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是讀後感,今天我就寫後感吧。
原本書的風格是靈異偵探。不過我的設定是早就定好的。要說它是靈異偵探吧……它又和傳統的靈異偵探區別很大。
甚至我加入了一點點修真。
這麼一來,我自己也搞不懂這個書算什麼類型了。
我很糾結……而且很糾結。
而且這書的框一開始就設定的太小了。所以寫到後來,覺得有些放不開手腳。
好了……抱怨話就不說了。既標題名字叫寫後感,那麼就談談我寫好1章後的感覺吧。
很多人應會覺得這章比較扯,但是我會寫出這章的原因,也和前面些抱怨話有關。
原本爲我一直很在意靈異、偵探、修真這種原本設定中的關鍵詞。於是寫出來的東西也開始走下坡。但是我現在覺得,我要寫的不是偵探小說,不是靈異小說,更不是修真小說。而是一本可以讓大家看的開心,看的舒暢,覺得喜歡的作品。我不是爲了類型而寫,是爲了大家娛樂。或者說深點,是讓大家覺得有意義。
所我寫了511章……
五十一章雖然看起來有些風趣。但是中卻是和我自己地一些不美好地記憶有關。
記得中學時候。星期五……後兩天就是休息了。小孩子嘛。總是要玩耍地。我便在花園和我同學一起玩了。也沒有回家。這時候正好看見爸媽回來了。就把書包給了他們。自己繼續玩耍。天知道。被一個住在我們小區地老師看見了。而且這老師還是我地英語老師。
後來第二個星期地星期三。我們語文老師把我叫上了講臺。原因是我幾道練習題沒做。其實那幾道題。只是我當時覺得有些難。想放在後面再做而留着地。但是完成最後道題地時候給忘記了。也就是漏了……
我自然誠實地這麼說了。知道我老師怎麼說嗎?
“我知道你每天放學都不回家。還把書包讓你爸媽幫你拿回去!自己就知道玩!”
我先是一愣。後來也不知怎麼地。我那還沒發育成熟地腦袋還想到星期五了。於是我就辯解:“我根本就星期五那一天是自己外面玩讓我爸媽送書包回去地。正好給外語老師看見了。”
“還撒謊!老師都知道,你每天放學都不回家!”那老師當時語氣還很肯定,就好像他天天盯着我似的。
我自然是不願意被冤枉了,拼命的辯解。但是老師卻是和我來句:“不要解釋,回座位去!”
要不是那時候還小,換了現在,我一定罵死她了。
我還記得,我當時很生氣很委屈,還哭了……那時候我就覺得,不可能是外語老師說我天天這樣的,一定是中間有點複雜的過程。這過程,自然就是一個傳一個,傳錯了……
嗯……順帶一提的是,我的外語和語文老師都是高齡婦女……所以我說大媽嚼舌根也是有緣由的==,如欲知後事如何,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