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末端的簽名和紅色的手印,我流下了眼淚。
蔣靜隨即把文件拿了過去。從內容和時間上來看,那片說明是養父在出車禍的當天晚上親筆所寫。準確的說,當時養父出事了,我讓蔣靜過來打探消息,並沒有打聽到養父去世的具體時間,但從這份遺囑上來看,財產遺囑是最先寫好的,親子鑑定是在車禍之前的一天。由此看來,養父的死真的和老孫兒子有關,在養父打算開車去醫院看我的時候,老孫兒子就對養父的車做了手腳。而他會這麼做的動機,顯然就是他知道了養父是去醫院看我的。而我們父子之間關係的緩和,是他們所不願意看到的,而且,他更有可能,已經知道上次我同養父見面的事,甚至對養父身後的遺囑有所窺探。如果不是這樣的話,他不應該對養父下手的。因爲養父已經得了癌症,來日無多,他和小後媽只需要忍耐個一年半載就行了。
事件一步一步的推斷,就可以知道了,既然小弟不是養父和小後媽的兒子,那一定就是老孫和小後媽的孩子了。以前那些細微末節的質疑點就不提了,僅從養父身後,老孫兒子稱爲小弟的託孤人這一條上就可以確定。如果他不是孩子的生父,小後媽怎麼會容忍他走進家裡。
但眼下我還有一個疑惑,這份密文羅陽是從哪裡得來的?養父在臨終之前,放在誰手裡?而這個人在養父身後爲何沒有把這份文件交給我,而是轉手給了羅陽?
正在我疑惑不解之際,蔣靜把文件翻過來,指着背面說:“老公你看,爸爸讓你去找這個人。”
我仔細一看,上面寫着:“西城市公義律師事務所陳州律師”。
蔣靜督促說:“老公,我們現在就趕過去吧。”
我拜拜手:“這個不着急,我們先去派出所想辦法把羅陽帶回來。”
我的這一提議,得到了嫂子的大力支持,看得出來她很愛羅陽。我們從區派出所輾轉到市公安局,才見到了羅陽和小後媽,老孫兒子不知道哪裡去了。
在得知我們的來意之後,警方告訴我們,調查還沒有結束,明天下午羅陽和小後媽才能離開。
我們怏怏離開,只能回住處等到明天下午了。
第二天上午的時候,我們去找了陳州律師。在對我的身份進行了覈對之後,態度一下熱情了。說他一直在等着我來呢。他手裡也有一份養父的遺囑,這份遺囑是經過司法鑑定的。所以只有在陳律師的幫助下,我的這份遺囑才能得到法律的保護和認可,拿回養父留給我的一切。
我質疑的問道:“那我小後媽手裡的那份遺囑是怎麼回事?”
陳律師解釋說:“她是你爸的合法妻子,在你爸留給你的這份遺囑拿出來之前,她有沒有那份遺囑,都是能夠正常繼承你爸的所有遺產的。而你就不一樣,你是養子,而且還被趕出了家門。”
我明白過來點點頭,把自己心中的那些疑惑給陳律師講了。他也看過所有文件後,說:“就憑藉這些東西,你可以把那個姓孫的和你小後媽送進監獄。”
我搖搖頭:“老孫兒子肯定是要進監獄的,但是我想放過小後媽一馬,畢竟她的孩子才兩歲,她進去了,孩子沒有人照顧。”
“那你還會照顧你小弟嗎?”陳律師問。
我低下頭,沉吟了片刻才說:“我不知道,如果他是我爸的親生兒子,我肯定會把小弟照顧成人,將來還會把多半財產給他的。但是現在的事實讓我不能那麼做。那樣做了,就對不起我爸。”
陳律師點點頭:“你能這樣做其實已經很了不起了。我都有聽你爸講過,你當時離開家的原因。”
我苦笑着搖搖頭,不想再提起那件事了。
和陳律師接洽好了以後,我們就離開了。中午在外面吃了飯,下午正好去公安局接羅陽。
小後媽也跟着一塊出來了。她抱着小弟走到我面前,教他說:“快叫哥哥啊。”
小孩嘻嘻一笑,害羞的轉過頭去。小後媽尷尬的解釋說:“他怕生,你別介意啊。”
我說:“小媽,我送你回家吧。”
“謝謝。”小媽感激的說。
按說,到了現在這一步,我應該看小媽的笑話纔是,使招懲罰她纔是。但是我真的做不出來。我甚至都沒有那麼恨她了。這一切的轉變,都只因爲她懷裡的那個孩子。
我之所以會特別的爲那個孩子着想,是因爲我自身的經歷。我自己的經歷,對我而言是刻苦銘心的疼痛。我不願把自己曾經的那些經歷,重複在小弟身上。不管他是誰的孩子。因爲孩子終究是無辜的,應該受到懲罰的,都是那些肇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