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你肯定是沒有什麼機會吃菜,所以,喝瓶牛奶墊墊肚子,等下喝酒會舒服一點!”隨即,自己先一步的擰開了牛奶的瓶子,然後小口小口的潤下去之後,開始拿着口紅補妝。
孟步凡對待什麼事情都很認真,即便是塗口紅,她都會一步一步的勾勒出最完美的線條跟飽和度。她原本就生的極爲精緻,加上那專注的眼神,陸笙看的呆住了。
“怎麼了?”孟步凡從鏡子裡看了看陸笙那傻傻的樣子,淡淡的問。
“孟姐,我有一點疑惑,你長得這麼漂亮,條件這麼好,爲什麼不願意找一個男朋友呢?”
這些話,平日裡縱使陸笙再放肆也是不會直接說出來的,可是,看着孟步凡那一副精緻的面孔,陸笙越發的對這個問題感覺到驚訝。
因爲,她並非沒有人追求,反而追求的人很多,不說那些年齡適當並且對孟步凡很有好感的客戶,就連公司裡的總經理,對孟步凡,那都是絕對的青睞有加。只是,她卻一直都是冷冷淡淡的,似乎對什麼事情都提不上勁兒。
將口紅的蓋子旋轉蓋好,然後收回化妝包裡。孟步凡回過頭看着陸笙很認真的說:“路路,有一種人,註定了是要去享受別人的追求,而有一種人,只能追求自己想要的。很可惜,我是後者!”
那是孟步凡第一次在一個外人面前提起自己的感情夢想,或許是因爲陸笙太年輕,心裡有火熱的執念,或許,是因爲自己累了,很想要找一個人說說自己的心裡話。
進到包間的時候,對方的客戶已經到了,在業內,估計也就孟步凡才敢這樣的耍大牌。
只是,孟步凡敢這樣的耍大牌,那是因爲她有資格去耍大牌。經過孟步凡手的設計案,總是能夠在業內引起轟動,被人效仿。只是,她從來都不介意別人用她的東西,因爲,她有足夠的自信跟創意,不管別人怎麼抄襲,她都能夠一笑泯之。
面對客戶的敬酒,孟步凡可以適當的喝
一兩杯,但是對於陸笙來說,即便有孟步凡可以在這裡壓陣,她也是必須要喝的。
一杯又一杯,紅酒換白酒,白酒又倒騰着紅酒,一杯又一杯,不管這酒值多少錢,是多麼的名貴,但是在陸笙看來,都難喝的要命。
那種辛辣的味道在胃裡翻滾着,如果不是因爲之前孟步凡讓她喝了一杯牛奶,她估計自己真的是要忍不到最後就去吐了。
人家都說,喝酒的人似乎分爲兩種,第一種是喝酒會臉紅,喝的差不多了,撐不下去的時候就會全部都吐出來。而有一種人,卻屬於越喝臉越白,那種**在胃裡翻滾着發酵,剛開始跟沒事兒一樣,可是隔夜的傾吐而出卻是恨不得將胃都給嘔出來,接下來的幾天都會沉溺在這種難受之中。
陸笙屬於第一種,而孟步凡,很殘忍的屬於第二種。
第一次應酬的時候,她喝的肚子裡的腸子就像是被人打了個蝴蝶結,有一股氣在裡面竄了整夜整夜。第二天早上,她整個人跪在地上,整張臉面對着馬桶,將一夜的發酵全部都傾吐而出。只是,除了無力還是無力。肚子裡空蕩蕩的,可是那種難受的感覺依舊還存着,還在翻滾。
那個時候,她只有一個人。林菁跟公司去外地出差了,她的身邊沒有一個熟悉的人。
而那個時候,楊光離開她的生活,已經有一千個日子了。
在這一千個日日夜夜,她心裡掛念着的,都是楊光,楊光!
她很想要知道他到底什麼時候才能夠回來,可是,她怎麼都等不到那個結果。
那天晚上,飯局散場了,她直接將路路帶到酒店裡開了一個房間。然後看着她漲紅着一張小臉,跪在地上將肚子裡的難受全部都吐出來。
一晚上沒有吃東西,吐出來的除了讓人作嘔的酒,就只剩下水。
這樣的陸笙,太像過去的她,那個只知道一味的去努力,去等待的她。
讓酒店的服務生送了一份醒酒茶跟夜宵過
來,陸笙喝過茶,雖然臉色蒼白,但是整個人卻清醒了許多。
洗了個澡,溼噠噠着裹着浴巾就躺在牀上,一副只剩下出氣不見進氣的要死樣兒。
她問:“孟姐,這麼難受,你當初是怎麼忍過來的?”
孟步凡站在沒有拉上窗簾的落地窗前面,開着窗戶抽菸。
淡淡的煙霧嫋嫋纏着她的臉,陸笙看不到她的臉,可是,看着她纏在腰上支撐手肘的手將腰部的曲線全部都擒住了,越發顯得乾瘦。
孟步凡不胖,而且她的胃口也很小。陸笙起先以爲孟步凡是因爲節食,所以吃的不多。可是後來她才知道,孟步凡即便吃的再多,也不會胖。
並非因爲她節食,而是她的心思,從來都沒有顧忌到她的身體。除了工作,除了奔波,她的業餘生活空白的可怕!
孟步凡好久好久纔回過頭來說:“路路,每個人生活在這個世界上都不容易,正因爲不容易,所以纔要好好的活着。而活着很容易,讓自己活得好一點纔是最重要的。所以,爲了讓自己活得好,不管什麼苦,都要忍!”
這樣的話簡直就是將兩個相悖的理論結合到了一起,既然讓自己好好的活着,又爲什麼要讓自己吃苦呢?
陸笙不懂,她只是覺得頭暈乎乎的厲害。想睡覺,但是卻睡不着。
地毯上,傳來了腳步的聲音,陸笙偏過臉就聞到了淡淡的煙味,孟步凡坐在旁邊的牀上,一頭剛剛在飯局上還鬆散的捲髮此刻已經被一枚髮簪牢牢的固定在腦後,露出了纖細的脖子。
臉上的妝早就已經卸掉,在暖色的扥光下,少了幾分嫵媚的妖豔,卻更加顯得清純。
“孟姐,其實,你不化妝的時候更好看。”
孟步凡回頭看了她一眼,然後雙腿盤在一起,微微曲着背坐在牀上。
“這個世界太亂了,讓人看透了你的本質反而不好,所以,我需要一個很好的僞裝,才能夠讓我走的輕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