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趙忠誠缺一,少三,只剩二了
“也不能這麼說,最高人民法院對這類案件的態度是不宜認定爲犯罪。也就是不構成危險駕駛罪。雖然縣官不如現管,但是最高院的態度對這類案件的走向還是有一定作用的。”方軼解釋道。
“哦,我明白了,也就是說我兒子的案子有可能判無罪。”孫連鵬父親雙眼碩碩放光,身子前傾,興奮道。
“嗯,有這種可能性,但是我不敢保證。要看過案卷後才能定辯護方案。”方軼道。
“好,只要有這種可能,那怕只有十分之一,百分之一,我們也願意試。總比之前那個律師一上來就勸我兒子認罪強。”孫連鵬母親當即拍板道。
雙方有信任基礎,又覺得案子有可能判無罪,很快雙方便辦妥了委託手續,繳納了六千元律師費。
趙忠誠眼見着方軼又簽下一單,心裡酸溜溜的,這叫一個嫉妒,但是又無可奈何,案子是人家自己的,又不是所裡分的,他也沒轍。
多虧了褚懷去開庭了,不在所裡,要不然又得多一個吃醋的人。
孫正義看着手機上的打款信息,心中喜憂參半,喜的是又有律師費進賬,按照四六分成,所裡能留二千四百塊;憂的是方軼又接了一個案子,照這麼下去,方軼還能不能做工薪律師,不好說啊。
次日下午,方軼去了看守所會見孫連鵬。
本以爲孫連鵬應該跟他父母一樣,其貌不揚,五短身材,但是見到本人後,他眼前一亮,這小夥子除了精神頭不太好外,要長相有長相,要個頭有個頭,長得還真挺帥氣。
“我是正義律師事務所的方軼律師,你是孫連鵬嗎?”方軼看向對面穿着看守所馬甲的孫連鵬例行公事問道。
“我是。”孫連鵬一臉苦相,低聲道。
看起來他在裡面過得不怎麼樣。這不廢話嘛,誰在裡面能過得好,主要是精神壓力太大。
“你認識孫重嗎?”方軼問道。
“認識,他是我爸。”孫連鵬繼續低聲道。
“孫重委託我作爲你的辯護人,伱同意嗎?”方軼問道。
“同意。”孫連鵬點頭道。此時他沒什麼主意,誰做辯護人對於他來說都一樣,只有點頭的份。
“那好,你在上面籤個字。”方軼將手續放在大理石臺面上,推給了他。
待對方簽完字後,方軼邊收手續邊問:“請你把當日的情況詳細說一遍,儘量說清楚些,不要含糊其辭。”
孫連鵬將之前發生的事說了一遍,案件事實比較簡單,基本上與雲梅和他父母說的差不多,方軼一一記下。
主任辦公室內,褚懷正在向孫正義哭窮。
“主任,我家的情況您最清楚,我們兩口子掙點錢不容易,既要管小的,又要管老的。眼看着孩子要上中學了,花費更大……”褚懷哭喪着臉道。
“打住,你想說什麼直接說,別扯這麼多。”孫正義纔不信他的鬼話呢。
他心中暗罵:褚律師啊,你說這話虧心不虧心啊,你家老爺子老太太有退休金,時不時的還得貼補你點,你什麼時候給過他們錢啊。你孩子的學費都是你父母掏的,還有臉說花費大,都花到你媳婦的臉上去了吧。
這戲沒法再往下演了,褚懷立刻嬉皮笑臉道:“主任,我就是想幫您分擔點壓力,找點案子做,多拿點提成。”
“早這麼說不就結了嘛,縣醫院骨科是我去年開發的渠道,交給你對接了。”孫正義大手一揮,豪邁的說道。
縣醫院骨科看着是塊肥肉,其實競爭很大,縣裡的律所有三四家都在哪放了人,正義律師事務所想插進去不容易,也就撈點肉湯喝,一年接不了幾個案子,不過趕上重傷死亡的,律師費還是很客觀的,只不過機率比較小。
“啊!上次趙忠誠就是在哪挨的打,這渠道靠譜嗎?”褚懷一想到去年趙忠誠去骨科接案子被高跟鞋踹大腿的事,就肉疼。
“他是他,你是你,他做不好,不見得你掙不到錢。
再說了,你也不用過去,跟渠道方搞好關係,對方給咱們推薦案子,你來接洽,代理就行。小心一點,別像趙律師那麼虎沒問題的。
咱們縣裡那麼多律所在骨科安排人,這麼多年了被打的也就那麼幾個,趙律師就是其中之一,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孫正義道。
呵呵,這意思再明白不過了,趙忠誠缺一,少三,只剩二了唄。
褚懷立刻心領神會,孫正義的話讓他重新燃起了鬥志:“主任您放心,以後縣醫院骨科的案子就是咱們的了。我一定給他們舔…不,捋的順順的。”
說完,跟孫主任要了渠道方的聯繫方式,褚懷樂呵呵的出門去了。
孫連鵬的刑事案子開庭了,可能是覺得這個案子比較簡單,法官將開庭時間定在了下午三點半。
方軼坐在辯護人席位上,看向對面的檢察員,負責本案的檢察員姓宋,他之前就案子的情況去檢察院找過宋檢察員,但是對方態度很堅決,案子已經送到法院了,是否構成危險駕駛罪由法院裁決。
此時一名中年女法官走進了法庭,書記員向法官報告,公訴人、訴訟參與人已到齊,被告人已押到候審,開庭準備工作就緒,可以開庭審理。
中年女法官敲響法槌後,被告人孫連鵬被押進了法庭。坐在被告席上的孫連鵬眼神有些忐忑,看了看公訴人又看了一眼方軼,低下頭等待審判。
……女法官看向公訴人:“現在進行法庭調查,請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宋檢察員拿起起訴書:“被告人孫連鵬,男,居民身份證號碼……
本案由縣公安局偵查終結,以被告人孫連鵬涉嫌危險駕駛罪,於二零一三年三月十日向本院移送審查起訴。本院受理後,於次日告知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和認罪認罰可能導致的法律後果,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經依法審查查明:
二零一三年三月五日二十一時許,被告人孫連鵬醉酒駕駛一輛“羚羊”牌電動自行車,行至孫家屯村路口時被當場查獲。”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