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放下心的熊越頓時變成了一隻蒸螃蟹,整個臉都紅彤彤的,羞得恨不得立馬就跑掉。
李春喜說:“熊越挺好啊,怎麼了?”
兩個人的態度還真是截然相反,李春喜顯得坦坦蕩蕩,而熊越就比姑娘還害羞。
沈洛便說:“那你覺得熊越是爲啥沒有女朋友呢?”
“還能爲啥?太害羞唄!我很少看到他跟女孩子說話。”
“那他的優點有什麼?”
熊越是典型的那種高智商低情商,失敗之後,竟然不想回家,就在外面流浪了,如果是常人,肯定會擔心家裡的年邁的父母,熊越卻說怕家裡人笑話,誰會笑話呢?
李春喜意識到了什麼,看了沈洛一眼,說:“就是聰明唄,我覺得讀書厲害的人,都挺聰明的。”
熊越的學歷可不低,所以他才能夠總攬了醫院網站維護的事情,醫院的網站也逐漸發展成一個養寵者的聚集地,除了領養了醫院動物的人會定期發佈動物的照片,其他的人也會分享一些自己的養寵趣事和心得,如果有新手加入,大家都會十分熱情的歡迎,新手有任何問題,許多人都會熱心回答,論壇的氣氛十分好。
因爲網站的興起,沈洛紅娘的業務逐漸沒落了,因爲許多人主人都在論壇上尋找合適的寵物對象,還好沈洛也忙的沒時間顧得上這些,不然他還真是要心疼啊,少一對就少了一對的謝媒錢。
熊越這傢伙羞得都不敢擡頭了,估計他也分不清這是客氣客氣,還是真的誇獎他。
沈洛點頭:“確實,我們醫院裡的學歷,就他最高了。”
這次的試探,沈洛覺得李春喜對熊越並沒什麼意思,熊越這孩子可能就是單戀了。
王偉也跟熊越一樣,當初多害羞的一個人,還自卑,爲了他和李倩的事兒,沈洛也是操了不少心,兩個人能夠成,還主要是李倩對王偉也有意思,但是這裡,李春喜沒那個意思,沈洛也不好多說什麼了。
彭順坐在那裡,一隻用刀在雕什麼東西,還沒成型,也看不出是個啥。
過完年,就只有彭順一個人在醫院裡住了,王偉在這一年裡,把晚上要注意的事情都告訴彭順了,彭順也做的不錯,王偉才放心地去結婚了。
彭順話不多,可是一雙手就不能閒着,幹完活,他就坐在那裡幹自己的事兒,以前是一天到晚就撿垃圾,按他自己的話說,見到一個空瓶子,比見到一張錢還要高興,就跟撿到寶了一樣,如果不去撿東西,心裡就不踏實。現在是不幹點活兒,心裡不踏實。
也不知道是生來就比較有天賦還是怎麼,許多東西經過彭順一弄,還真挺不錯的。
王偉結婚,彭順用自己撿來的木材做了一個小圓桌和配套的椅子,刷了一層清漆防水防腐,顯得十分有味道,比買的實木桌子還要好看。鄭嘉美看了特別喜歡,說很有宜家的風格。
平時,除了幫鄭嘉美做點拍照用的場景的東西之外,他自己也做一些東西,有點藝術氣質的,都讓鄭嘉美放在孫琦那裡賣了,給彭順賺點外快。
當然彭順現在也四十多了,也沒想過要找媳婦的事兒,他那隻狗,如今也是長了不少白毛,每天就趴在他的腳邊打盹兒,眼看着就是越來越老了,離離世的時間也越來越近,彭順也就越不想離開他。
“春喜,李倩是叫了你去做伴娘吧?”
“是啊,我的提前一天過去準備着,我跟你請過假的。”
“嗯,記得好好保護自己,人家要鬧伴娘,你就跟王偉說,要是王偉不保護你,回來我饒不了他。”
沈洛參加的婚禮是甚少聽說有鬧伴娘的事兒,李金珠和劉雲峰那個時候沒有鬧,後來的馮媛媛也沒有鬧,他們也是婚禮當天晚上開了趴,一羣年輕人在一起喝酒唱歌啥的,玩的挺高興的。不過沈洛沒去就是了。
王偉的婚禮是一李家那邊的親戚爲主,而王偉這邊則是以醫院的員工爲主,充當王偉的家人,李春喜的伴娘,沈洛就擔心李家那邊有鬧伴娘的習俗,讓李春喜吃虧。
李春喜咧咧的說:“我纔不怕呢,到時候我身上藏一些釘子啥的,誰鬧我我戳死誰,說我破壞婚禮的,我還說見紅了是日子紅紅火火呢!”
