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劍鳴一個人開着車,晃晃蕩蕩的行駛在長長的柏油路上。
本來,陸子峰要再次結婚了,他怕沈曉燕心裡不好受,所以才暗暗地跟着她,準備好好的跟她聊聊人生,開導一下沈曉燕。
可是,結果卻令侯劍鳴大出意外——不是他在開導沈曉燕,反而是沈曉燕在開導他。
沈曉燕給出了侯劍鳴另外一番他不曾去想過的,和他一度認識截然相反的解釋,讓他心中莫名的驚訝和感慨。
這些都算不得什麼,最讓侯劍鳴爲難的是,沈曉燕最後臨分別時的那句話。
林芷韻有可能在豐州市!
此刻,林芷韻,完全就像一顆刺,深深地紮在陸子峰的心頭,也紮在沈曉燕,甚至是紮在侯劍鳴的心頭,輕輕一動,就讓人倍覺疼痛。
侯劍鳴心中難以抉擇,他知道,陸子峰一度爲此事很受傷,很長一段時間內無法抹平心中的痛,並且到處找尋林芷韻的身影。
此刻,林芷韻似乎是有了音信,但陸子峰也將步入人生的第二次婚姻,這個時候,自己能將林芷韻的事情告訴他麼?
說與不說,只在侯劍鳴自己的一念之間,但是這一念之間,卻牽扯了太多,一個男人,兩個女人,三個人之間難分難解的愛情糾葛。
侯劍鳴明白,若是他將這件事情告訴了陸子峰,陸子峰放棄跟宋甜兒結婚,轉身去找尋林芷韻。或許,林芷韻和陸子峰會有一個好的結局,但無疑宋甜兒就會杯具,她會恨自己。
但侯劍鳴心中最擔心的是,陸子峰放棄和宋甜兒結婚,轉身去找尋林芷韻未果,再回頭的時候,宋甜兒也已遠去,那更是大大的悲劇收場,自己無意中就毀了好哥們的一樁美事。
想着這一切的種種可能,侯劍鳴徹底的猶豫了。
想到沈曉燕這段時間要去豐州市看看,而陸子峰結婚還有段時間,與其這麼擔心來擔心去的,還不如等沈曉燕找到了林芷韻再說。
最終,侯劍鳴決定暫時不告訴陸子峰。
侯劍鳴卻怎麼都不會想到,就是因爲他這麼一個決定,在豐州市卻發生了另外一件事,一件讓他和陸子峰,以及沈曉燕都大跌眼鏡的事情。
……
林沐風從來都很低調。
在別人眼中,林沐風平淡的不能在平淡,放在一大堆人中,平淡無奇的裝扮,除了長得稍稍帥氣一點點之外,再無其他長處。
任誰都不會想到,這麼一個幾乎被人忽略掉的人,會是豐州市堂堂市長的公子。
林沐風真的很低調,那些跟他一起從小學讀書直到大學畢業的同學,都沒有幾個人知道他的家世,因爲他從來不在別人炫耀這些。
無疑,這是一個富2代、太zi黨橫行的年代,但林沐風卻不屑與這些人爲伍,因爲他清楚,父輩的挾持只能逞一時之威風,而自己肚裡若是沒有半點墨水,父輩這棵參天大樹一旦倒塌,那籠罩在頭上的一切光環就會蕩然無存,而且還會處處遭人鄙視。
林沐風一直認爲,父輩的榮耀,是屬於父輩的,跟兒孫沒有任何的關係。而自己的價值,是要通過自身不斷地辛苦努力去獲得。
所以,林沐風在大學畢業之後,放棄了
那些一個個爲接近自己父親而替自己謀求工作的達官貴人的邀請,更是拒絕了媽媽讓爸爸託關係想法,完全憑着自己的能力,拼了兩年,終於考取了一個自己喜歡的在林業局上班的職位。
儘管,相比那些工商局了、稅務局了,等等政府部門,林業局的小公務員不算什麼肥差,沒有多大的油水可撈,但林沐風卻是乾的滋滋有味,深得上司的喜愛,當然,也讓林正南很欣慰,欣慰自己的兒子很有骨氣,很懂事。
林沐風很有骨氣,做事有自己的準則,更具正義感。然而,在這個社會裡,大多數人都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有正義感的人,到頭來會傷到自己。
早上上班的時候,林沐風在乘公交車的時候,遇到了幾個扒手,幾個職業慣犯。
當然,因爲是上班高峰期,所以,很多人都急着去上班,更有很多人是一手拎着肉包子,一手拎着豆漿,根本就無暇照看自己的口袋和包包。
因爲車廂內人流擁擠,再加上堵車,公交車一路都是晃晃悠悠的,乘客一個個都是前胸貼後背,搖晃着摩擦來摩擦去,這更給扒手了可趁之機。
在林沐風身邊,是一個衣服有些過時的老婦人,手裡面大包小包的提着東西,看樣子應該是從鄉下進城來看自己的子女的,因爲她拿的東西實在太多,根本就無暇照看自己的錢包。
千不該,萬不該,老婦人選擇了上班高峰期的時候坐車。而這幾個黑心的扒手卻根本不顧及這是個什麼人,在他們眼中,只有錢,不管是什麼人,即使是乞丐,只要他們有機可趁,可以從對方身上摸到錢,他們就會出手。
當扒手輕輕的撥開老婦人的層層包裹的口袋,只差那麼一點點就要把用手帕裹着的錢勾出來的時候,林沐風不經意的發現了,輕輕地推了推老婦人,道:“阿姨,你的錢包快掉出口袋了!”
