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艱難地從充滿了腐木味道的地上爬起來,光赤的身子移向洞口。
臥槽!
好大的一顆樹,竟然在樹洞中安家。
擡眼看向星空,天上的月亮居然有磨盤般大小,難道遠古時期,月亮離地球的距離,居然有這麼近?
……
胡亂地吃了幾塊原始人留在洞中,不知名無滋無味的獸肉,又喝了幾口泥罐中的清水,總算是恢復了幾分力氣。
坐在黴爛的獸皮上,看着洞外陌生的世界,不由得愁腸百結。
回到未來,他知道不太現實,這種地方上,上哪裡再去找一個宇宙黑洞,但想要在石器時代生存下去,作爲一名現代人類卻是困難重重,
首先,他適應不了不穿衣服,光着腳丫在叢林中狩獵,更讓他感到爲難的是,根本吃不慣無油無鹽,燒得焦糊的獸肉,別說再去找一個不刷牙,不穿衣服的原始女人當老婆。
天漸亮,森林裡升起了霧靄,富含氧分的新鮮空氣,讓不知的小動物顯得格外有激情,一大清早就開始繁殖後代。
郭明鐸正看得起勁時,發現有人順着藤蔓紡織的梯子,向樹洞這邊攀爬,他知道,這應該就是救他性命的原始人。
突然意識到自己還光着身子,一時又找不到遮掩之物,不得已,便將泥罐裡的清水倒掉罩住下半身。
原來是昨天才見過的豁嘴老漢,郭明鐸儘量不去看他用樹葉遮擋的下休,扯了扯臉皮,露出哭一樣的笑容。
老漢看了他一眼後,竟然用他聽得懂的話語問道:“小夥子,你是哪個部落的?怎麼會被天火波及到了……”
郭明鐸頓時驚疑不定,難道在石器時代,語言竟然進化到如此地步?
老漢的問話實在不好回答,半晌後,才試着說道:“家鄉遭了大災,我出來逃荒……”
老漢越聽越疑惑,部落從來都是看天吃飯,什麼災不災的,難道是平原上的種植戶,也不對呀,平原離這裡太遠,逃荒也不會逃到這裡來。
這時,樹洞中又爬上來一個十幾歲的女子,一來就用十分好奇的眼神盯着他,目光中沒有一絲羞澀之感,大膽而又潑辣。本小說手機移動端首發地址:
年經雖然不大,但身體已經熟透了,飽滿得象木瓜似的胸脯掩藏在青翠的樹葉下面巍巍顫抖,隱約可見,十分誘人。
這時,郭明鐸藏在泥罐下面的東西,不合時宜地挺立了起來,他下意識地用雙手緊緊抱住泥罐。
女子這才發現,部落裡珍貴無比的泥罐罐,居然被這個陌生人罩在那物上面,頓時發出雌虎般的嚎叫,上前一把搶奪過來。
仔細檢查一番後,見泥罐並沒有損壞,這才放下心。
看了一眼他那根沒有見過陽光,高高聳立的玩意兒後,憤怒地喝斥道:“這是阿爺用十頭長毛豬從平原換回來的寶貝,弄壞了你可賠不起。”
雙手無法遮住下面的玩意兒,他只得重新溜進獸皮裡面,用無辜的眼神看着闖入樹洞的兩個原始人。
“爺爺,這個怪人是從哪裡來的。”見他舉止怪異,女子調過頭來問老漢。
老漢盯着這名陌生的年青人,渾濁的眼中卻透出異彩。
……
就這樣,郭明鐸在原始部落裡安了家。
衣服是沒的穿了,只得學着用樹葉來遮擋重要的部位,爲了防止腳底板受傷,他還用厚實的樹皮綁紮腳底,刷牙也免,不然被原始人當猴一樣圍觀,再說每天累死累活,沒那個精力,也沒那個心性。
原始人根本就沒有隱私的概念,拉屎時也不迴避,脫褲子的麻煩都省了,當着他的面,就蹲在地上撲哧撲哧地解決,一開始還不明白怎麼回事,直到聞到令人作嘔的臭味,他才醒悟過來。
他想找個地方方便,這些該死的原始人滿世界地尋找,喊着“多命哥”就來到了他的身邊,竟然盯着他拉,有時還和他排在一起拉。
“勞動光榮”這個神聖的稱謂,被原始人表現得淋漓盡致,男女老少,在這裡竟然找不出一個閒人。
用豁嘴老漢的話講,活着就是爲了幹活。
他只得每天扛根一頭磨得尖尖的硬木棍,被族長驅趕着,跟在一羣原始人的後面,參與森林裡的狩獵活動。
