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4.第331章 庭審:一打五,被告:也不看看

第331章 庭審:一打五,被告:也不看看我們是誰,我們還能輸了?

如果說將食品,工商和衛生起訴上法院,還屬於正常的行政官司。

那麼複議單位已經屬於行政地方管轄。

這一次可以說把四個部門,一個第三方超市,一起起訴上了法院。

一共五個被告!

說實話.…這種情況在民事和行政案件當中,也是相對少見的。

甚至可以說炸裂。

畢竟.…誰一次性一下子告五個?

那不是妥妥的離譜嗎?.

….

提起訴訟的事情,相對來說比較簡單,一審法院是在津市南區基礎法院。

那麼提起二審,只需要向津市中級法院提交,相關的訴訟材料就好了。

只是在本案所涉及到的問題當中,存在的情況相對來說比較多。

而且在民事案件當中,一般需要自己收集相關的證據線索。

因爲在一般民事訴訟案件中,所依照的是誰主張,誰舉證。

原告提出上訴請求,那麼原告就要出具相關的證據來控告被告方。

以相關的證據來對被告方進行判處。

在證據方面,肖平軍保存的相對來說比較完善。

而且,其他數名兒童食物中毒的家屬們也都保留着購買的原票和醫院的相關證明。

能夠證明是在超市購買的過期食品導致的,出現了食物中毒的情況。

這場案件在證據方面,不存在太多的問題。

一審之所以敗訴。

是因爲當時,肖平軍的委託律師起訴的主要內容和起訴的出發點出現了錯誤。

所以導致了最終的敗訴。

現有的情況和證據相比於一審時要豐富許多。

所以在二審上。

如果審判長不存在司法進行干預,那麼基本上是敗訴不了的。

再有一點.…

像某一些簡單的行政案,也不會存在行政干預司法的情況。

因爲公檢法與相關的行政部門處於不相干的狀態。

總體來說,蘇白認爲,這個案子沒有什麼其他太大的問題。

就算是有,那也只是在執行階段,有一定的難度。

.

….

不久。

蘇白在整理好相關的證據以及新的事實情況後。

提起了上訴。

該案件在申請上訴階段沒有遭遇到其他的情況。

法院受理了該案件的二審上訴請求。

對於行政案件,以及附帶相關的第三人。

法院方面常見的做法是先進行相關的調解。

這一次受理該案件的審判長,名叫彭光亮,在確定了該庭審的時間後。

彭光亮聯繫了蘇白,想要詢問和解的意見:

“上訴人委託律師,你方一次性告五個被告,其中四個行政。”

“其中還有一個複議單位,這是不是有點多了?”

“我想詢問一下你的意見,這個案子能不能進行和解?”

蘇白開口:“彭法官,這個案子不是我想不想和解。”

“是這個案子涉及到了我方當事人和其他受害者的訴訟請求得不到解決。”

“如果被告方能夠按照我方上訴人的相關訴求進行相關的處理,那這個案子我直接撤訴。”

“可以嗎?”

對於法官的做法,蘇白能夠理解。

但是他作爲全權代理的委託律師。

一切要以當時委託人的訴訟請求爲主。

這個案子,既然已經鬧到了上訴的程度。

那肯定是解決不了的。

就算是他想和解,被告方呢?被告方願意和解嗎?

不一定!

彭光亮作爲行政庭的法官,聽到這個要求,搖了搖頭。

這種案子.…說實話,作爲法官,也覺得非常的棘手。

因爲這種案子不好辦。

你判吧,不好強制執行,算是打臉同行。

不判吧.…按照法律規定,又不好不判。

所以在通常情況下,他都會請上訴方和被告方,達成和解。

講真的,作爲法官,在這種案件當中,他纔是很爲難的那個。

按照正常流程,彭光亮聯繫了其他部門,提出進行和解。

商量商量這個事情能不能和解。

可是其他部門的迴應就是,如果願意打官司就打官司。

和解肯定是不能和解的。

打官司起訴他們?

來唄!

他們還擔心打官司嗎?肯定不擔心啊!

彭光亮:.…..

….