“哎呀,還真是的!”老婦人刷的一低頭,伸手將錢包又往口袋裡面塞了塞,確保不會再滑出來,纔將手輕輕的掩在口袋上,感激的笑了笑,露出一個樸實純潔的笑容,“謝謝你啊,小夥子……”
那個滿以爲就要得手的扒手在林沐風提醒老婦人的時候,嗖的收回了作案的罪惡之手,恨恨的瞪了林沐風一眼,林沐風卻像是沒看見一半,只是衝着老老婦人淡淡的笑了笑,“沒什麼。車上人多手雜,您自己當心點!”
很快車到站了,林沐風完全無視那幾個惡狠狠的瞪着他的扒手,只是衝老婦人微微一笑,便下了車。
當然,林沐風卻沒有發現,在他剛下車之後,那幾個扒手也跟着下車,只是遠遠地尾隨着他,看着他到上班的地方爲止。
……
月色如水,淡青色的月光水幕般的傾瀉,籠罩在林沐風的身上,身後,拖出了一個長長的影子,格外的蕭瑟。
林沐風剛和幾個朋友一塊喝了酒,渾身正散發着濃烈的酒味,被蕭蕭的晚風輕輕吹拂,整個身影有些搖晃。
有些事情,或許是註定的,無法逃避。
本來,那幾個狐朋狗友看到他有些不勝酒力,腳步輕浮,待散夥後便替他招了一輛出租車,付了錢,要司機直接將他送回家去。但司機剛開出去沒多遠,林沐風卻要司機停車
,一定要自個兒步行回家。
天大地大,喝醉酒最大。看着林沐風似醉似醒的模樣,司機只怕林沐風會跟他鬧起來,便將林沐風那幾個朋友的千叮萬囑拋諸腦後,讓林沐風獨個下了車。
林沐風下了車,沿着大馬路邊上一個人一步三搖晃的走着,他怎麼都沒有想到,他這隻醉貓已經被人給盯上了。
行到半路,林沐風忽然有了濃濃的尿意,看到旁邊有條深邃漆黑的小巷子,便一頭紮了進去,將積蓄了一肚子的酒水緩緩的排泄了出來。
正當林沐風撒完尿,口中長噓一口氣,準備大呼舒服的時候,屁股上卻已經重重的捱了一腳,緊接着便一個大馬趴趴在了地上。
自己被人偷襲了!
林沐風腦中閃過這麼一個念頭,整個人也一下子變得有些清醒了。
林沐風迅速的送地上爬了起來,轉過身靠在了牆上,放眼身後,搜索着襲擊自己的人。
儘管夜色很淡,但藉着大馬路上傳來的暗黃色的微弱燈光,林沐風還是看清楚了,襲擊自己的一共有三個人。
儘管說已經快要接近深秋,夜裡有些微涼,但眼前這三位顯然是不怕凍得主,三個人不約而同的都是身着黑色小背心,胳膊上亂七八糟的紋着張牙舞爪的似龍似蛇的小東西。
一條窟窿加窟窿,補丁蓋補丁的的牛仔褲,染得火紅的頭髮,再加上耳朵上那隻小小的耳釘,似乎在告訴林沐風,他們是黑社會。
就在林沐風打量着三個傢伙的時候,其中一個矮的像冬瓜的傢伙完全不注意保護環境衛生,恨恨的吐了一口痰在地上,得瑟着肩膀,身子一晃一晃的靠近林沐風,“臭小子,還記得老子不?”
林沐風還有些醉意,但經過剛纔那一腳,腦袋卻清醒了許多,望着眼前這個來勢洶洶的傢伙,他努力的撕扯着記憶,總覺得有些熟悉,卻總想不起在什麼地方見過這個傢伙。
看到林沐風有些記不起來的樣子,矮冬瓜輕輕地彈了彈手中的菸灰,冷笑道:“怎麼着,大英雄,前幾天剛在公交車上壞了老子的好事,這纔沒幾天光景,居然就往到腦後去了?難道說你又去做什麼好人好事,把老子給忘記了?”
經矮冬瓜這麼一提,林沐風豁然記了起來,眼中一凜,道:“原來是你!”
“沒錯,是我!老子堵了你好幾天,今兒個好不容易纔逮到機會,你自己就認栽吧……”矮冬瓜淫賤一笑,一招手,伸手兩人便圍了上來,對着林沐風拳腳相加。
林沐風雖然不是什麼武林高手,卻也不是任人宰割的,第一下是沒有防備,被矮冬瓜暗算了,此刻,儘管正面面對三個傢伙,卻是毫不畏懼,奮起反抗。
有道是雙拳難敵四手,加上林沐風本來就多喝了幾杯,雖然腦袋還靈光,但手腳上卻是慢了許多,不太聽使喚。
沒幾分鐘光景,林沐風便被三人打倒在地,軟綿綿的躺倒在地上,被另外兩個小混混緊緊地按在地上。
“臭小子,還反抗?”
矮冬瓜緩緩地貼了上去,蹲了下來,伸手輕輕的拍打着林沐風的臉蛋,嘿嘿笑道:“小子,知道不,這年頭,英雄是不好當的。想當英雄的人,都去見了雷鋒。”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