麼時候學會妥協了?
回憶崢嶸歲月,真是歲月如刀,刀刀催人老。
魏明陽走出派出所門口,回頭望一眼派出所,看着那個閃閃發光的大警徽。“不,我不能這麼妥協了,我得對的起那個國徽。”
“這個世界總有陽光照不到的地方,我必須讓陽光照耀在大地上的每一處。”緊緊的握住拳頭,魏明陽往老城走去,他得了解更多,掌握的證據更加全面,他就不信,這個世界被某個人一手遮天。
這個世界需要一些正直的人,需要一些主持公道的人,這個世界需要好人,需要別人眼中的傻子。
不向某個人,某個勢力妥協的鬥士是英雄,同時也帶有悲劇的色彩,青春,自由,生命,他們付出一切,無怨無悔,只爲了心中那個理想,還這個世界一片淨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