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紅色、黑色奔騰的雲,忽然扯來漫天的血霧。龍逍遙掙扎着,卻怎麼也掙不脫,伯父、伯母、還有王科,渾身是血地望着他,一言不發,龍逍遙感受到從未有過的恐懼,到底發生什麼事了,一切變化的太快了,一場巨大的災難。
“病人呼吸急促!”趕快搶救,在醫護人員手忙腳亂地一陣搶救中,龍逍遙重又昏睡過去。不知過了多久,龍逍遙醒來,睜開眼睛,視覺神經殘留的信息是保鏢們奔向伯父、伯母還有王科,保鏢把手指輕輕放在他們的頸脖上,然後微微搖了搖頭,“不!”龍逍遙大聲叫着,坐了起來,看清楚坐在他身邊的是王科的保鏢阿三,他一看到龍逍遙,驚喜地叫道:“你醒了。”
龍逍遙說:“老爺、太太、王科他們呢?他們怎樣呢?”
阿三不說話,龍逍遙大叫道:“你快說啊。”
阿三哭咽道:“是我們沒用,他們都去了!”
“什麼?”頓時,就感覺到一陣天旋地轉,這是在做夢嗎?怎麼可能?
阿三說:“你剛醒來,別亂動,我去叫醫生。”
大嶼灣,一幢別墅內,方子哥和一鷹鉤鼻子的老者,馬曉燕的師兄末節師。末節師說道:“他醒了。”方子哥冷冷說道:“通知獵鷹,照原計劃行動!”
此時,躺在病房的龍逍遙,心痛萬分,龍逍遙不知道,不知道一下失去父親、母親,幾乎所有的親人的鳳雪舞,她應該怎麼去承受這一打擊?龍逍遙心被什麼死死地絞着,難受異常,龍逍遙想爬起來,卻牽扯到肩的傷口,這是槍傷,不同以前刀傷,疼的是另一番濃烈的味道,就在這時,手機的鈴聲響了,龍逍遙發現自己的手機竟然還放在牀頭,他趕緊拿過來,接聽,裡面響起一生硬的聲音:“龍先生,任務已經完成,餘下的五百萬請迅速打入我們的賬號。”說完,掛機,門忽地被踹開,涌進大批警察,爲首的一個嚴正地說道:“龍逍遙,你被指控犯有謀殺罪,現在你依法被我們拘捕,你有權保持沉默,但你所說將成爲呈堂供詞!”
這是在演電影吧!龍逍遙晃了一下腦袋,想使自己更清醒一些。
龍逍遙被關在看守所裡三天,沒人來看他,所裡不許通電話,沒電視報紙,龍逍遙知道,自己與世隔絕了。
三天後龍逍遙被提審,問的第一個問題:事發前三天,你是否和保鏢阿三一同上街?
龍逍遙說:是的。
“阿三已經失蹤,他走之前寫了一封信,承認自己與謀殺案有關,是你收買他,通過他聯繫世界頂級的殺手組織獵鷹,事發三天前,正是你和殺手會面商量具體暗殺事宜的。”
龍逍遙明白了,此刻的他,正掉入一個精心設計的陷阱裡,龍逍遙知道目下最需要是冷靜,再冷靜,自己該如何表現呢?心念電轉,知道自己走錯的每一步都可能引來殺身之禍,自己並不害怕死亡,可是害怕不明不白地死去,徒讓對手得意,雖然現在還不知道是誰要這樣置他以死地。
龍逍遙神情有些害怕,又憤怒地說道:“你們不能聽他的一面之詞,事實上是他跟我說要結婚了,要給新娘買一枚鑽戒,不知道挑什麼樣的好,要我參考一下,所以我就陪他去了。”
煩人、反覆、重複的問題我不想再重複了,預審後居然就是法院開審,令龍逍遙對香港的司法機關辦事效率刮目相看。
香港院,審判已經進行了三天了,龍逍遙拒絕了法院給他指派的律師,決定進行自我辯護。控方這三天已提出了不少的人證、物證,當龍逍遙看到方子哥作爲控方的人證出現的時候,龍逍遙全明白,幕後的黑手一定是他,是自己太小瞧他了,忽視對手的下場就是死都可能不知道是怎麼死的。
方子哥說道:“我與龍逍遙第一次相見是在醫院,他給我的印象是溫文爾雅,他絕不像是會做這種事的人。後來他向我表示喜歡鳳雪舞,我是鳳雪舞的未婚夫,我愛鳳雪舞,我並不想退縮,但後來他利用鳳雪舞的姨說動了伯父,伯母,我看,如果他能給鳳雪舞幸福的話,我也就認了。對於這些,並不能證明龍逍遙人品如何,因爲換作是我,我也會這樣去做的,情場如戰場,是需要一定手段的。”
方子哥和控方一問一答,看似是句句說龍逍遙好話,實際上是一步一步說明龍逍遙所謂的精心策劃步驟。控方提出的所有人證物證,當法官問龍逍遙有什麼疑問的時候,龍逍遙一律回答沒有疑問,保持沉默。
最後法官說道:“請檢控方做最後陳詞!”
