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爹!我要回美國!”
“乖女,你這是搞什麼呀?我們現在的日子過的不是很好?”
“是很好,可我還是要去美國!”
“你就非要去找那個李夢楊?那麼大的美國,你怎麼個找法?而且,你能回三藩市?回去就一定被抓到工廠或者礦上去,對了,你是個姑娘,那沒準……我不說了,可那日子是人過的?”
“我不回三藩市,我要去紐約!”
“啊?”
一間滿是西班牙風格的建築裡,黃蓉正在跟她的父親黃三對話,他們倆還是穿着清朝的服飾,保持着自己的生活傳統,但不過,這個話裡的意思。
“我要去紐約,我去那裡請人幫我找夢楊哥!我不在乎花錢!”
“……”黃三已經不能說什麼了,他知道自己的女兒已經拿定了主意。
只不過這個說話的地方,是西班牙的建築只是這個建築的所在地是在巴拿馬!
巴拿馬?
對,就是在這裡,此時的巴拿馬雖然沒有什麼運河接通墨西哥灣跟太平洋,但是這個地方也是一個貨物的轉運站,美國東部跟西部的貨物,人員,基本上的經濟來往都是通過這裡,因爲這裡算是比較方便容易的,總比路上好過百倍。
黃氏父女之所以來到這裡,一方面是因爲加州的排華法案,不允許華人擁有財產,那不跑還行?
另一方面,這是利蘭·斯坦福的建議,因爲他們現在的主要生意就是番茄醬。
番茄醬的製作非常的簡單,基本上有個地方就能搞定,而巴拿馬,這裡不但是有此時美洲東西兩邊最便利的交通,而且還有原材料上的便利,這個地方搞番茄,糖什麼的,比加州方便的多了。
只是有一條,那就是這個巴拿馬也不是太安定,現在這裡屬於新格拉納達,正打內戰呢,不過,有錢開路,這些都可以擺平!
跟着黃氏父女來的還有大批的華工,所以,廠子馬上就建了起來,而這‘李氏番茄醬’已經是行銷全美,而且還在利蘭·斯坦福的幫助下開闢了歐洲市場,歐洲那邊現在就有一道名菜在流行,就是炸土豆條,番茄醬那簡直就是供不應求啊!
面對利蘭·斯坦福,黃蓉是半點兒讓步沒有,而且她就是認爲夢楊哥沒有死,一定要去找到他,至於在茫茫美國大地找一個人要花多少錢,黃蓉覺得自己賺的這些個錢都是夢楊哥的,就算是全都散了,她也不後悔!
……
同一時間的紐約,福布斯郊外莊園裡,李夢楊此時正陷入惡戰!
砰砰!砰砰!
其實,從那個YA片被拿出來,李夢楊就覺得自己跟這個福布斯家族不會善了,而當那個被自己卸掉過下巴的弗蘭西斯出現之後,那就沒有半點兒迴轉的餘地了。
幸虧李夢楊他留個心眼,知道赴毒販的邀請那準沒什麼好事兒,所以,他的那把小手槍,也就是兵工廠最新的產品,一直都被他藏在自己的靴子裡,這年頭的火器個頭都不小,而且當初搜身的時候李夢楊還利用了一個人的心理弱點。
那就是讓那個白人大漢發現他藏了武器,那大漢也就不會再做進一步的檢查了,他會覺得自己已經識破了別人的詭計洋洋自得,其實卻不知道,那是李夢楊故意讓他找到的。
最後,這把小手槍真的起了作用,伊蓮娜送過來的時候,埃莉諾還吃醋來着。但不過,李夢楊還是錯估了一件事,那就是此時美國有錢人的實力!
“你跑不掉的!”
“殺了那個混蛋!”
“撲街!滾出來!”
英語夾雜着粵語,至少有二三十號人在追殺着李夢楊,此時的戰鬥地點是福布斯莊園,李夢楊在打光了一輪子彈之後,勉強的衝出了大宅,已經有十幾個人死在了他的槍下,但是追兵依舊鍥而不捨!
“這些都是私兵吧?現在有錢人的日子真他媽讓人羨慕!”李夢楊心裡合計着,這幫人的戰鬥力不俗,人人有槍,而且這是個突發事件啊,就有這麼多人冒出來,如果不是自己的槍法如神,恐怕早就交代了,現在他藉着夜色藏在哈德遜河旁邊的草叢裡。
已經來到東部一段時間的李夢楊,自然知道這些個豪門都會圈養私兵,這也是爲什麼他之前對福布斯家族並不想撕破臉,可是逼到了那個辦法,就是個魚死網破,而現在看來,這些個私人武裝確實很厲害,要不是自己的行動太突然,估計就交代了!
不能硬來,他的子彈並不多,這還包括了從那個大漢身上繳獲來的火藥。但還好,初冬晚上的河邊霧氣繚繞,一時……
汪汪!汪汪!
“嗶了狗了!”李夢楊沒想到這幫傢伙竟然放大招,把狗給放出來了!
