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被當成怪物就要避免會被當成怪物的影響因素。莫乞‘摸’了‘摸’下巴,唔,要是遇到蛇就把阿九踢出去擋蛇似乎不錯,如果他真的不幸被咬中毒了,大不了給他醫治嘛,保證用好‘藥’,絕對去毒消腫見效快。
阿九從包袱裡拿出一塊灰布鋪在草地上,拿出酒壺酒杯,把酒罈裡的酒一滴不漏倒進酒壺。
阿九做這些事時莫乞一直在一旁看着,直到阿九倒好了酒,莫乞依舊是站着。
阿九倒好了酒,驚訝地看了莫乞一眼,邀請莫乞坐下,笑道:“你還站着做什麼,我可是很少伺候人的。”
莫乞之所以不坐,不過是看阿九做這些事時的動作還比較賞心悅目。
有衣倒酒,擡手之間帶着仙人自有的出塵不染氣質,帶着凡事不在眼中的隨意優雅。
而阿九做着這些事,井井有條中帶着貴氣優雅,這優雅不是瀟灑,不是出塵,而是長時間形成的一種習慣。
這種優雅,莫乞以前在很多人身上見過,只是阿九的顯得更加隨意。
莫乞低低一聲笑,擎起一隻酒杯喝酒,緩緩開口:“你這麼一說,這酒喝着倒是多了幾分味道。”
阿九:“哦,什麼味道?”
莫乞淡淡一笑:“榮幸啊,我一個乞丐被你伺候難道不該感到榮幸?”
阿九哈哈大笑,一杯酒一飲而盡很是豪爽,但即使再豪爽,看着也十分優雅,這個人的優雅已經浸到骨子裡去了,不是一夕一朝可以養成的。
莫乞眯了眯眼。原先見阿九的前兩次都沒有這種感覺呢。
原因麼……莫乞瞟了瞟阿九身上的藍‘色’錦袍,就當是義父的緣故吧,不用多想。
不是說人靠衣裝,佛靠金裝嘛。那大大的石頭砌的佛像要是沒有渡上金裝,再怎麼眉目悲憫,這世人的香火錢也不會更多,反倒是披上了金裝在寺廟裡高高拱起便能賺得一大筆香火燈油什麼的。人也是如此。
莫乞和離九在小草坡上喝酒,由於地勢不錯的原因,視野寬闊,前方遠處是萬家燈火,不遠的兩側有着幾棵高大的櫻‘花’樹,櫻‘花’樹或兩三棵成景,或一顆遺世獨立自成一景,皆是很美的風景。
莫乞看着附近的櫻‘花’樹道:“蘇城這地方櫻‘花’樹‘挺’多的。”
“是‘挺’多。”阿九點頭,喝了一口酒道,“不過只有觀賞作用,不像桃樹,開了‘花’可以觀賞,最後還有桃子可吃,枯了桃樹枝當柴火也是比較好的。”
阿九頓了頓繼續道:“雖然兩者也許就是一個結果不結果的區別,但相較而言,我還是比較喜歡桃樹,也比較喜歡桃‘花’。”
雖然莫乞也比較喜歡桃‘花’,但不是因爲阿九所說的原因。喜歡桃‘花’,只是因爲自己種了這麼多年的桃‘花’,只是因爲有衣也喜歡桃‘花’。
莫乞笑了笑道:“蘇城種了這麼多櫻‘花’,看來蘇城的人不在乎櫻樹是否比桃樹有實用,都比較喜歡櫻‘花’。”
阿九嗤笑一聲:“那只是他們習慣了,因爲太過習慣,所以把櫻‘花’當成了蘇城的一種象徵。”
莫乞有些驚訝,不明白阿九語氣裡的嘲諷從何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