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來就自帶詛咒光環的,雖然比不上殘疾人缺胳膊,缺腿,可內臟上的毛病也是毛病。孃胎裡帶出來的,怨不得別人。
從小我就知道自己不能參軍,不能報效祖國。我兒時的夢想也不是爲了報國,因爲那個時候我們家連飯都吃不起,更別提如武俠裡提的精忠報國了!
我猶記得大雪夜,媽拿個揹簍將我放在裡頭,揹着我走了十里山路,去很遙遠的外頭看病。當時打滿補丁的布袋裡藏着媽辛苦勞累了一年的錢,媽本意是想將我治好的。可乙肝不是普通的病,加上當時的醫療條件很差,醫生看到我就直搖頭,揚言,這個孩子活不了多久。
我媽當時聽着就急了,後來揹着我偷偷抹淚,怨自己怎麼就嫁給了我爸,得了這莫須有的病。多年來,我媽帶着我尋醫訪友,耗盡了畢生的經歷,而我的病始終沒有好轉。我就這樣拖着拖着,度過了童年。
因爲家裡窮,我沒上幾年學就輟學了,輟學之後年齡還小就在田裡幫着爸鋤草,插秧。夏天天熱,我剛將水稻插到田裡去,就有螞蟥爬上了我的腳,直直的鑽入我肉裡去,洗了一肚子的血。我當時怕極了,以爲這輩子就完了,急得直哭,後來還是媽幫我將螞蟥逼出來的。
我的青少年時期過的可謂是有苦有樂,那個時候可不向現在,有的吃,有的穿,我沒讀過什麼書,靠着賣力氣養活一家人。直到十五歲後,我進入一家餐館當學徒,纔算是徹底改變了我的命運。
當時我也屬於文盲啊,不識幾個字。因爲沒有上過學,我渴望讀書,寫字的日子,總想着出人頭地,給家裡帶來好日子。於是我就拿我當時的工資買了書,碰到不會的就翻字典,一個個讀,不懂的就去詢問當地的老師。久而久之,我在餐館打工三年,也算是積累了一定的文化跟經驗。
要是別人,打工三年,也就想着安穩度過這後半輩子了。可我從小跟着爸媽吃苦,我不樂意過苦日子。加上媽爲了我的病,將這幾年賺的錢都搭進去了。從小我就立下誓言,不要讓我媽在過苦日子。
於是,我沒有向同伴一樣嫌棄工資低,離開餐館,而是將餐館老闆的本事學會了才離開了餐館,用五年來賺到的錢租了一個小店面,開始賣米粉。我記得我開的第一家米粉店叫褚記米粉鋪,當時我23歲,正是意氣風發的時候。
開店,箇中緣由不用多說,比打工要累得多,什麼事情都要管,從早到晚就沒好好休息過,我常常是打烊後,連澡都懶得洗,實在累了就躺牀上睡着了。
生意差的時候,我是日夜愁啊,我不是一個輕言放棄的人,我跑遍了南康整個市,去各地取經,學辦法。失敗我不怕,就怕自己的信心被打擊了,那樣我的人生纔算是完了。
在我二十五歲的時候,我的米粉鋪升級了,成了一家當地特色餐館。我的收入也有原來的工薪階級晉升到小老闆的階層。我的父母爲我感到驕傲,那一夜,我伶仃大醉,滿足的靠在桌上,我想着,我適時候要找一個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