另一邊,津市南區。

大發超市,總經理辦公室內。

王海正坐在辦公室內,看着法院遞交的傳票,微微皺眉。

大發超市就是王海一手創辦的,在南區大概有了十年左右的時間。

說實話,開超市平常就需要和工商,食品,衛生等部門打交道。

他在這裡十幾年了,以前也沒出過什麼事情。

誰能想到這一次肖平軍在自己這裡買了一次過期的食物,不僅打一審,還想打二審!

甚至要求,超市停業幾天,對過期的食品進行檢查,自己做出公開道歉,還要賠償。

先不說停業幾天造成多大損失,就說公開道歉造成的影響有多大.…

進行公開道歉,那不是妥妥的砸了他的口碑嘛?

原本自己想着一人賠幾百塊錢就算了。

但是對方非要找有關部門投訴自己。

既然這樣,那這幾百塊錢也別想要!

花這錢不如維持維持關係。

望着傳票,王海不知道給誰打了電話,電話接通後賠笑着開口:“張老哥。”

“對對對.…”

“還是之前那件事情,都怪我沒有督促員工檢查過期食品,導致有一批小零食過期了。”

“對對對,這是我的錯,我也知道.…沒有說沒錯。” “說實話.…我也想賠償,可是他的要求太過分了。”

“並且他也向伱們部門投訴了,張老哥,你也清楚我這個超市經不起那麼大的折騰。”

“是是是.…”

“什麼?法院傳票都傳到你們那兒了,還有好幾個其他部門?”

“行行行.…我知道了,謝謝張老哥。”

掛斷電話後,王海長呼口氣。

這個案子告吧,看看到最後能夠發展成什麼情況。

在王海來看,這個官司上訴人一下子告了那麼多的部門。

這麼告,能告贏纔怪了!

.

….

不過,這個案子在開庭前夕,蘇白申請了進行公開審理。

對於這一點兒,法院方面也同意了蘇白申請開庭公開審理的要求。

很快.…

到了開庭當日。

等候室內,李雪珍眼睛biu biu放着光。

對於本次案件中涉及到的部門單位資料一一進行翻看。

而後擡頭看着蘇白:

“蘇律師.…這一次庭審勝訴沒問題,可是在執行方面,咱們應該怎麼辦啊?”

蘇白笑着開口:“只要判定勝訴了,那麼後續的執行方面,法院不好進行。”

“咱們還是有其他辦法的。”

“放心吧.…”

“嗷,好的蘇律師!”

李雪珍小臉鄭重點了點頭。

工作人員將各方帶入庭審場內。

這一次所涉及到的庭審官司,被告方相對來說比較多。

其中——

衛生,食品監督,工商和複議是屬於同一類。

只需要判定其有沒有進行作爲就可以。

而控告大發超市,這一個第三方,纔是本案中所涉及到的關鍵點。

當然,這個關鍵點就是其他幾方,有沒有達到違法嫌疑的基礎。

爲什麼這麼說?

因爲首先進行投訴,要有投訴的理由。

而判定其他幾方是否不作爲,則需要認定投訴是否真實。

案件的基本答辯點差不多已經定下。

原告方席位上,蘇白簡單的整理了一下訴訟材料,接着看向了被告方席位。

這一次被告方席位都帶有相關的律師,以及涉及到的相關人員。

說實話,這個案子,雖然涉及到的被告較多,但是案件條理卻不復雜。

審判臺席位上,彭光亮看着審判臺席位下的六方,整個人都有點麻了。

先前調解沒有調解完成,現在只能通過庭審進行相關的判定。

一下子出現這麼多被告,還是很少見的!

