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採月開心地說道:“嗯,是不少,這樣吧,收蕨菜我根本就沒出什麼力,我的那份分紅就不要了,你們三人商量着分,只把我的本錢給我就行。”
週六紅和柳翠香齊當然不同意,柳翠香道:“這可不行,我們是打着你的名義纔敢收蕨菜的,不然連鹽都不敢買,你出官文出本錢,又是你想出的路子,怎麼可能不給你分錢。”
週六紅也道:“是啊,雖然這邊分的錢比你酒樓賺的差遠了,但也是你應得的,你要是不要,讓我們怎麼過意得去,你是還是該拿多少拿多少。”
姜採月想了想,說道:“那這樣吧,你們把我的那份兒算出來,分給我娘吧,畢竟收蕨菜的時候,有事情都是我娘照應的,現在賣的時候又是我哥幫着賣,他出的那份力也都算到我娘那兒,哥,你沒意見吧?”
姜盛喜的笑容有點幹,卻還是點頭說道:“沒意見,沒意見,其實都應該是你的,我和娘都是給你幫忙的,你自己就拿着算了。”
“沒事,我現我在賺錢了,給娘理所應當,白給她她又不會拿,這樣給她算分紅,她比較容易接受。”
姜盛喜撓撓頭,說道:“那我就不知道了,你還是回頭跟娘說去吧。”
說完到外面馬車上拿東西去了。
週六紅看了看,隨後跟出來,對在馬車上往下搬空木箱的姜盛喜說道:“喜哥,月兒說把錢分給姜嬸,你是不是不高興了?”
自從和許趕生和離之後,週六紅便改了對姜盛喜的稱呼,不再叫他姐夫,和柳翠香一樣叫他“喜哥。”
姜盛喜回頭說道:“沒有啊,怎麼會呢,我就是覺得娘花的錢應該我給,不應該讓她出。”
雖然他不承認,但是週六紅知道他心裡肯定有點彆扭,覺得姜採月疏遠他這個親哥哥,便繼續說道:“喜哥,你別誤會採月,其實她這樣做也是爲你好,她把錢給姜嬸,不就等於給你了,只是如果直接放進你手裡,你肯定守不住,給你多少沒多少,那她的心思不也都打水漂了,放在姜嬸手裡,最後該是你的時候,不都是你的。”
她的話說得很委婉,沒直接說出什麼,但是姜盛喜也明白,她是說如果妹妹把錢都給了自己,肯定會讓自己媳婦敗光,所以只能放在娘哪裡。
“唉,六紅你別說了,我心裡有數,只是我都把日子過到這地步了,能怎麼辦,好在月兒有出息,能讓我娘沾點光,過點好日子,我就比什麼都滿足了,不然單是我的孃的病都讓我愁死了。”
週六紅也道:“可不是,同樣都是女兒,採月就能讓爹孃借上力,可是我這兒呢,家都過散了,不敢回去見我爹孃,都不知道以後走到哪一步去呢。”
姜盛喜又反過來安慰她:“沒事的六紅,你這麼好的姑娘,還怕找不到婆家麼,第一嫁沒嫁好,下次好好挑挑,找個好人家,別再找許趕生那樣狼心狗肺的就行了。”
“我倒也不怪許趕生狼心狗肺,男人就是這樣,有幾個不聽娘話的,所以找婆家找婆家,我看找的主要還是公婆,公婆好就有了個半好男人,公婆不好,好男人也被教成壞男人了。”
姜盛喜還是頭一次聽到這種話,在心裡琢磨着,週六紅說得似乎還真有道理,像她這樣的能幹的,在許家都過不下去,只因爲何氏不是東西,而自己媳婦那樣又饞又懶的,卻還跟自己過着,不都是因爲娘,說死也不讓自己休。
想着他又嘆氣,柳翠香週六紅這樣的女子,都有勇氣過想要的生活,自己一個大男人,卻一直被許春姑困着,每天半死不活地混日子,這要什麼時候是個頭兒……
週六紅要留在店裡幹活,和他說了幾句話之後就進屋去了,姜盛喜把車收拾完,跟姜採月打了聲招呼後趕車回家了。
他走之後,酒樓裡又正常招待客人,週六紅和柳翠香也都忙起來。
姜採月被他們一攪和,之前等張熙存急躁的心情也淡了一些,眼看快到晚上,便又拿過賬本看起來,算這一天又賺了多少。
她正埋頭算着,酒樓門一開,張熙存從外面進來,進來不等夥計打招呼,他就興沖沖來到姜採月面前,說道:“姜姑娘,我打聽到了!”
姜採月擡頭見是他,驚喜地說道:“張少爺,你終於回來了,打聽到了嗎?在哪裡,快點告訴我!”
他們說話很大聲,那邊的柳翠香和週六紅也聽到,週六紅不知道怎麼回事,柳翠香卻清楚,連忙跑過來聽。
張熙存說道:“在俞州那邊,好像離邊疆不遠了,那邊現在正常打仗,也不知道打沒打到他那裡!”
姜採月聽完怔了一下,說道:“那邊在打仗?那他不是很危險,不行,我這就去找他!”
說完就要往出走,可是沒出櫃檯就被柳翠香給攔住了。
“月兒你瘋了,這都大晚上了,你現在要去,什麼都沒準備,你不要命了麼!”
姜採月這才冷靜一些,說道:“不錯,我不能就這樣走,還有很多事沒安排,可是大夫那裡打仗,我真的很擔心!”
這時週六紅也過來,問道:“月兒,到底怎麼了,你們在說什麼?”
柳翠香見姜採月又跟張熙存說話,便對週六紅說道:“月兒在找能治姜大娘病的大夫,張少爺幫忙打聽到了。”
週六紅知道姜採月和柳翠香到城裡交銀子的時候遇到張熙存的事,以爲那時候姜採月讓他幫的忙。
“那找到了嗎?”
“張少爺說打聽到了,但是在俞州那邊,月兒急着要去呢。”
週六紅擔心道:“可是月兒這大着肚子,她怎麼能去啊,還是讓別人去吧,我看不如回家告訴喜哥,讓他去找……”
姜採月那邊和張熙存說着話,聽到週六紅的話說道:“不行,我哥粗心,辦事不靠譜,萬一因爲什麼事情找不到,他就會回來的,更耽誤事,所以還是得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