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居然和一個野人發生了關係,而且還是個處女,也不知道是幸運還是不幸!”
王朗仔細的的打量熟睡中的繁星,陽光照射在繁星的金髮上,看起來好像鍍了一層金光,不知做了什麼美夢,露出淺淺的微笑,仔細觀察才發現,如果繁星梳洗打扮一番不能說是美女,最起碼應該有個中上之資,這讓王朗覺得,自己的處男生涯結束在繁星身上也不是很虧。
王朗沒有打擾繼續睡覺的繁星,簡單的煮了點食物,聞着食物的香味,繁星醒了過來。
一夜之間從女孩變成了女人,王朗沒有從繁星臉上看出有什麼特殊表情,也許在她的部落中這種事情見得多的緣故吧。
吃過早飯,王朗帶着繁星來到河邊,見到昨天落在河邊的兩個陶罐還在原地沒有遭到破壞,王朗不由得輕舒了一口氣。
將兩個陶罐裝滿水後放在一旁,王朗來到不久前放置的地籠處,將地籠拖上岸,兩條七八斤的魚在地籠裡翻滾掙扎,王朗沒有讓它們等多久就結束了它們生命,將摔死的兩條魚用草繩串在一起掛在腰間。
一旁的繁星見王朗從河裡撈出一個奇怪的東西,而且那麼容易就抓到了兩條魚,好像這兩條魚就等在那裡讓王朗抓一般,這讓繁星感到很費解,讓她懷疑王朗有某種神秘的力量,看向王朗的目光中隱隱有了一絲畏懼。
王朗不知道繁星心裡亂七八糟的想法,收拾好兩條魚後,把她叫到身邊,指着地籠說道:“這個是捕魚用的,額。。。就是這個!”說着指了指腰間的魚。
“這是魚,跟我念,魚”
。。。。
重複了幾次後,繁星弄懂了魚這個發音代表了什麼,這讓王朗很是高興了一陣,畢竟語言不通交流起來十分麻煩,只要自己耐心教導今後一定能進行些簡單的溝通。
王朗將抓到的一些蟲子弄死之後放到地籠裡,然後將地籠重新放到河裡,這個過程王朗特意坐的很慢,讓繁星仔細觀察。
“這個先放到這裡,過個兩天在取出來就行了,然後我們就會有魚吃了。”
對於王朗的話,繁星只聽明白了一個魚字,用不太標準的發音說道:“魚!”
“對,魚!”王朗笑了笑。
挑着兩罐水帶着繁星迴到住處後,讓繁星就在住處,自己背上弓箭,拿上石矛準備出去試試運氣,看看能不能打到些獵物。
王朗並不擔心自己離開後,繁星會偷偷的跑回部落,雖然自己是一個人,但是吃的住的肯定會比她們那個小部落強得多。
蠻荒的叢林中充滿了食物,也充滿了危險,一年的野外生活讓王朗練就了一身出色的捕獵本領,可以說飢餓是王朗最好的老師,從笨拙的到精通,王朗可謂是吃盡了苦頭,要不是警惕性好,王朗早就變成了野獸的食物。
藉着低矮植物的掩護,王朗小心翼翼在森林中穿行,儘量讓自己不發出一點聲音。
一個小時過去了,王朗並沒有發現什麼能夠下手的獵物,從林中的捕食者很多,這導致了動物們警惕性非常高,只要有一點風吹草動,頃刻之間就會從眼前跑的乾乾淨淨。
叢林裡悶熱而又潮溼,地面上覆蓋了一層厚厚的落葉,腐爛的樹葉散發着一股刺鼻的味道,在從林中狩獵是十分危險的,王朗不僅要注意周圍,而且還要留心腳下,一些一些小蛇和毒蟲很喜歡隱藏在枯葉之下.
經過近三個小時的搜尋,王朗終於發現了獵物,一羣鹿在林間悠閒的踱着步子,絲毫沒有發現王朗在漸漸的接近它們.
對於這個世界王朗有個大膽的猜測,叢林中的小型恐龍和大型哺乳類動物共存,而且人類已經進化到了石器時代,那麼這個世界的歷史上可能沒發生彗星撞地球事件,但是這個世界肯定也經歷了滅絕事件,可能是大冰河時期讓一些大型恐龍消失,要不然哺乳類動物不可能這麼活躍.
王朗不再去想那些不着邊際的問題,弓着腰小心翼翼朝前方挪動.
鹿羣時不時擡起頭來警惕的觀察四周,轉動着耳朵聆聽周圍的一切聲音,只要感覺到了一絲威脅,這羣膽小的生物就會以極快的速度消失在密林中。
如果不能保證一擊必殺,光憑王朗一個人是跑死自己也追不上這些以速度見長的生物的。
王朗小心的控制着呼吸和腳步,有時候鹿羣好像察覺到了什麼,擡着頭一動不動的盯着它們認爲危險的地方。
遇到這種情況王朗只好也一動不動的潛伏在矮樹叢中,這是一場比拼耐心的過程,如果王朗不小心動了一下,好不容易發現的獵物就會從自己眼前消失,夜晚之前打不到獵物今天將會一無所獲。
對峙了大概十幾分鍾後,鹿羣可能覺得沒有危險,又低下頭來繼續吃草。
王朗輕呼了一口氣,緩慢的向着自己認爲適合發動攻擊的位置挪動。
鹿羣中兩頭強壯的雄鹿爲了爭奪配偶,用粗大的鹿角互相撞擊,一切都顯得那麼平靜。
王朗在距離鹿羣十二三米的地方停了下來,發現了自己的目標,那是一頭雄鹿,這頭鹿相對於鹿羣中其他的鹿,精神顯得有些萎靡,不知道是生病了還是年老體弱,王朗無法從外邊分辨出這鹿的年齡,但這並不妨礙這是一個極好的獵物。
手中的投矛已經握緊,在這頭側過身來的那一剎那,手中的石矛猛的投了出去,一聲淒厲的嘶鳴響徹森林,鹿羣紛紛鳥獸散。
那頭不幸的鹿帶着插進後腿的石矛一瘸一拐的想要跟上逃走的鹿羣,但是最終由於失血和疼痛,趴在地上虛弱的嘶鳴,看着自己的死神一步步的走來。
王朗乾脆而又利落的結束了它的痛苦,叢林中弱肉強食適者生存,雖然有些冷酷殘忍,但這就是大自然的法則,沒有對與錯,一切只是爲了生存。
王朗不知道這是什麼種類的鹿,但六七十斤的重量足夠兩人吃幾天了,正當王朗準備扛起這頭鹿往回走的時候,旁邊的灌木林中一雙眼睛已經緊緊的盯上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