控方大義凜然:“被告龍逍遙,在三個月前一起交通事故救了鳳雪舞,而他對挽救鳳雪舞生命這件事上到底起了多大作用,我們並不知道,但被告卻以鳳雪舞救命恩人自居,更利用一段美麗的愛情故事爲自己做粉飾,博起了鳳家的同情,在經過長達三個月的努力,被告獲得鳳家上下的歡心,可是,當兩百億身家的鳳氏,亞洲首富地位,對任何一個正常人來說,都上無法抵擋的誘惑,被告終於鋌而走險,收買保鏢阿三,請來獵鷹殺手組織,在馬賽那一天對鳳家下手,而在鳳家人一槍斃命的情況,獨他一人輕傷,從獵鷹殺手組織的案錄看來,是絕無僅有的現象,這明顯是苦肉計,且在事後,由於被告沒有及時交付酬勞,獵鷹頭目紅鷹親自打電話給被告,有電話紀錄爲證。通過二天來的法庭答辯,被告對認證物證提不出任何的疑問,這證明,證明他心裡有愧。”說到這裡,控方用手指着,全場譁然控方繼續說道:“以上事實,人證物證具在,因此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懇請陪審團宣判被告謀殺罪成立!”全場再次譁然。
法官拿小木錘使勁捶了捶桌子,說道:“安靜!下面請被告做最後陳詞。”
龍逍遙環顧四周,說道:“法庭,無疑是辯真理,明是非的地方。”龍逍遙說的很有力,大家凝神開聽,這是開庭以來他第一次自我辯護。
龍逍遙繼續說道:“法庭不是玩假如的遊戲和邏輯陷阱的地方,如果有人自以爲聰明,玩這等遊戲的話,那是侮辱法官大人,以及陪審團成員的智慧。我無須做自我辯護,這是法律常識,舉證是控方的事。而我們所看到的控方所謂強有力的人證物證,實際上都是一些間接證據。阿三是人證,可他跑了,據說已經出了香港,他因爲受良心譴責,寫下一封悔過信,闡明自己的罪過,順便指明幕後的支使人是我,那我請問,如果阿三他的這封信寫的是方子哥的名字,大家又都做如何之想呢?”
“我反對,反對被告做不切實際的聯想。”
“反對無效,被告繼續。”
“謝謝法官,我想控方忘了常識,那就是最後陳詞的時候是不允許打斷的。控方在法庭侃侃而談,說我如何如何的時候,我從未打斷過一句,請控方表現出應有的禮貌。”
控方臉紅一陣白一陣的,龍逍遙繼續說道:“阿三爲什麼寫這封信?一是事實卻是如此;二是他受人指使故意捏造;三是爲人迫,這些可能性,稍有些理性的人都可以想到,在未抓到阿三之前,而就認爲他信裡闡述的就是真實,這是否過於武斷?還有那個電話,在我莫名其妙地接到那個電話後,警察就衝了進來,配合的真是天一無縫,使我幾乎以爲警察和那些殺手是同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