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便是一年後。
高大明亮的辦公室裡,坐在老闆椅上的Leon目光陰沉地看着手裡的文件,不苟言笑。一旁身穿職業裝的秘書緊張地手指微微顫抖,眼前這場景給她的壓迫感可不是一般,不過標準的商業禮儀還是讓她儘量保持着一動不動。
目光微動,Leon挑眉看着站在他面前的男人,眼神裡帶着幾分琢磨不透的意味。可僅僅簡單的這幾個動作,站着的男人卻有些慌了,他拿着文件袋的手不由自主地微微顫抖。
“哼。”冷哼一身,Leon不動聲色地瞟了眼那雙微微顫抖的雙手,語氣冰冷,“這般膽小,留你何用?”
“屬下無能,請老大責罰。”站着的男人不由自主軟了身子,跪在地上,語氣裡滿是惶恐。一旁站着的女秘書卻瞪大了雙眼,她雖然一直知道眼前的男人深藏不露,卻沒想到一句冷哼也能讓高大的男子跪倒在地。
Leon不屑地收回目光,順手將手裡的文件扔到桌上,語氣裡帶着幾分莫名地味道,“這麼說,我嫂子竟然還有本事開了店?”
“是。”跪在地上的男人還是顫抖着提高聲音回答。早在先前老大就已經吩咐過了,秦家的人,一個都不許放過,可老大口中的“嫂子”,卻還是在他們眼皮子底下開了間花店,而且還生意火爆。
許久,辦公室裡安靜得只聽到Leon手指若有若無地敲擊在文件上的聲音,只是這聲音,卻讓眼前的男人的心,不住地下沉。
“她竟然這麼大膽,將自己全部積蓄拿出來開店,也不怕血本無歸麼?”Leon喃喃地,目光裡的疑惑越來越重。
許久,Leon回了回神,將腦海中那個女子的形象摒除,而後他緩緩擡頭,目光冰冷地看着跪在地上的男子。
“退下吧,自己去領處罰。”不帶絲毫感情的聲音在辦公室裡響起,瞬間,跪在地上的男人臉色蒼白,顯然是知道自己將會面臨怎樣的對
待。
“是。”
Leon轉過頭,看見呆愣地女秘書,心裡不由得劃過幾分厭惡,“你也出去。”語氣裡還有沒有散去的冰冷,瞬間,女秘書眼眶不由自主地紅了,看着眼前男人似乎要發怒地跡象,咬咬牙退了下去。
空寂地辦公室裡只剩下他一個人,Leon轉動皮椅,緩緩劃到巨大的落地窗旁,看着遠處的車水馬龍,似乎在打量着什麼。他桌上的文件夾封面,赫然寫着幾個大字,“寧古道,綺懷花坊”。
這正是沈如歌花坊的名字。
寧古道是這個城市最奢華高檔的地區,附近居住的都是非富即貴的人物,唯一不足的是,奢華卻不繁華,人流量太少。
當初,沈如歌將店鋪選在這樣的位置,的確是掙扎了很久。畢竟這地段的租金極其昂貴,人流量又少,加上她還要撫養孩子,最後的資金根本容不得半點閃失。
花坊不遠處,沈如歌一身正裝緩步走進這座她親手設計的花店,古聲古色的花坊。這裡在她的安排下,前部售賣鮮花,後部設有如同咖啡廳一般的佈置的花茶位,提供上好的花茶,供有緣人品嚐。當然,這些服務自然收費不低。
不過好在她曾經閒來無事自學過室內設計,在裝修方面的花費的確是節省了不少,加上本就是古聲古色的設計,許多裝飾品就用毛筆字來代替,她也是會寫毛筆字的,因此也就更加堅定了這樣的創意。
“媽咪。”奶聲奶氣地呼喚聲,花坊裡跌跌撞撞走出來的人兒讓得沈如歌不由得心中一軟。
如歌微笑着看着那個人小鬼大,卻長得十分秀氣可愛的兒子,目光裡滿是溫和沉靜。這樣的她,相比之前,已經大有不同。或許人經歷了一些事情之後,看淡了,就連氣質都不由自主地發生了改變。
小不點的人兒蹦跳着走上前來,眨巴眨巴雙眼,上下打量沈如歌一番之後,微微撅起小嘴,一副人小鬼大的樣子,語氣裡帶
着幾分不滿:“以前都抱怨說穿高跟鞋腿疼,怎麼今天還穿着這麼高的鞋子,這麼大的人了,還不知道怎麼照顧自己。”說着,竟還輕嘆了口氣。
這副小大人的樣子弄得沈如歌忍俊不禁,她微微彎下腰,一把將小不點抱在懷中,語氣裡帶着幾分寵溺:“媽咪今天要跟一個重要的客戶談一筆小生意,所以只能這麼打扮了呀。”
“媽咪,談生意有什麼好的呀,怎麼還要穿得這樣委屈自己。”機靈古怪的小奶娃歪着腦袋,一臉疑惑。在他的認知中,媽咪最喜歡穿的就是休閒類的服裝了,按照媽咪的說法,叫做穿着又舒服又漂亮。
沈如歌抱着小不點往花坊裡走去,語氣裡帶着幾分調皮,“談生意當然好啦,如果談好了,咱們就可以賺一大筆錢了,這樣媽咪就不用想辦法節衣縮食養活你了……”說着,沈如歌還對着懷中的小人兒擺出一副可憐的樣子。
小人兒完全不屑一顧,將頭扭到一邊,不再說話。不過,他目光裡帶着的幾分精光,卻充分表露出了他對談生意的渴望。多年後的沈如歌不會想到,她無心地玩笑話,竟然讓自己兒子自小愛上了生意這樣的東西,而且還開始研究,最後竟然成就了一個商業帝國。
沈如歌一邊往花坊裡面走去,一邊騰出手擰着小人微微帶肉的臉頰,“你呀,每日乖乖的不給媽咪搗亂,就是對媽咪最好的照顧。”
花坊並不是很大,不過勝在別緻,加上收費極高,也只有少數的富家少女之類來這邊喝下午茶,博個文藝的名聲。
因爲,這裡是“綺懷花坊”,出自黃景仁的《綺懷》一詩,在花坊最顯眼處裝裱着一副書法,上面正是他的詩中一句,“似此星辰非昨夜,爲誰風露立中宵。”
當然,爲了省錢,這書法是沈如歌自己寫的,雖然秀氣,卻不輸大家之作,這也是她自小練字的緣故。畢竟只是裝飾品,如歌覺得根本不需要費那個精力和錢財去名家處求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