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乾笑了幾聲:“你這丫頭,倒是心急。行,你今天先跟着前輩們熟悉熟悉環境,就當實習了。”
說着,指揮手下帶宋宋去換工作服。
看着宋宋的背影,經理撫着鬍鬚:“總覺得這女孩兒怪眼熟的!”
廢話,他下午剛見過,當然眼熟了!只不過,那時候宋宋是來赴宴的客人,此時是打工妹,他根本不會把兩者聯繫到一起去罷了。
==
宋宋在帝歌工作了一週。
每天第一個準時來上工,最後一個走,工作的時候態度很認真好學,沒多久就把賭石場的規矩摸得一清二楚,那些鑑寶師都很喜歡這個小女孩,她不僅給來賭石的客人端茶倒水陪聊天,稍微空閒的時候,還幫他們切石頭、打下手,從不叫苦叫累。
因爲眼明手快,又工作賣力,脾氣溫和,宋宋只工作了一週就拿到了帝歌的長期聘用合同,而且順利地,領到了第一週的工錢。
一千四百塊。
她留下四百塊做生活費,揣着一千塊錢,準備去商場買衣服。
這個週末,就是她人生第一場新書籤售會了,娜姐已經催促過幾次,讓她趕緊準備。
需要她自己購買的物品裡,名牌簽字鋼筆,她實在買不起,都好幾萬一支,她便借了帝歌經理的那支筆,因爲人品好,信譽好,經理愉快地借給了她,甚至都沒有讓她打借條。
那支筆很有來歷,是“派克”牌子的,18K金的特別版,據說市價10萬元,而且名字也很霸氣,叫做“世紀元首”,是帝歌大老闆,獎勵給經理的,意義非凡。
能借到這支筆,也算是宋宋的人品,得到上司的超級認可了,她很感恩,因爲怕丟掉,特地隨身帶着,精心保管。
筆的問題解決了,如今就差衣服裝扮了。
她不打算做太誇張的造型、弄太複雜的妝容,因此決定省下請化妝師、造型師的這一筆錢,直接用有限的資金,去買一套看得過去的新衣服便好。
於是這一天上午,她沒在家畫畫,而是揣着一千塊錢,去了帝國大廈,買衣服。
隨意看了幾家,她才發現,如今的行情,比她想象的要昂貴許多,一千塊,根本買不到什麼禮服!
就連一個普通牌子的,稍微像樣點的裙子,竟然都上千了,她這點錢,實在是不夠看,太寒酸。
宋宋嘆了口氣,心想要不就算了,回去大膽一次,穿那神秘男人留下來的那套衣服吧,雖然不是禮服,但簡單大方,總歸不會丟人,再配一條色彩明亮點的絲巾點綴下,也算是有些職業風範,風格別緻,又不會太隨便。
這個念頭一冒出來,她鬆口氣,果然那些昂貴的上流社會禮服打扮,並不適合她,她還是低調平凡一些比較安心。
心情輕鬆起來,她隨意地踏入了一家店,因爲看到櫥窗裡的絲巾很好看,便問服務生拿了幾條比較着。
正在細細挑選,卻聽身後忽然有人叫她:“宋宋?”
這聲音讓她的好心情一下子打了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