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軍事管制委員會,絕對不是件小事。
與戰區司令部一樣,軍事管制委員會也是一種戰時機構,只是更加傾向於行政管理,而不是作戰指揮。
事實上,軍事管制委員會的出現,與前線作戰幾乎沒有關係。
從作戰指揮來看,根本沒有必要成立軍事管制委員會,因爲戰區司令部就擁有與作戰指揮相關的全部權限,並且凌駕於地方政府之上,只有在重大戰略決策上,才需要服從最高統帥部的決定,沒有必要插手地方行政事務。
當初,成立軍事管制委員會,主要是穩定後方局勢。
第一個軍事管制委員會設在貴州貴陽,被賦予的第一個使命就是穩定物價,打擊那些投機倒把、發國難財的不法商人。
當時,貴陽的情況非常複雜。
貴州非常貧窮,甚至無法在糧食上做到自給自足,一直需要四川與湖南接濟,而國家按照標準發放的糧食被各級政府截流之後,真正發到平民手裡的只有正常標準的三分之一,別說最低生活標準,連生存都得不到保證。
被截流的糧食經過重重轉手,大多流入黑市,以極高的價格出售給平民。
比如在二零一三年春天,貴陽黑市上的麪粉就賣到了一百五十元一斤,而且很多商販根本就不收現金,市民只能拿等價貨物交換。當然,最受歡迎的肯定是金銀珠寶,字畫古董也還不錯。到了當年夏天,因爲貴州大部地區遭遇了非常罕見的春旱,夏糧嚴重減產,糧食價格再次攀升,麪粉賣到了二百五十元一斤。在一些偏遠地區,甚至要拿一克黃金才能換到一斤麪粉。
如此昂貴的糧食,對於本來就很貧窮的貴州來說,肯定會造成災難性的影響。
僅在二零一三年秋季之前,貴州就發生了一百多次規模不等的暴動,一些偏遠山區的暴民甚至殺掉了地方村官,集體逃入山區。
針對這一情況,中央一面出兵鎮壓,一面在貴陽成立了軍事管制委員會。
從這個大背景就看得出來,軍事管制委員會是特殊時期的特殊產物,而其存在的主要價值就是維護社會秩序。
因爲軍事管制委員會是代替最高統帥部在地方實施最高統治權,所以軍事管制委員會超越了一切地方政府機構,甚至超越了法律,有權決斷一切地方事務。
比如貴陽的軍事管制委員會成立之後,在前十天裡就抓捕了上千名地方官員,槍斃了其中四百多人,光是抄沒的家產就足以購買到足夠讓四千萬貴州人吃上兩年的糧食,而由此連帶被送進大牢的地方惡霸更是不計其數。
由此可見,軍事管制委員會的權力非常巨大。
因爲是獨立機構,所以只向最高統帥部負責。更重要的是,在實際操作中,軍事管制委員會集中了地方的軍政大權,並且直接控制各級政府機構與法制機構,所以軍事管制委員會實際上是一個獨立運作的機構,甚至不需要向最高統帥部負責。
這一點,在廣州軍事委員會得到了明確體現。
雖然當初在廣州設立軍事管制委員會的主要目的不是維持地方治安,主要就是控制香港與澳門兩地,嚴查過關人員。僅僅半年,軍事管制委員會就在深圳口岸抓捕了近萬名涉嫌經香港逃往國外的地方官員,其中還有不少省部級大員。但是在後來,廣州軍事管制委員會的主要工作還是維護香港與澳門的治安工作,特別是打擊潛伏在兩地的敵國諜報人員,因此獲得了非常大的權力,甚至不需要向最高統帥部負責。
當然,軍事管制委員會也不是萬能的。
至少有一點,是軍事管制委員會控制不了的,那就是戰區內的作戰部隊。
也就是說,在權限上,軍事管制委員會與戰區司令部屬於同級部門,而且在職權方面沒有重疊。
事實上,爲了避免戰區司令官坐大,在幾個主要戰區都沒有設置軍事管制委員會。
這一點很好理解,在前線戰區,肯定是以抗戰爲主,而且軍隊由戰區司令部指揮,那麼戰區司令官就擁有最大的權力。即便軍事管制委員會與戰區司令部同級,在沒有軍隊控制權的情況下,軍事管制委員會很容易被戰區司令官控制。到時候,戰區司令官不但擁有軍隊的指揮權,還擁有地方行政上的生殺大權,甚至能夠直接推行一些臨時性的戰時法紀,基本上就成爲了地方軍閥。
別說管遠山,就連狄劭康都不大可能在戰區內設立軍事管制委員會。
問題是,今非昔比。
就如陳必時所說的,如果誰認爲沒有必要在北京成立軍事管制委員會,就來北京負責地方行政事務。
毫無疑問,必須來一個夠級別的官員。
因爲劉誠志是最高統帥部成員,也是京津地區的最高軍事指揮官,所以至少得派一個最高統帥部的成員過來。
誰願意來北京?
