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來到倫敦。
太陽懸掛在正空中,從愛丁堡回來,才花一個小時時間。
韓宣把安雅送回塞西莉亞夫人住的賓館,她們晚上就要回美國,告別時候安雅叮囑,一定要把熊貓帶給她玩。
見她難得像回小女孩撒嬌,韓宣哭笑不得告訴她,等動物搬遷和入境手續弄好,建成動物園之後再說,現在還不能把它們帶走。
沒告訴戴安娜王妃自己回來了,本來應該和安雅她們一起回美國,不過最近沒什麼要忙的,想待在歐洲再玩幾天。
下午在一家咖啡店坐了會兒,等到三點鐘,加布里爾和傑森開來兩輛租來的勞斯萊斯影靈,直奔倫敦市區西邊的貝克街。
韓宣觀賞着窗外街景。
心想倫敦人口將近七百萬,在如今算是數一數二的大城市,要想從中尋找到一個人,談何容易……
是的,他要去找j.k.羅琳了。
只知道她的名字,不知道地址。
於是在去愛丁堡之前,聯繫了一家偵探社幫忙尋找。
要是再過些年,直接去警察局用電腦搜索就行,而現在從海量紙質文件中找人,簡直是不可能完成的工作。
提到貝克街就不得不說起阿瑟-柯南-道爾先生,《福爾摩斯》系列的作者,他在書中虛構了一個貝克街221b號的地址,讓這條街道聞名全球。
他寫書時候,貝克街已經有了,不過沒有221b,現在這個地方已經成爲所有偵探小說迷們,心目當中的聖地,韓宣找的這個人,就是無數福爾摩斯小說迷中的一位……
交通狀況還算好,沒碰上堵車。
不適應靠左行駛,總有種彆扭的感覺。
尤其還聽加布里爾說,他這樣開車的次數屈指可數,韓宣沉默不語,低頭繫好安全帶。
拐進倫敦西邊這條最長的街道,隔幾家就能看見一個偵探社的招牌。
他們可遇不到什麼兇殺案,沒事接些抓偷情、捉鳥、找狗之類的事情,差不多能養活自己。
羅尼-魯尼就是其中之一。
他從小沒有母親,父親也在羅尼二十歲時候去世了。
繼承父親留下的一家百貨公司,靠出租店鋪,也算是個身價千萬英鎊的小富豪。
羅尼喜歡福爾摩斯,喜歡到發狂。
八七年他父親去世後,就在貝克街221b福爾摩斯紀念館的對面,租下了一層公寓,掛上偵探社的招牌。
整個公司目前只有他和女秘書兩個人,女秘書整天沒事幹,他自己東奔西跑幹活,在倫敦有不少人知道這個笑話。
英國私人偵探社合法,混得好的人,有時候還能跟警察局合作,處理一些簡單的案子,幫忙找線索。
可惜羅尼不屬於“混得好”的那幫人,每個月賺得錢不夠交水電費,他卻一直堅持了下來,堅信一定能碰到大案子。
韓宣總覺得他是無聊找事做的可能性比較大。
說實話,要不是傑森跟他合作過一次,幫忙盯個上了美國黑名單的罪犯,自己又不認識這方面的人,絕對不會去找他。
已經過去三天了,一個電話沒打過來,抱着試試看,不行再換人的心態,下車望着招牌出神。
“福斯摩爾-魯尼偵探社?”
韓宣轉身看向傑森,明顯再說能不能靠譜點。
“嗯......”
傑森憋了半天,回答道:“他說要不走尋常路,這片地區叫福爾摩斯的有二十多家,只有他這一家叫福斯莫爾。”
“有什麼區別麼……”
一位相貌一般,但身材火爆到炸,以至於忽視她外貌的紅衣女郎,踩着高根鞋走出來。
“委託人對吧?福斯摩爾先生正在等你。”
韓宣再次看了看傑森,“有沒有搞錯,名字都改了,專門創造出這個新名字?”
