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喂喂,別隨便把我跟你歸爲一個陣營!”李斌看着盛世狐仙不由糾正道。
“怎麼……你以爲你手握超夢邀請函,難道還能夠置身事外嗎?!”盛世狐仙說道。
“邀請函……”李斌聽到這話,不由一笑,不屑道,“這個邀請函可沒你想得那般重要,說穿了也不過只是個進入前十名的鑰匙而已,而且整整有六把鑰匙!”
“你什麼意思?!”聽到李斌的話,盛世狐仙面露驚愕。
很少有人如李斌這般不把邀請函放在眼中,畢竟死亡邀請函的名聲可是從李斌身上傳出來的!
李斌說道,“我們玩家並沒有把十隻天王級的小精靈都幹掉,總共也不過只是打敗了六隻。換句話說,有六個人能夠進入到那城堡裡受到庇護!
所以剩下來的人還有四個名額,只要能夠活到最後,也一樣能夠獲得超進化石資格。
也正是如此,這讓超夢邀請函成爲了保險栓,而不是必需品。”
“但只要這東西在我們的手上,那我們就會掌握主動權!”盛世狐仙說道。
李斌道,“主動權便意味着絕對壓力,會把我們暴露在所有人目光下,這不是我們散人的玩法,而是公會的,
因爲我們手中的底牌,不足以支撐我們如同公會般保護這邀請函!
至少隨着整個島嶼縮圈,可週旋的面積縮小,那公會的人數優勢就越會凸顯出來!”
盛世狐仙皺皺眉頭,看着李斌說道,“所以,你打算做什麼?!”
“打不過他們,那就加入他們咯!”
李斌理所當然道,“我打算那這東西換取一份進入百強的門票。我跟你不一樣,我不貪心得想要前十名的獎勵,只要保證前百強獎勵就好!”
“你……”聽到李斌的話,盛世狐仙臉色微微一變,說道,“你想要把邀請函交易給龍族這些五大頂尖公會……
他們可不像小公會一樣,如果把邀請函交給他們,那你就真的拿不回來了!
甚至縮圈到最後,縱然有什麼約定,他們怕也會反悔的!”
“呵呵!真縮圈到了最後……那就怕不知道是誰不放過誰了!”李斌道,“所以你覺得怎麼樣,有沒有興趣,一起來給這場碰撞稍稍加點刺激!”
“所謂的刺激是指什麼?!”盛世狐仙看着李斌開口問道。
“第一步,便是先把兩本邀請函全部都交易給一個公會……”李斌說道。
“真是個瘋子,你的瘋子計劃,我沒有興趣!”盛世狐仙果斷便騎着波克基斯離開,沒有一點留戀。
畢竟把邀請函交易給公會這種事情,對實力高的散人玩家來說,實在難以接受!
這東西所代表的可是一枚在整個遊戲中都會非常罕見的超級進化石。
李斌看着盛世狐仙離開,不由嘆了一口氣,“不就是把邀請函交易給五大聯盟的人嗎。
就算現在他們五大幫會聯手,難道他們還真能夠放心把背後交給彼此?
等到縮圈到一定程度,到時候肯定就是會相互廝殺起來的。
那時候纔是我們這些散人玩家的出路啊!
不過,既然她不想要這麼做,那自己想要直接送給其中一家多份邀請函拆掉他們聯盟的做法怕是不可行了!
作爲頂尖公會吃下一本邀請函的能力總歸是有的。
還是按照最初的計劃,加入到煉獄或者海神閣吧。”
李斌也沒有多少遲疑,便對血色年華髮了消息,道,“我手上有張超夢邀請函,要不?”
“會長,安心給我發了消息,說要交易他手上的超夢邀請函,是否要交易!”
血色年華馬上找上了烽火連天,對烽火連天問道,
“不過,李斌手上的邀請函,有着死亡邀請函的稱呼,不知道這裡面有沒有什麼詐!”
“應該不會!”死亡裁決在一旁聽到血色年華的話,道,“因爲現在我們五大公會聯盟阻擊玩家進入超夢城堡,但相對的,我們擁有邀請函,那進入到城堡中也不是什麼難事。
所以,他如果真肯交易的話,那我們拿到邀請函的第一時間就能夠進入到超夢城堡。
至少能夠確定我們公會能夠有一個人進入到最終的前十名。”
“問一下他有什麼條件!”烽火連天聽到死亡裁決的話,對血色年華問道。
“他提出了三個條件!”很色年華很快見到李斌列好的清單,眉頭出現了一個井字,卻還是說道,“
一是要二十個噴火龍之源與妙蛙花之源,
二是要加入我們公會,並確保他進入到百名,但他不參與任何戰鬥。
三是要我們這邊打給他的賬戶一百萬保證金,如果我們沒有做到前面兩點,那保證金就當做是給他的補償了,如果沒失約,那就會退回給我們!
只要我們答應了這三個條件,他馬上便是答應跟我們進行交易!
“這個傢伙,還真不客氣,給其他人倒是沒這麼高的價格!”
烽火連天聽到血色年華的話,臉色微微一變,顯然沒想到李斌竟會如此獅子大開口。
“因爲他也知道,這次他把這邀請函交出來了,那很可能就拿不回去了!”
死亡裁決聽到了這話,反而笑了起來,道,“從這一點上來說,李斌拿出這個條件多少還是有誠意的。但對我們來說,考慮得是一個保十的超進化名額,值不值得用這些東西交換!”
“我們到底跟他交易過,而且還是大手筆交易,多少有些交情,他手上還有三千多萬,這一百萬的保證金放到他那裡,至少不會見錢眼開,拿了錢就跑!”
烽火連天想到這裡,說道,“跟他聯繫,十份妙蛙花之源和噴火龍之源,並跟他說,公會最多帶他進入到前300名。
300名以內,他除非是跟我們煉獄簽訂一份五年的入職合同,違約賠償金五千萬。
否則300名以後,我們公會將不會再給他提供任何的保護。
可以的話,那就準備跟他簽訂合同,做好交易,不可以的話,讓他找別家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