整理好情緒,彭光亮看着訴訟材料,緩緩開口:

“本次庭審,由原告方控告被告方大發超市銷售過期食品導致多名兒童食物中毒。”

“要求其給予賠償,並且做出公開道歉。”

“另外.…”

“對於衛生,工商,食品監察,複議部門等被告提起行政訴訟。”

“提起行政訴訟的依據是,認爲以上部門,沒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於大發超市進行處罰。”

“複議單位,沒有對於複議進行真實的調查情況。”

“基於以上,提起行政訴訟。”

“並且要求以上部門,按照法律法規,對於大發超市進行相關的管理和處罰。”

“本次庭審由津市中級法院進行公開庭審處理。”

“現在請原告方對於上訴申請,進行相關陳述。”

“好的審判長。”

面對審判長讓原告方陳述,蘇白開口:

“審判長.…根據我方提供的證據,可以明顯的看出,被告方大發超市涉嫌出售過期食品。”

“大發超市出售過期食品的這一行爲已經違反了,食品安全法。”

“大發超市出售過期食品這一行爲,應當由工商和食品監督對其管理和監督。”

“再有。”

“大發超市,出售的過期食品造成了食物中毒的情況。”

“尤其是涉及到了嬰幼兒的食品中毒,按照相關法律法規。”

“應當歸屬衛生部門管轄。”

“在本案當中,我方多次向以上部門進行投訴。”

“投訴大發超市出售過期食品,造成了嬰幼兒食品中毒的情況。”

“可是卻沒有得到回覆,以及沒有按照相關的規定,對於大發超市進行處罰,”

“基於以上。”

“我方完全可以認爲,涉及到了懈怠的情景。”

“對此,我方提起上述,要求對於相關人員進行處罰。”

“並且責令以上部門對於大發超市進行處罰。”

“以上就是我方提出的上述申請。”

蘇白將提前寫好的上述材料陳述完畢後,擡頭看了一眼審判長席位。

這個案子證據確鑿,懈不懈怠,作不作爲的問題,主要看審判長如何進行認定。

只是.…

坐在被告方席位上的五方被告人。

在聽到蘇白的上訴請求中包括了對於相關人員進行追責問題。

前來參加本次庭審的部門人員,有些人甚至都露出了笑意。

什麼?

起訴他們就算了,還想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問題?

這是在想什麼呢?