傑森摸摸自己鼻子,悻悻然道:“上次他還叫羅尼,絕對沒錯。”
而加布里爾則看了那女郎半天,深深嘆了口氣,嘀咕道:“好福氣啊……”
《福爾摩斯》系列韓宣都讀過,從門口進去,發現佈置和書中描寫的分毫不差。
登上十七級臺階,延續英國公寓一貫迷你風格的房間出現在眼前。
裝修充滿維多利亞時期的考究與豪華,深紅色壁紙、胡桃木色傢俱,讓房間在略顯昏暗的同時,也增添了幾分柯南-道爾筆下的陰鬱感。
放大鏡和報紙隨手擺放,拉起的窗簾邊,站着個人。
韓宣看見他打扮才知道,最傻逼的不是裝修,是他自己這個人!
頭戴獵帽、肩披格子風衣,身型消瘦,手裡拿着菸斗。
沒裝菸絲,上面插着根正在燃燒的marlboro香菸,一臉深沉的樣子,似乎在思考事情。
要不是那濃濃的咖喱飯味道,或許真能增添幾分書裡的格調。
他一直等到腳步聲接近,才轉過身。
拔下marlboro香菸,按在菸灰缸裡掐滅。
輕咳了聲,說道:“我是福斯摩爾,你好,請問我有什麼可以幫到你的麼?年輕的小先生。”
韓宣坐在椅子上,端起女秘書準備的紅茶,加上糖和奶,邊攪拌邊擡頭,看向這個挺帥的二十多歲年輕人。
無語道:“找人,三天前就讓你找了!不是給了你兩千英鎊定金?”
“啊~
消息都寫在信裡了,沒收到麼?”
“信?我不是留了電話給你?”這下傑森也迷糊了。
“不不不!怎麼能用電話?
我接到消息說,軍情六處隨時在監聽通話內容。
這麼重要的消息,還是寫信比較安全。”
福斯摩爾認真道。
韓宣喝紅茶時候聽到這話,嗆得直咳嗽,捂着嘴探身,抽張紙擦乾淨。
“只是讓你幫忙找個人,不是什麼重要的事,你查到了?”
加布里爾在福斯摩爾看不到的地方,擡起手做出個腦袋被槍打的手勢,逗的那女秘書捂嘴輕笑,眼神撩人……
“嗯,查到了,只花半天時間。”
“怎麼這麼快?”
“因爲她是名人啊!
查了半天才發現,我還看過她的書!
《不懂拒絕的女人》、《不敢喜歡的男人》,最近發佈一本新書,《誰動了我的情人》,看得我都哭了。”
韓宣下巴快掉下來了,這是他認識的那個j.k.羅琳?!
“確定是她麼?”
福斯摩爾一臉認真,“我辦事你放心,沒什麼是我福斯摩爾做不到的。
只要認真觀察線索,比如這種菸灰,黑色發白,一看就是萬寶路。”
“廢話,煙殼還放在那呢。”韓宣暗罵,繼續問道:“你是怎麼知道的?”
“她跟老公離婚後寫了本自傳,就是第一本《不懂拒絕的女人》,瞧瞧這名字,多有內涵。
她說她也構思過魔法小說,但是要上班,沒時間寫就放棄了。
而且樣貌和你描述的一樣,我去她籤售會時候偷拍的,你看看是不是她?”
韓宣接過照片,是羅琳沒錯。
再把目光投向她身後的廣告牌:年度最火言情小說家、風靡歐洲十七國、半年銷量四百五十萬冊……
默默掏出錢包,給了他三千英鎊做爲剩下的薪酬。
看來羅琳不用解救了,該火的還是火,以這種不一樣的方式。
悲苦的人寫言情,最能吸引人。
福斯摩爾道謝的話剛說完,頭頂傳來飛機低空飛行的聲音。
“這附近有機場?”韓宣問他。
“沒有啊,都大西洋了,哪還有機......”
轟的爆炸聲傳出!
窗戶被衝擊波震得粉碎,然後接連兩次爆炸聲響。
書架上的書掉落一地,把韓宣砸得齜牙咧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