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4.爲什麼說“**”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義上的革命或社會進步?
“**”是以“革命”的名義進行的,採取了似乎非常“革命”的手段,但實際上,它不是也不可能是一場任何意義的革命。按照“**”實際規定的鬥爭對象來看,它根本不是什麼“政治大革命”,更不是文化革命和思想革命,而是錯誤理論指導下的錯誤實踐。它根本不是“亂了敵人”而只是亂了自己,因而始終沒有也不可能由“天下大亂”達到“天下大治”。在我國,在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建立以後,對於黨和國家肌體中確實存在的某些陰暗面,當然需要作出恰當的估計並運用符合憲法、法律和黨章的正確措施加以解決,但決不應該採取“**”的理論和方法。在社會主義條件下進行所謂“一個階級推翻一個階級”的政治大革命,既沒有經濟基礎,也沒有政治基礎。它必然提不出任何建設性的綱領,而只能造成嚴重的混亂、破壞和倒退。歷史已經判明,“**”是一場由領導者錯誤發動,被反革命集團利用,給黨、國家和各族人民帶來嚴重災難的內亂。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