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演員放下手機,推門進去。
她那染着黃毛,練吉他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男朋友,這會兒正看視頻。聽到她進來了,心一虛,剛要把網頁關了,又覺得太心虛了,就沒關掉。
女演員看着男朋友,忽然想到在拍廣告那天,他和江陽在一起坐過。
不會因爲這個原因吧。
她問男朋友,“你那天都和江總監聊什麼了?”
“江總監?”
她男朋友想了想,“哦,就那個小白——大魔王老公啊。”
他特意強調了一下江總監的身份,以免女朋友有別的想法,“沒聊什麼啊,就介紹了一下,我是樂高樂隊的高樂,我在酒吧演出時的熱鬧,就這些,怎麼了?”
女演員想了想,雖然在大魔王面前老公吹牛皮挺尬的,但沒什麼不對。
那看來不是因爲這個原因。
“沒別的了?”
她順口問了一句。
男朋友說:“還有他看偵探動畫片,我告訴他誰是兇手了。”
“你有病吧。”
女演員服了,這都什麼毛病啊,不會因爲這個,江總監覺得他不專業吧。
當然,也有可能,一開始她帶男朋友去片場,就顯得她不專業了。
“啊?”
男朋友不由地看向正要發出去的彈幕,這視頻是介紹《東方快車謀殺案》這本書的,他剛打了一行字:“這車上除了偵探,都是兇手,作者這構思真牛皮”,他還沒發出去。
他默默地關閉這視頻網頁。
女演員想既然事已至此,也不想別的了。
她站起身,“走吧,我們去買菜,晚飯吃火鍋。”
她不怎麼高興的時候,就喜歡吃火鍋。
夏天吃尤其好。
出一身汗,什麼煩惱都忘了。
可——
她男朋友拿過吉他:“你去吧,我在家等你,我練會兒吉他。”
這要是往常,女演員可能會說那你好好練。
但現在,她心裡冒出一股無名之火。
她努力的按捺住。
她搬了一把椅子坐下,“我覺得我們應該好好談談了。”
男朋友見她這麼煞有介事,不由地把吉他放下,“談什麼?”
他很怕這個談談,深怕談的是分手。
女演員想了想:“咱們從大學時在一起,到現在八年了吧?”
“是。”
男朋友心裡忐忑起來。
“這八年,我始終支持你玩音樂是不是?”
“是。”
男朋友心裡打起了架子鼓。
女演員把手機打開,翻到白天看到,然後收藏的一條資訊,“柚子音樂節新血計劃開啓了,只要進入決賽前五位,就有機會在柚子音樂節上登臺表演——這是你最後的機會了。”
男朋友心裡的打鼓停了,只要不是分手就行,但這話——
“什麼意思?”
女演員把手機放下,“你知道你陪我逛街、吃飯的時候,說的最多的話是什麼嗎?啊,我要練歌,我要練吉他,我要寫歌,啊,你耽誤我練習了,啊,看一部電影,耽誤兩個小時練習時間呢。讓你幫忙晾個衣服,晚上回來還在洗衣機裡,你說,啊,我練吉他忘了——OK,沒問題,我們請老師,我給你大把時間去練習。可你呢,你練上半個小時看手機,你練上一個小時喊手疼,大魔王每天還要練六七個小時呢,你比大魔王還天才!什麼是努力?努力不是說給我聽的!你他媽問問你自己,你爲什麼晚上不睡!你在後悔你白天沒好好練!”
“最後一次機會。你進了前五,我繼續支持你。要是沒進,別找任何藉口,別再給我談理想,找個工作,我們正常吃飯,上班,出去玩——別他媽再說我耽誤你了!!!”
女演員拿起手機摔門出去了,留下目瞪口呆的黃毛男朋友高樂。
有一個謊言被戳破了。
有一道傷口劃破了他的心。
他張了張嘴,最後什麼話都沒說出來,他現在腦袋裡一團漿糊。
坐了許久,待天漸漸黑下來以後,他纔回過神,拿了鑰匙出門,在街邊攔了一輛出租車,報了一家火鍋店的名字。
出租車師傅是一個女師傅,她在放電臺,竟然有大魔王的聲音。
節目已經談到一半了,她們談到了一本書《解憂雜貨店》。
他沒怎麼聽進去。
他現在心裡一直在想這女朋友說的話。
直到他聽到,橙子夫人說:“這本書有段話我記憶深刻,他說,人與人之間的情斷意絕,並不需要什麼具體理由。就算表面上有,也很可能是因爲心已經離開,纔在事後編造了那些藉口。因爲倘若心沒有離開,當將會導致關係破裂的事態發生時,理應有人努力去挽救……”
他回過神,望着電臺,“倘若心沒有離開,有人努力挽救——”
今天這一番話,算是說開了。
他一直擔心分手,但這一段關係即將破裂時,做出努力挽救的卻是她。
她的心還沒有離開。
這段話寫的真好,讓他在懵懵懂懂之中,忽然明白許多。
他下了出租車,旁邊有一家書店,他進去買了一本書,然後進入商場,到了一家火鍋店,她正在一個人吃,他坐在她對面,“我答應你,就這一次了。”
他們吃了火鍋,回了家,他專門看了電臺節目裡提到的那一章。
然後——
作爲樂隊的一員,他很好奇,這披頭士是什麼樂隊,書上寫的煞有其事,又是去島國演出,震驚島國,又讓一個大男人聽到他們去島國演出這事兒就哭得淚流滿面。
誇張了吧。
這支樂隊肯定是杜撰的,因爲作爲一名從業者,他聽過的樂隊專輯不在少數,對於歷史上知名樂隊也瞭如指掌,從來沒聽說有過這麼一支樂隊,而且有這麼誇張影響力的,更沒有。
然後,作者還寫了這樂隊解散前演唱會彩排和現場演出影響組成的紀錄片《順其自然》。主人公就從這紀錄片中,從樂隊解散中領悟到了他喜歡的那句話。
這更不可能了。
有這麼大影響力的樂隊,他不可能不知道,所以這支樂隊肯定是杜撰的。
不過,他不得不佩服這作者。
爲了寫部小說,杜撰了支樂隊,還寫了不少歌名。
這煞有其事的勁兒,他差點以爲真有這麼一支非常牛皮的樂隊。
真夠牛掰的!
就是不知道有沒有再杜撰一支歌曲,要是這還能杜撰,他高樂願稱這作者爲神。
他也是手賤,順手就在音樂平臺上搜索了一下披頭士樂隊。
然後——
彈出一個《Let It Be》順其自然,披頭士樂隊。
“草!”
他直接從躺一個仰臥起坐起來,不會真有這支樂隊,真有這首歌吧?
他記憶混亂了?
他孤陋寡聞了?
他疑惑地購買,播放。
然後——
“……And when the broken hearted people(當世界上所有傷心的人們)Living in the worl d agree(都同意)There will be an answer, let it be(會有一個答案,順其自然)……”
大魔王!
這是大魔王的聲音!
絕對錯不了!
還是吉他彈唱!
呼,沒有放鴿子,然後還欠四章呢。
記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