先不說其他的,這場庭審中,五個被告方,其中四個是行政單位。

就憑這一點,法院還真能判他們輸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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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327.第324章 重要的事說三遍,證據!你虛空第484章 失去母親,自己被判,換回的公道,243.第243章 判決結果!小李:一個兩個三個第25章 葉菲:我成幫兇了?168.第168章 激烈辯訴,無罪?想什麼呢?!205.第205章 索賠20萬?不送進去就算好的了416.第412章 和楊尚雅的對話,法律上不分上300.第297章 抓起來抓起來,送進去送進去!277.第275章 法庭陳述完畢,判決結果!72.第72章 企鵝的翅膀,唰唰往人臉上扇339.第335章 以最高院指導行政複議駁回抗議377.第373章 判定瀆職!反駁?審判長:駁回347.第343章 提起高院再審,監察結果!第491章 背後有人,強硬的態度63.第63章 吳起:我是真後悔了!431.第427章 醫院天價藥費?被告人有隱情!182.第182章 檢方:大意了,早知道申請個十第29章 審判員的爭論,休庭結束,開庭203.第203章 臨近結婚,反手把未婚夫送進去393.第389章 想踩着白君律所,一戰成名?419.第415章 實名舉報,大樹轟然倒塌,這不231.第231章 證據完整!公訴補充人數,五人219.第219章 移交管轄,省檢撤訴,小李:讓353.第349章 經典時刻,證人出庭!309.第306章 最高檢介入!指出客觀問題,要239.第239章 具有強烈傾向?來,判個我瞅瞅235.第235章 判決結果!連續質問!你憑什麼326.第323章 經典提問,你沒有殺人的想法,第450章 嘴硬是吧?沒用!全都帶走調查!338.第334章 各方抗議,庭審直接炸了第465章 小李的初吻,初體驗!219.第219章 移交管轄,省檢撤訴,小李:讓153.第153章 起訴,地產老闆,銀行!兩個全85.第85章 敗訴的影響,其他遊戲工作室:給139.第139章 經典的高傲,蘇白:我把你腦袋第521章 致命三問,這四十多個億到哪裡去了317.第314章 判決結果,認罪認罰,遲到13年158.第158章 這麼缺德的老闆,判個死刑不過151.第151章 三個字,憑什麼?!424.第420章 “炸裂”的反駁,這纔是訟棍吧388.第384章 被告陳述的什麼?觀衆:去TM的179.第179章 不要民事補償,只要刑事判決!第470章 直逼核心問題,被告人慌了,開始急388.第384章 被告陳述的什麼?觀衆:去TM的331.第328章 僞造證據?監察部門來人調查合第475章 死刑!又來了一個死刑!320.第317章 庭審:外籍人員怎麼了?這是在第524章 金融案件,最高刑期判決!第468章 故意殺人?這根本不是激情犯罪!(第11章 李默:不是,你有完沒完?第491章 背後有人,強硬的態度351.第347章 販賣“假藥”,真救人!401.第397章 官媒下場熱評,最高院回覆!335.第332章 不是,不至於吧,你提供僞造證176.第176章 想進去吃大鍋飯?滿足你!32.第32章 還想二審?想的美!41.第41章 第五課:沒有絕對的正義117.第117章 提起公訴!他,進去了!354.第350章 證人陳述:世上只有一種病窮病188.第188章 死刑?!不可能!261.第261章 二審庭審結束,遞交最高法檢第457章 審判的人情世故,你幫我,我幫你?106.第106章 後續處理結果!該罰罰,該帶走第19章 離婚官司,用詐騙罪起訴?224.第224章 判定無異議!下半輩子大鍋飯養272.第272章 判定行使執法,是把人分成三六374.第370章 事實複雜,不同的角度,判定事313.第310章 副院長,你想把自己送進去?162.第162章 來了來了,不是你撞的,你爲什266.第266章 一個二個三個別辯訴了,小李:246.第246章 主動認罪認罰?不能認!也不可第504章 委託人指定白君律師事務所!185.第185章 判我?我繼續上訴!審判長:?132.第132章 小李興奮了!111,都進去!第14章 這是一場誅心問答!332.第329章 該判判,該罰罰,還有什麼好說389.第385章 質問被告人委託律師,委員會商348.第344章 反轉控訴,小李:送進去!362.第358章 庭審:被告人的法庭質問,證據234.第234章 一個一個來,一個都跑不了!251.第251章 判決結果!小李:我想把他們全第498章 放長線釣大魚,釣上來了!338.第334章 各方抗議,庭審直接炸了451.第447章 不多說,直接開啓審判!都得倒臺!331.第328章 僞造證據?監察部門來人調查合91.第91章 郭小軍:這訴訟申請:這麼牛逼?第7章 這訴訟,要把銀行再搶一遍?第471章 震驚的被告,他怎麼知道的?第510章 幕後BOOS現身!77.第77章 企鵝破防拒絕和解,準備訴訟222.第222章 判定!職權濫用!反控檢方!247.第247章 啥?你要把我送出去?駁回駁回407.第403章 不判定了,直接陳述事實,判決368.第364章 申請死刑,重判!必須重判!299.第296章 質問執法行爲!審判長同意延期427.第423章 判定核心,被告:打擊太大了,84.第84章 最終判決!涉嫌不當競爭!重判!399.第395章 一審判決結果,情節惡劣,不予110.第110章 最高院:南都高院,重審!
