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節

烏拉拉終究沒有被哥殺死。

所以他得到了機會,聽見自己的夢想。

每天在三合院吃完晚飯後,烏拉拉就會聽見隔壁的隔壁的隔壁鄰居房於,傳來一陣悠揚的絃動聲。

不知怎地,那絃線的震動與木箱空間所發出的特殊共鳴聲,深深打動了烏拉拉。

“是吉他麼?”烏拉拉。

“大概是吧?”哥隨口應道。

烏拉拉完全被奇異的音樂給吸引,一夜都沒睡。

第二天,烏拉拉就跑到哥口中的唱片行,在人來人往中,戴上肥大的耳機,在一張又一張唱片裡構築的繽紛世界,流連忘返。

第三天,烏拉拉就確認自己在音樂國度裡的座標。天還沒亮,烏拉拉就站在唱片行的鐵卷門前,滿心搔癢地徘徊。店……開,烏拉拉就戴上耳機,按下試聽鈕。

“天啊,這歌裡的英文到底是在講什麼啊?怎麼唱到我好想跟着大叫!”烏拉拉閉着眼睛,身了隨着瘋狂的音樂晃動起來。

電吉他。

死亡搖滾。

重金屬。

嘶吼。

一連好幾天,烏拉拉整個下午都縮在唱片行的角落,閉上眼睛。

閉上眼睛,烏拉拉伸出雙手,假想自己正拿着一把絕世吉他,站在五光十色的舞臺上狂飆,接受數萬觀衆浪潮般的揮手喝彩。

第九天,在人擠人的唱片行裡,坐在地上的烏拉拉突然睜開眼睛。

“我的手之所以那麼快,一定是因爲,我的身體想彈吉他!”

啓發烏拉拉最初的那把吉他,每天晚上都會發出勾引的聲音。

那隔壁的隔壁的隔壁鄰居也是座三合院,裡頭住了一個獨腳的虯髯大叔,除了那支勾引烏拉拉的吉他,他擁有一副不算好的喉嚨,跟一雙絕對稱小上快的手。

獨腳大叔每天都會揹着佔他、轉着輪椅,興致盎然到市區人多的地方彈唱,他會在輪倚前放一個破鋁罐,賺取微薄的打賞過活。

回到家,沒有客人時,獨腳大叔也會在三合院裡自得其樂,一把吉他就這麼彈上半個夜晚。

而累了一天,烏拉拉常常躺在屋頂上聽迥異於電吉他的大叔牌老吉他聲,有時候哥也會抱着紳士躺在烏拉拉旁邊跟着聽,但哥總是聽到呼呼大睡。

有一天,烏拉拉終於忍不住,獨個兒飛檐走壁到隔壁的屋頂,朝着下頭大喊。

“大叔,你在彈什麼歌啊?”烏拉拉蹲在屋檐上,看着坐在長板凳上的獨腳大叔。

獨腳大叔沒有停下吉他,只是擡頭看看烏拉拉。

“鄧麗君的月亮代喪我的心啊!”獨腳大叔愉快地說。

“很好聽啊,可鄧麗君是誰啊?就是人家說的明星麼?”烏拉拉搔頭。

“她啊,是我的人生呦。”獨腳大叔幽幽地說。

雖然鄧麗君風華絕代的年代,獨腳大叔未能躬逢其盛,但默默超越數卜年的清麗歌聲,纔是真正的明星本色。

“教我彈吉他好麼?”烏拉拉直截了當。

“你有煙麼?”獨腳大叔停下吉他。

“沒。”烏拉拉傻笑。

“唉,現在的年輕人真是好吃懶做啊。”獨腳大叔繼續彈他的,不再理會烏拉拉。

“等等我啊。”烏拉拉哈哈一笑,消失在屋檐上。

於是一個晚上一首歌,一首歌一支菸,烏拉拉就這麼開始他的夢想生涯。

“天!你學得真快,你以前從沒碰過吉他?”獨腳大叔吃驚。

烏拉拉的手,簡直就是從吉他延伸出去的一部分。

他的音感,早就從無數打鬥訓練中所培養的種種敏感節奏,迅速被召喚出來。

但烏拉拉自己也很吃驚。

明明就跟自己熱衷的搖滾樂迥然不同,鄧麗君卻一點一滴佔據他對音樂的信仰,尤其他看見鋼鐵男子漢般的哥,在聽了自己彈奏的月亮代表我的心時,竟會偷偷拭淚。

哥一定是想起了小蝶。

“你問我愛你有多深,我愛你有幾分,你去看一看,你去想一想,月亮代表我的心。輕輕的一個吻,已經打動我的心……”

一邊彈着吉他,烏拉拉開始領悟,原來這個世界的美好,就是各種不協調都能漂亮地共同存在,但並非水乳交融,而是持續美好的不協調。

喜歡鄧麗君,喜歡搖滾。這就是自己。

“哥,我好像找到自己想做的事了。”烏拉拉。

“喔?是彈吉他嗎?”哥笑。

“嗯。”烏拉拉篤定。

不久,烏拉拉十七歲生日。

哥買了一個數字隨身聽,跟一把藍色吉他送給烏拉拉。此時的烏拉拉已經不需要向獨腳大叔學習任何技法,他靠着從耳機裡不斷橫衝直撞的搖滾樂震盪靈魂,然後將靈魂的震盪波幅,輕易轉換成手指與絃線的攜手狂舞。

不需要認識五線譜,不需要了解任何樂理。純粹的爆發。

正當烏拉拉開始跟獨腳大叔一起到街頭賣唱後,某個午後,父親終於答應烏拉拉可以開始學習獵命。

“真的嗎!”烏拉拉驚喜不已。雖然自己早就偷偷將獵命術練到出神入化,但父親親口認可自己在咒術與體術上的成長,仍舊讓他很開心。

“烏霆殲。”父親看着哥。

“嗯?”哥坐在地上,又是一身傷,同樣是父親痛打下的結果。

“城北來了一批鬼。”父親。

“那又怎樣?”哥躺在地上,紳士舔舐着哥額頭上的創口。

“帶弟弟去殺鬼吧。”父親丟下這一句,冷冷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