沈洛也就放心了,這丫頭也不會讓自己吃虧的。
王偉的婚禮定在大年初六,大年初六醫院就先關門,全部參加王偉的婚禮。
沈洛作爲王偉最重要的人,陪着王偉去新房接了新娘到了酒店,因爲李倩家在鄉下,而婚禮在市區舉辦,所以就先家人到市區住一晚,其他的親戚包了車接過來的。
張新仁、熊越和餘強是作爲伴郎幫忙招待客人的,像沈洛、大刀等這樣的已婚人士不適合做伴郎,就在婚禮上幫忙了,倒也沒什麼很多事兒,酒店負責酒菜,婚禮流程有婚慶公司。
李倩家的親戚還不少,兩輛大巴車,還有一些人坐在過道中間,才全部拉來了,當然也不乏有人是因爲反正免費坐車,所以乾脆來吃一頓。
再加上李倩的同事朋友之類的,三十桌還不算多。
當了新郎的王偉看上去是喜氣洋洋的,李倩穿着婚紗,披着一件白色的毛絨絨的披肩,小兩口一起站在門口迎接客人。
沈洛給包了一個大紅包,也沒什麼事兒,就先上酒店入席了。
這是沈洛第一次見到李倩的爸爸媽媽和弟弟,一家人都是大臉盤兒小眼睛,一看就是一家人,整個就是一個風格的。
李倩的媽媽笑得很開心,她爸爸在旁邊高談闊論,招呼客人,弟弟好像還是高中的,沒法幫忙招待客人啥的,就跟一堆年紀差不多大的親戚在一起。
沈洛坐那兒,就聽到隔壁桌有人在聊。
這些人看着應該是李倩那邊的親戚,就聽到他們在說關於李家的事兒。
“李滿德真是生了個好閨女。”
“誰說不是呢?我聽說彩禮給的不少。”
“這男孩子是沒爹沒媽的吧?”
“是啊,所以李倩嫁給他,沒有公婆管着,這男孩子又能賺錢,所以說李滿德生了個好女兒啊!”
“新房你們去看了沒?”
“還沒去看呢,聽說很氣派的房子,什麼都是新的,幾十萬呢!”
“這男的看上去一般般,沒想到是個厲害的。”
“可是以前不是聽說不同意李倩嫁嗎?怎麼又同意了?以前那婆子還跟我們說男的沒錢,不讓李倩嫁來着。”
“不曉得,好像是幹了啥事兒發了財吧?反正現在有房子了,不僅給了李倩五金,還給她媽媽買了金戒指和金耳環,李倩過年的時候還說,讓她弟好生讀書,考上大學給買電腦呢!”
沈洛在一邊聽得也是哭笑不得,這些人總是想着一場婚姻裡能夠得到什麼,結婚的對象是不是有錢,很少有人關心對方是不是真的是好人,脾氣好不好,性格好不好,婚後日子好不好過之類的。
十一點多客人就來的差不多了,婚禮依舊是十二點開始,依舊是十分流行的那一套,什麼改口紅包,敬茶之類的,沈洛心想着如果自己的婚禮這麼搞,那些賓客們估計飯都吃不下了,畢竟不是每個人都能夠接受兩個男人親親的。
到最後,主持人正要宣佈宴席開席,沒想到王偉拿了麥克風,說:“我想請一個人上來,說一些話。老闆,放下筷子,上臺來一下。”
沈洛正伸着筷子要去夾一塊雞肉呢,結果猛地來這麼一句,沈洛還有些懵,在鬨笑中放下筷子,上了臺。
沈洛一上臺就覺得燈光太刺眼了,眯了眯眼睛還覺得有些難受。
王偉說:“在座的大部分人可能不認識,這是我的老闆,也是我當哥哥的人,十年前,我沒錢讀書了,就跑到市裡來,想要找份工作,結果別人騙進了傳銷,傳銷組織見我無親無故,有把我丟了出來,因爲我身上賺不到錢麼。那個時候我是很餓很害怕的,那個時候我才十四歲,坐在路邊想,我肯定要餓死了。是我老闆把我撿了回去,給我飯吃,給我衣穿,給我活幹,雖然每個月的工資也不多,有時候還開不出來,要欠着,可是我很謝謝老闆,如果不是他,我已經死在路邊了,也就沒有今天這場婚禮了。”
這些事兒沈洛倒是記得,那個時候他還奇怪呢,這年頭怎麼還會有人無家可歸,會餓死在路邊,畢竟這年頭工作也好找。
“現在,我有房子住,有了一點錢,還娶上了我喜歡的女孩子,對我來說,改變我的命運的人,就是我的老闆,藉着今天這個機會,我想跟老闆說:老闆,謝謝你!以後,我會繼續好好幹活。”
說完,王偉還鞠了一個躬。
這個時候,不管是知道詳情的還是不知道詳情的,都拼命鼓掌,反正這番話挺煽情的,估計他們也不知道,王偉這話說得有多真。
沈洛倒是很清楚,對於王偉來說,當着這麼多熟悉的或者不熟悉的人的面,說出這樣一番話,有多難。
沈洛扶着王偉的肩膀讓他站起來,說:“我知道啦,咱們兩還這麼客氣作甚?有你這個弟弟,我也是巴不得呢!”
沒有誰爲誰做什麼是應該的,只有是心甘情願的,沈洛救王偉,也是出於良心和道義,現在更是出於一種類似於兄弟的感情了。
今天王偉結了婚,標誌着他步入了一個新的人生階段了,沈洛也管不了那麼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