327.第324章 重要的事說三遍,證據!你虛空第484章 失去母親,自己被判,換回的公道,243.第243章 判決結果!小李:一個兩個三個第25章 葉菲:我成幫兇了?168.第168章 激烈辯訴,無罪?想什麼呢?!205.第205章 索賠20萬?不送進去就算好的了416.第412章 和楊尚雅的對話,法律上不分上300.第297章 抓起來抓起來,送進去送進去!277.第275章 法庭陳述完畢,判決結果!72.第72章 企鵝的翅膀,唰唰往人臉上扇339.第335章 以最高院指導行政複議駁回抗議377.第373章 判定瀆職!反駁?審判長:駁回347.第343章 提起高院再審,監察結果!第491章 背後有人,強硬的態度63.第63章 吳起:我是真後悔了!431.第427章 醫院天價藥費?被告人有隱情!182.第182章 檢方:大意了,早知道申請個十第29章 審判員的爭論,休庭結束,開庭203.第203章 臨近結婚,反手把未婚夫送進去393.第389章 想踩着白君律所,一戰成名?419.第415章 實名舉報,大樹轟然倒塌,這不231.第231章 證據完整!公訴補充人數,五人219.第219章 移交管轄,省檢撤訴,小李:讓353.第349章 經典時刻,證人出庭!309.第306章 最高檢介入!指出客觀問題,要239.第239章 具有強烈傾向?來,判個我瞅瞅235.第235章 判決結果!連續質問!你憑什麼326.第323章 經典提問,你沒有殺人的想法,第450章 嘴硬是吧?沒用!全都帶走調查!338.第334章 各方抗議,庭審直接炸了第465章 小李的初吻,初體驗!219.第219章 移交管轄,省檢撤訴,小李:讓153.第153章 起訴,地產老闆,銀行!兩個全85.第85章 敗訴的影響,其他遊戲工作室:給139.第139章 經典的高傲,蘇白:我把你腦袋第521章 致命三問,這四十多個億到哪裡去了317.第314章 判決結果,認罪認罰,遲到13年158.第158章 這麼缺德的老闆,判個死刑不過151.第151章 三個字,憑什麼?!424.第420章 “炸裂”的反駁,這纔是訟棍吧388.第384章 被告陳述的什麼?觀衆:去TM的179.第179章 不要民事補償,只要刑事判決!第470章 直逼核心問題,被告人慌了,開始急388.第384章 被告陳述的什麼?觀衆:去TM的331.第328章 僞造證據?監察部門來人調查合第475章 死刑!又來了一個死刑!320.第317章 庭審:外籍人員怎麼了?這是在第524章 金融案件,最高刑期判決!第468章 故意殺人?這根本不是激情犯罪!(第11章 李默:不是,你有完沒完?第491章 背後有人,強硬的態度351.第347章 販賣“假藥”,真救人!401.第397章 官媒下場熱評,最高院回覆!335.第332章 不是,不至於吧,你提供僞造證176.第176章 想進去吃大鍋飯?滿足你!32.第32章 還想二審?想的美!41.第41章 第五課:沒有絕對的正義117.第117章 提起公訴!他,進去了!354.第350章 證人陳述:世上只有一種病窮病188.第188章 死刑?!不可能!261.第261章 二審庭審結束,遞交最高法檢第457章 審判的人情世故,你幫我,我幫你?106.第106章 後續處理結果!該罰罰,該帶走第19章 離婚官司,用詐騙罪起訴?224.第224章 判定無異議!下半輩子大鍋飯養272.第272章 判定行使執法,是把人分成三六374.第370章 事實複雜,不同的角度,判定事313.第310章 副院長,你想把自己送進去?162.第162章 來了來了,不是你撞的,你爲什266.第266章 一個二個三個別辯訴了,小李:246.第246章 主動認罪認罰?不能認!也不可第504章 委託人指定白君律師事務所!185.第185章 判我?我繼續上訴!審判長:?132.第132章 小李興奮了!111,都進去!第14章 這是一場誅心問答!332.第329章 該判判,該罰罰,還有什麼好說389.第385章 質問被告人委託律師,委員會商348.第344章 反轉控訴,小李:送進去!362.第358章 庭審:被告人的法庭質問,證據234.第234章 一個一個來,一個都跑不了!251.第251章 判決結果!小李:我想把他們全第498章 放長線釣大魚,釣上來了!338.第334章 各方抗議,庭審直接炸了451.第447章 不多說,直接開啓審判!都得倒臺!331.第328章 僞造證據?監察部門來人調查合91.第91章 郭小軍:這訴訟申請:這麼牛逼?第7章 這訴訟,要把銀行再搶一遍?第471章 震驚的被告,他怎麼知道的?第510章 幕後BOOS現身!77.第77章 企鵝破防拒絕和解,準備訴訟222.第222章 判定!職權濫用!反控檢方!247.第247章 啥?你要把我送出去?駁回駁回407.第403章 不判定了,直接陳述事實,判決368.第364章 申請死刑,重判!必須重判!299.第296章 質問執法行爲!審判長同意延期427.第423章 判定核心,被告:打擊太大了,84.第84章 最終判決!涉嫌不當競爭!重判!399.第395章 一審判決結果,情節惡劣,不予110.第110章 最高院:南都高院,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