這些該死的原始人,不僅狩獵時兇殘無比,打起架來也不要命。
各部落間的獵手經常爲爭一頭長毛豬而大打出手,拿着磨尖的硬木相互捅對方的身子,勝利的一方會用石斧將對方的腦袋砍下來當球踢,並將鮮血塗滿整個身子以顯示自己的英明神武。
狩獵返回的途中,相互間經常比起那玩意兒的粗長,勝利的一方會興奮地握着那玩意兒滿世界地炫耀,如同驕傲的公雞。
剛開始參加狩獵時,郭明鐸都差點崩潰了,各種稀奇古怪的事情層出不窮,弄得他坐立不安,神經都變得有些不正常,這樣一來,他反而被原始人所接受。
那名叫玉兒的原始女子,不僅胸脯碩大而且身體也非常健壯,是獵手之間經常爭論的對象,只要有了空閒,這些粗野的原始男子就會圍繞她爭吵不休。
“哥命多,族長是不是打算將玉兒給你了?”豪格將長毛豬換了一個肩頭後,杵木棍趕上幾步後,擔憂地問道。
身上掛着兩隻黃羊的莫離笑道:“豪格,別做夢了,族長就是不將玉兒送給哥命多,也輪不到你,玉兒洗澡時,嘿嘿!可是我莫離在身邊相陪。”
“那還不是你死乞白咧地趕上去的,說什麼山泉邊有大蟲出現,花兒去洗澡時,你咋不去陪?”豪格抹了一把臉上的人血,翻着白眼反駁道。
郭明鐸懶得聽他們白癡般的對話,可只要一想起玉兒那對碩大的木瓜就有些口乾舌燥,若不是族長看管得嚴,說不定真的有機可趁。
“我叫郭明鐸,不是哥命多,哥也只有一條命。”郭明鐸提着一隻兔子停了下來,再三強調道。
“知道、知道,哥命多嘛。”原始人發音不清,性情粗野,但對他這個外來人倒還是挺和善的,隨口附和道。
族長就是豁嘴老漢,名叫洪桑,所以這裡也叫洪桑部落。
在這片狩獵區,周圍一共有五個部落,部落與部落之間,爲了爭奪狩獵場經常打架。
他來到這個原始部落不到三個月的時間裡,大大小小竟然經歷了七場戰爭,洪桑部落死了三個人,傷了五個,二百多人的部落,竟然不見有人掉眼淚,就連死了兒子老爸,也都沒事人似的。
他帶着滿腦子的疑惑,去問稍稍有些正常的族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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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桑詫異地看着他說道:“殺了我兒子,我再殺回來就是,難道死了人就不再吃肉了,不去守住自己的狩獵場?”
郭明鐸徹底無語。
仗這麼幹下去,何時是個頭?他就是真的叫哥命多,恐怕就是有再多的命,也不夠在這裡揮霍的。
爲了避免和別的部落打仗,他絞盡了腦汁終於想到了一個不錯的主意。
這次狩獵回來後,他找到洪桑,說道:“族長,部落裡唯一的寶貝,泥罐罐我也會做。”
洪桑早就看出這個外地人不止是懶散,而且還惜命,聽了這話後,狐疑地看了他一眼,張着豁嘴問道:“是從平原學來的手藝?”
郭明鐸沒有絲毫的難爲情,面色一正,盯着他牙縫裡面的肉屑說道:“一個泥罐罐值十頭長毛豬,還得十個壯漢揹着走上千裡的山路,才能掏換得回來。”
族長反覆思量,狩獵打仗時,有他不多,沒他也不少,影響不了部落的生存大計,但要是真能做出泥罐罐來,洪桑部落可就是擁泥罐罐數量最多的部落,到那時,山裡的那些小部落就會主動和他們合併,組成一個更大的部落。
就這樣,他成了部落裡唯一不參加狩獵和戰爭的年青人。
很快,他在部落附近,用石鋤挖了一口窯洞,木材倒是不用發愁,漫山遍野都是,倒是做泥胚時傷透了腦筋,不是被太陽曬開了裂縫,就是突如其來的一場山雨,將晾乾的泥胚毀之一旦,十多天過去了,愣是連點火的機會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