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心中對楊慕雪這種小人行徑的做法很不恥,卻也不得不承認,這楊慕雪很聰明,懂得拿捏別人的軟處,不似一般的千金小姐。
果然,李二孃一聽,眼睛有些發亮,朝楊慕雪的方向望了望。
院子裡的人都沒有說話,看着李二孃的動作,小月月、無雙心都跟着揪了起來,小姐準備了那麼多,要是真的功虧一簣,還不知道上哪兒找這般好的地形,最主要的他們怕小姐傷心。
小姐這般好的人,總是爲別人考慮,可卻從來沒想過自己,她這般對他們這些下屬,自然,他們這些下屬也希望小姐能心想事成,一切都順利。
再說李二孃,她內心已經糾結到了極致,杏花村她呆了大半輩子,自然知道適合做什麼,所以,當趙水兒提出想在他們村建蔬菜育苗基地的時候,她纔會義不容辭的應承了下來。
他們以前不是沒種過,但是都沒這麼好的資源,也沒有種子,他們種出來的東西,沐陽城到處都有,所以值不了幾個錢。
然而趙水兒的這些菜不一樣,都是稀奇的,還有育苗,只要有農商在,只要百姓還要吃菜,他們的秧苗就不可能沒銷路,也不可能沒錢賺。
再加上,趙姑娘雖然沒有明說她的身份,但是能與穆家合作,想來也是跟穆家有關係的人,現在的穆家可不是一個楊家能相比的,楊家雖然是皇親國戚,可誰不知道,太后已經失勢,一輩子只能常伴青燈左右了,而穆家,至少他們現在的權利越來越大,大到皇上已經放心將顫夢國改革的事都交給他們了。
所以,李二孃只要深刻的思考,然後一權衡,便能分清到底應該怎麼做。
她走到楊慕雪的面前,就當所有人都以爲,她會將樹葉放進碗中時,她卻沒有,樹葉依舊在她的手中,她彎腰一鞠,“楊小姐,謝謝您的信任,也謝謝您允諾我兒去私塾讀書的事,但是,這一票我不能投給您,因爲,我們杏花村的地只適合種地,要是養牲畜場,這地實在是太浪費了。”
說完,就走到了另一邊,將手中的樹葉放在了趙水兒這邊的碗中。
楊慕雪氣得臉色發紫,惡狠狠的瞪着這滿院子的人,最後朝趙水兒說道,“趙姑娘,你別得意,你給我等着,總有一天我會讓你看看我的厲害,哼!”說完,一甩衣袖就往院子外面跑,身後的小丫鬟下人還有跟來的兩個官兵見狀,只能都跟着她出了院子。
一下子討厭的人走了,楊慕雪慘敗而逃,趙水兒心情高興,看着李二孃就謝道,“李二孃,謝謝你啊!”
“趙姑娘,是李二孃對不起你,明明答應的將地賣給你,結果在銀子面前,還是沒忍住。”
李二孃一認錯,其他人也都跟着道歉,趙水兒擺擺手,“大夥兒不必道歉,這事換成是我,我也會賣,畢竟楊小姐給的銀子也不少,只是,她如果是真心實意的想要買你們的地去發展什麼,我也沒意見,我就怕她是因爲得知我要買你們這裡的地,專門針對我,才跑來買你們的地,這樣,對你們來說,就是不負責任,因爲她可能買了就買了,買來後什麼也不做,到時候,虧得可就是你們了,說到底,這事還是因爲我而起,也該是我給你們賠不是,這樣,眼看快中午了,我做主,把這兩箱子菜都拿到村長家的廚房煮了,大夥兒中午就在村長家吃頓午飯,算是我給大夥兒帶來的困擾賠罪,好不好?”
“好!”
“好,趙姑娘真是好人!”
“謝謝趙姑娘!”
“趙姑娘,我們已經賣了的怎麼辦?”
她進來的時候,有幾家人,已經將地契給賣了,現在銀子都拿到手了。
趙水兒一拍腦門,忙對身旁的人吩咐道,“無雙,你帶人去攔下楊小姐,把銀子退給她,務必把村民的地契拿回來,實在不給,搶也要給我搶回來。”
“是,無雙這就去!”無雙早就見不慣那楊小姐,現在聽小姐這般強勢的態度,頓時興高采烈的帶着人去了。
於是,趙水兒安排青木拿着合同在此籤合同,自己則帶着村裡的女眷一窩蜂的擡着箱子裡的菜到後院裡去洗菜去了,有的婦人還跑回家,將自家珍藏了半年之久的老臘肉拿了出來,李二孃也回家逮了一隻老母雞,還有的拿了雞蛋,還有的拿了大米過來。
趙水兒喜上眉梢,真是一羣樸實的村民,跟他們在一起,頓時讓她想起了劉家村的村民,她剛到劉家村的時候,他們也是這般,幫着自家起新房,自帶肉,自帶菜,還一份工錢也不要的幫着他們幹活,這一晃,七八年就過去了,自己來到這裡的七八年,感覺像是過了七世紀那般久呢。
開始的時候,村民對趙水兒還有一絲懼怕,畢竟她是城裡來的,這身份地位不一樣,以爲她會像其他小姐一般,看不起他們這些窮苦百姓,沒想到,她不但一點架子都沒有,親和力還這般好,才片刻的功夫,就在後院跟一羣婦人打成了一片,比婦女之友都還要厲害。
大夥兒一聽說,她也是種地出聲,還都有些不相信呢。
趙水兒就給他們說,她以前在劉家村的種種事情,這一說,他們都來了興致,一個個一邊幹着活,一邊聽她擺談。
小月月在一旁幫忙,擡眼看見小姐笑顏如花的小臉,終於明白小姐開朗善良的性格來自哪裡了,原來都是來自這些質樸的百姓,他們臉上的笑跟小姐的一樣,純真而又可愛,她從來不知道,原來他們不但實誠,就連那笑容也讓人感覺到很溫和。
這一頓飯做的很快,而外面登記買地的事,在青木和村長的協助下,也進展的很順利,青木按照趙水兒的吩咐,將合同全部改爲了租賃,也就是長期出租,租期三十年。
趙水兒來的路上就想過了,村民若是將地賣給自己,自己不但要花錢請人照看這些地,幾年或者十幾年過去後,這些村民還有可能因爲在杏花村沒了地,而離開,這不是得不償失嗎?