人可能還找不到他,可狗一定會發現他的,乾脆,先下手爲強!
砰!砰!砰!
李夢楊瞬間暴起,三槍解決了最近的三個私兵,然後便直往哈德遜河衝去!
“他在那裡!”
“追!”
“這個白癡!他死定了!”
汪汪!汪汪!
任誰都知道,在這樣的天氣裡,河水是冰冷刺骨,李夢楊藏在這裡無非是藉助霧氣,他的原計劃並非是要涉水泅渡,可是那些個狗沒多久就會發現他,目前唯一的逃命辦法就只有走水路了!
砰!砰!“哎嘿!”
運氣更不好的是,在跳入冰冷的哈德遜河之前,李夢楊感覺自己的腰側一疼,應該是中槍了,但還好,河水足夠冰冷,讓他暫時不那麼的疼。
嘩啦!嘩啦!
一條水線直射河心,李夢楊在穿越之前就有游泳的愛好,這是大學時上游泳課留下的遺產,這個技能有一點好處,就是隻要學會了,那一輩子,哦不對,是兩輩子都不會忘。
但,真他媽的冷!
“老天爺保佑!在我凍僵之前能游到河對岸!”李夢楊頭一次感覺不到什麼信心,他之前從來不把自己的命運交給什麼上天的,但這回……
嗚!
“操蛋!!”
真的是屋漏偏逢連夜雨,一艘大船破開濃霧直朝着李夢楊的方向駛了過來!
……
許英士靠着一扇華美的木門坐倒在地,他的身下有很多的水漬,這應該是尿,騷氣刺鼻,他眼神呆滯的望着斜上方,腦門那裡有一個大大的血洞!
阿蘭·平克曼認真的觀察着這個叫許英士的華人死者,他之所以如此的認真,就是因爲他發現這個死者有些與衆不同,那就是腦門上的血窟窿跟其他幾位死者的不一樣,比較大。
不要小看這個不同,往往一些個案件就是因爲一些個細小的蛛絲馬跡才得以告破的,所以,阿蘭·平克曼纔會如此的認真。
“兇手是個華人,最後的死者也是個華人。至於**,應該是這個華人被嚇到了,這證明了他是最後死亡的,他看到了其他人的死,於是,他被嚇的**了。而這個傷口如此的大,這說明用的武器是不一樣的,爲什麼要用這樣的武器呢?……顯然,是爲了讓這個死者更痛苦,傷口大嘛……那這說明,兇手可能跟這個死者之前有仇怨……”阿蘭·平克曼在自言自語着。
不得不說,他的分析總體還是很正確的,至於那個傷口大就更痛苦,其實是受限於現在的醫療水平,人們根本就不知道大腦內部是怎麼一回事。
福布斯家族這樣的名門出了如此重大的殺人案件,那紐約市政府自然就坐不住了,要知道,這可是一個名門望族差點兒被剷平了呀,太恐怖了,如此兇案怎麼能姑息養奸?
於是,他們用最快的速度找到了最好的偵探,阿蘭·平克曼,而平克曼先生也沒有讓他們失望,只是一個簡單的現場勘察就得出了一個非常驚人的結論。
“先生們,我現在知道兇手是誰了!”
“嗯?”
此時大家還在案發地,也就是福布斯大宅的客廳,一幫警察,法醫,甚至還有畫家,他們在描繪現場,這幫人都被鎮住了,這個平克曼也太厲害了吧?這麼快就找出了兇手?
“先生請說!”福布斯家族的遺孀還在,她們哭的是眼睛通紅,此時聽到了偵探先生竟然找出了兇手,這太好了。
要知道,昨天的事情也是奇怪,整個福布斯家族除了死掉的人,竟然沒有一個人知道那個殺人犯,就是被請到家中來的人到底叫什麼,只知道他是個華人,而且知道這個人的樣貌,但是。
福布斯家族跟華人交往非常的密切,而且這個年頭的樣貌描述離譜的很,這完全就是大海撈針呀,所以,平克曼的這個消息,絕對是讓人振奮的!
“夫人請節哀。”平克曼很享受此時的感覺,這是一種衆人期盼的感覺,他就是期盼的焦點,於是,他很是享受了一番,又用一種平淡的語氣說道:“這個殺人兇手,應該就是大盜克林特·伊斯特伍德!”
“什麼?!”
所有的人都驚呆了,因爲在他們的腦子裡,克林特·伊斯特伍德,那是個白人大盜好不好?華人?
怎麼可能?就我們白人還能被那麼弱小的華人給搶劫了嗎?不都是我們白人搶他們華人的嘛,不是嗎?
所以,剛剛還對平克曼報以崇拜眼神的衆人,此時都好像看瘋子一樣的看着他。
“你們,你們……”平克曼的那種感覺沒有了,他感受到了侮辱,“克林特·伊斯特伍德是個華人!我有確實的消息!你們都想錯了!那個混蛋就是一個華人!華人!”
“……”現在在場的所有人都在考慮,是不是應該找個醫生來給這個偵探看看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