哪怕羅耀武拿命擔保,那些在幾個月前就逃往大西南的高層領導,恐怕沒有一個人願意回到北京。
真要有那勇氣,當初就不會支持遷都了。
當然,劉誠志在最高統帥部提出成立軍事管制委員會,並且提出,如果能派一個夠級別的官員,也能起到同樣的效果,主要就是針對管遠山。雖然管遠山肯定不會來北京,但是隻要他反對劉誠志的提議,就得派一個最高統帥部的成員過來。在人人自危的情況下,最高統帥部的其他成員肯定會支持劉誠志的提議。如此一來,管遠山就只能動用最高領導人才有的否決權。
否決簡單,可是這肯定會得罪其他所有成員。
對於剛剛坐上國家最高領導人位置的管遠山來說,肯定不願意在這個時候當冤大頭。要知道,盯着他那位置的人並不少,那些之前與狄劭康關係密切的高層領導都想找機會把他拉下來呢。
受此影響,在開會討論幾次之後,最高統帥部對此進行了投票表決。
結果可想而知,在管遠山投了棄權票之後,最終以其他領導人全體支持的方式,授權劉誠志在北京成立軍事管制委員會,並且由劉誠志擔任委員會主席,同時負責任命委員會的其他成員。
按照要求,軍事管制委員會至少得有十一名成員,而且其中行政官員不得少於六人。
有意思的是,因爲第一個軍事管制委員會肩負着平定動亂的重任,需要調動與指揮地方預備役部隊,所以在規定軍事管制委員會成員的時候,並沒有限制軍人,特別是掌握着軍事指揮權的高級將領。
也就是說,劉誠志至少可以任命四名將軍。
事實上,北京早就進行了戰時戒嚴,加上中央政府已經遷往成都,地方政府一直在戰區司令部的控制之下,所以就算需要任命六名行政官員,劉誠志也能從北京地方政府中挑出幾個合適人選。
當然,名義上,劉誠志得將人選名單提交給最高統帥部,只有得到最高統帥部批准,軍事管制委員會纔算正式成立。
這也只是走走過場而已,如果最高統帥部在這個問題上有所猶豫,就不會授權劉誠志成立軍事管制委員會,並且讓他自己去任命其他成員了。
毫無疑問,陳必時與羅耀武都在成員名單中,另外兩個將領是前三十九軍司令姚萬平與前北京軍區司令章定方。六個政府官員全都來自北京地方政府,兩個副市長、一個是中級法院院長,兩個區長與一個地方武裝部長。
在劉誠志把名單提交上去的當天,最高統帥部就批准了這一組織結構。
十月二十一日,北京軍事管制委員會正式宣告成立。
雖然在名義上,北方戰區司令部獨立運作,而且與北京軍事管制委員會並行,但是羅耀武也是軍事管制委員會成員,而且是僅次於劉誠志的重要成員,所以在權限上,北京軍事管制委員會超過了北方戰區司令部。
當然,在現實中,兩者的關係是倒過來的。
劉誠志按照陳必時的建議,在北京成立軍事管制委員會的主要目的,就是爲了協助北方戰區司令部,加強京津地區的防禦力度。
也就是說,北京軍事管制委員會是爲北方戰區司令部服務的。
在軍事管制委員會宣告成立的當天,劉誠志就簽署了第一道軍事行政令,即授權各地方武裝部門,向自願參加北京保衛戰的民衆發放武器彈藥,並且在力所能及的範圍之內,幫助民衆掌握槍支等武器的使用方法。
在具體執行方面,由北方戰區司令部提供協助。
顯然,真正落實下來,就是由東北軍向民衆分發武器裝備,並且提供必要的培訓,讓民衆掌握最基本的戰鬥技能。
要知道,留下來的,都是自願參與北京保衛戰的,不願意的,早就遣散了。
這樣一來,僅在京津兩地,一下就多出了七百萬武裝人員。當然,槍支不是問題。當時僅僅囤積在東北軍倉庫裡的步槍就有近五百萬支,加上在之前戰鬥中繳獲的武器裝備,還有散佈在城區內的武器作坊生產的武器裝備,足夠武裝近八百萬人員。
當然,這只是個開始。
對於保衛北京來說,僅僅武裝幾百萬人員顯然遠遠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