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絨絨,不要走……”
有什麼比自己的丈夫在新婚之夜叫着別的女人的名字更加的讓人傷心,沈如歌不想要在自己的新婚夜哭泣,這樣就代表着她認輸了。
昂着頭,沈如歌比平日裡還要傲氣幾分的從樓下走進廚房,爲秦謙瑛準備着醒酒湯,可是眼淚卻滴在了面前的鍋裡面,也不知這眼淚被秦謙瑛喝下之後能不能喚起他心底對沈如歌的心疼。
沈如歌端着醒酒湯回到了房間,讓她意外的是她竟然在自己和秦謙瑛的房間裡看見了白菱絨。
不知道是不是白菱絨的名字裡也帶着一個絨字的原因,沈如歌現在是在呢麼看她都覺得不順眼,尤其是在她進到房間的時候,白菱絨的大半身子都趴在了牀上,就好似馬上要躺上去一樣。
“沈、沈姐姐……”白菱絨沒想到沈如歌這麼快就回來了,她剛進來的時候就聽見秦謙瑛叫着“絨絨”,以爲沈如歌被氣的離開了,哪裡有女人能夠接受男人在新婚夜叫着別的女人的名字啊。
而且,白菱絨甚至覺得秦謙瑛口中的絨絨就是在叫自己,她是那個悔恨啊,早知道秦謙瑛對自己是有意思的,她早就出手了,又何苦等到今天,在世人面前沈如歌已經是秦夫人了。
想到這裡,白菱絨認爲自己做的是對的,她只是在爲自己和秦謙瑛的愛情做努力而已。白菱絨挺直了背,與沈如歌面對面站着。
“白小姐,這裡似乎不應該是你一個客人進來的地方吧?”就算是自己和秦謙瑛還沒有結婚,她一個女孩子在半夜的時候走進一個男人的房間也是不合常規的吧?除非她對那個男人有什麼企圖。
“沈姐姐,秦大哥愛的根本就不是你。”白菱絨因爲剛纔的那一聲“絨絨”而充滿了勇氣和鬥志。
“哦,你怎麼知道?”沈如歌並沒有像是白菱絨預想中的那般生氣,反而笑着問她。
有的時候何默生真的覺得沈如歌和秦謙瑛真的是再合適不過了,因爲兩
個人很像,都是笑面虎,他們如果冷着臉,旁的人完全不用擔心什麼。可是要是笑了,笑的越是燦爛反而越是有問題。
“剛剛秦大哥嘴裡叫着的是我的名字!”白菱絨也是個沒有什麼心眼的女人,直接就開口說道。
“還真是挺願意做白日夢的,反正剛纔屋子裡就只有你和謙瑛,隨便你怎麼說都好,你就是他說自己是外星人都行。”沈如歌的話擺明了是不相信白菱絨,這讓白菱絨急的不行,想要找證據證明自己所言不假,可她剛剛又沒有錄音,要去哪裡找證據出來?
實際上,沈如歌是相信秦謙瑛叫着“絨絨”的名字的,只是,並非是眼前的絨絨,而是住在他心裡的絨絨。
“我,你……”白菱絨一時語塞,過了好半天也就只憋出來了一句話,“反正,剛剛秦大哥叫的就是我的名字,他喝醉了還能叫着我的名字就表示他的心裡是有我的。”
說完,白菱絨學着電視劇裡的那些刁蠻白富美的樣子仰着脖子,想要讓自己的氣勢看起來強大些,可她這樣卻只有一種畫虎不成反類犬的模樣。
“真自信。白小姐,先不說謙瑛剛剛有沒有叫你的名字,你在這個時間未經我和謙瑛的允許進入到我們的房間就是不對,請記住,在秦家,你就只是一個客人而已。既然是到別人家裡做客的就要有客人的樣子。”沈如歌沉着聲音說道,她贏不過秦謙瑛心底的那個人,她認。可是,輸給眼前的女人,她決不認。
“哼,我是客人,你又是什麼?”白菱絨活在自己的自以爲是裡,她認定了秦謙瑛的心是在自己身上的。就猶如古代的皇宮,正宮即便享受着最大的權利和尊重,可是皇上最寵的妃子纔是後宮所有人都巴結的人,也是最大的贏家。
現在的白菱絨就把自己比作了那時的寵妃,而沈如歌就是正宮。
“我想,這裡的人都叫我一聲少奶奶,那我也算得上是這裡的女主人了吧?”沈如歌突然覺得眼前的女人很白癡,
跟她計較都降低了自己的檔次。哪裡還有人當着女主人的面問“你又是什麼”。這要是換一個彪悍的,現在怕是直接就會把她從這棟房子裡扔出去。
“誰知道你這女主人可以做多久。”白菱絨小聲的嘟囔着,可房間並不大也很安靜,沈如歌還是一個字不差的聽到了。
“如果你真的覺得自己可以取代我,那好,今天我把這個房間讓給你,希望你美夢成真。”
“絨絨……”不該秦謙瑛說話的時候他又說了。
沈如歌正難受着,既然有人急切的想要秦太太的這個位置,那她就讓賢好了。穿着紅色的旗袍,沈如歌大步走出了屬於她的臥室。在走廊上站了一會兒後她發現自己根本無處可去,以前難過的時候她還可以去找莊詩詩取暖,可現在莊詩詩也走了。
沈如歌想,如果自己昨天晚上和莊詩詩一起走了,那她現在會不會很愉快的在沙灘上曬日光浴了。她想了一會兒,答案應該是不會吧。沒有了秦謙瑛她要怎麼快樂,可是擁有了秦謙瑛她好似也快樂不起來。
這就是愛情吧,讓人得也難過、不得也難過。
沈如歌坐在樓梯上的時候,莊詩詩坐在飛機場的候機室裡。她還穿着今天參加婚禮的時候的小禮服,手裡就只有一張飛往國外的機票。失神落魄的她就好像是被拋棄了的新娘一般。
莊詩詩在腦海之中回憶着自己和何默生的第一次遇見。她不知道何默生還記不記得那個午後了,當時她還是一家咖啡店的收銀員。何默生常常會和當時的女朋友去哪裡喝咖啡,不過他的女朋友一直都不確定就是了。
莊詩詩還記得自己最愛看的就是何默生的側臉了,何默生偶爾還會帶着自己的筆記本電腦過來,不知道在敲打着什麼,可是他纖長的手敲在鍵盤上就好像是在彈奏一曲曲的優美的音樂一般。她先是愛上了他的手,後來纔是愛上了他的人。可這些,她這一輩子都不打算讓何默生知道了。走,就要走的乾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