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年的正月初二,元春看到了久違的女主。
女主挺着一個大肚子,身邊還跟着一個年輕男人,男人戴着金絲邊眼鏡,斯文有禮,溫文爾雅。
“徐元春。”
于晴也看到她了。
于晴炫耀般的朝她笑道,“徐元春,我聽說你招婿了,還把村裡那個下九流的男人招回家做丈夫,你說你長的又不差,還能幹,家裡還有房子,只是沒讀過書,你怎麼就招了那樣一個男人做丈夫呢。”
“我還聽說,他賺的工分還沒有你高,你招他入贅,到底是他養你,還是你養他啊,哎,你真是……這女人要是嫁錯人,那就是一輩子的事。”
“哎呀,說了這麼久,我還沒跟你介紹我丈夫呢,這是我丈夫俞承和,在教育局上班,坐辦公室的,一天就看看資料,可輕鬆了。”
“孩子爸,這是我鄰居徐元春,她丈夫是……哎呀,我不說了,徐元春,時間不早了,我還要回孃家看看我爸媽去。”
元春呵呵笑道,“你確實要看你爸媽去,幾年沒見,你爸媽都想你了,快去吧,我也回家了。”
“你回家,往後山去幹嘛?”
“哦,你不知道嗎,我原來的家賣了,在山腳下重新蓋了三間大瓦房。”元春擺了擺手,“不說了,我男人還等着我回家吃飯呢。”
于晴看着她背影,愣了好半響,纔不屑的撇嘴道,“不就是住上了大瓦房麼,有什麼了不起的,哼,當誰住不起似的。”
這話裡的酸味兒,俞承和都聞到了。
俞承和看着人挺精神,挺光鮮,單位也好,可家庭條件並不好,俞家沒有分家,俞承和兄弟五個,兩個最小的下鄉了,最大的三個都結婚了,擠住在三室一廳裡的房子裡。
三個臥室,俞父俞母一間,俞大哥兩口子一間,俞二哥一間,輪到俞承和,就沒了空房間。
結婚前,俞承和住在客廳打地鋪。
結婚後,客廳多了一張上下鋪,兩口子睡下面,俞承和的兩個侄子睡上面,到了晚上,兩口子想親熱一下還得隱忍着,生怕會驚醒侄兒。
有幾個週末,俞承和實在忍不住當活鰥夫,就託人開了介紹信,帶着于晴去招待所住了幾個晚上。
孩子,也是那時候有的。
于晴是表面光鮮亮麗,但其實,她不光是和丈夫住的憋屈,她活的也憋屈。
她兩個嫂子都有工作,婆婆在家帶孫子,只有她一個人閒着,所以家裡所有的家務活都她一個人幹。
她不幹,想耍小姐脾氣,俞母就會罵她懶婆娘,罵她吃白飯,罵她不孝,連乾點家務活都不想幹。
俞母扯着嗓子罵,整條街的人都能聽到,于晴丟了幾次臉,就再也不敢偷奸耍滑不幹活。
幾年下來,于晴再也不是以前那個被父母捧在手心上的嬌滴滴大小姐。
于晴回到家,委屈的抱着父母哭了一頓,然後把俞承和支開,訴說自己這幾年的委屈。
於母唉聲嘆氣道,“小晴啊,嫁人了,你就好好過日子吧,哪個女人不是這樣過來的,我年輕也沒少受你奶奶的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